土地承包合同签订之后,如何才能够解除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2 08:23:31 482 人看过

土地承包合同签订之后,发生以下情形的,可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1、经过双方协商,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

2、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己经成熟的;

3、承包方的家庭成员全部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或落户外地的;

4、承包方丧失劳动能力,无力继续耕种土地,本人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的。

哪些情形下可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1、经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

2、发包方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己经成熟的;

3、承包方的家庭成员全部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或者全部迁徙并落户外地的;

4、承包方丧失劳动能力,无力继续耕种土地,本人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的;

5、由于国家建设需要,承包方所承包的土地全部被依法征用或者批准占用的;

6、由于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的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全部承包土地严重破坏,承包合同全部无法履行的;

7、承包方在承包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和承包合同的约定,闲置荒芜承包的耕地且己2年以上的,由发包方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所发包的耕地。

对于土地承包的具体情况,应当在建立承包承包关系时签订具体的合同,并就有关情况进行合法的认定和处理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土地管理部门来进行认定,后期是不得随意解除土地承包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承包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依法收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一)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

(二)承包期内,承包方提出书面申请,自愿放弃全部承包土地的。

(三)承包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导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全部丧失的。

(四)其他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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