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的关押期限是多久?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1 16:11:44 324 人看过

一、假释的关押期限是多久?

犯罪分子关半年以上就可以办理假释手续,法院对刑事案件判决后,犯罪分子在监狱服刑,六个月以上,如果其认真接受改造、没有社会危害的,就可以由监狱方面办理假释。这样犯罪分子可以回到家里服刑,假释考验期就是刑罚未执行的刑期。

假释必须要服刑过半才可以,也就是说算上折抵的羁押期和服刑期,6个月满就可以办理假释了。假释的条件如下: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这是适用假释的实质条件或者关键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

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特殊情况”应包括如下情形:

1、罪犯在服刑期间有重大发明创造或突出的立功表现;

2、罪犯已经基本丧失活动能力,并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会再危害社会;

3、罪犯有专门技能,有关单位急需使用;

4、罪犯家庭有特殊困难,需本人照顾,请求假释的,在司法实践中,须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证明。但对犯罪集团的首犯、惯犯和罪行特别严重的罪犯除外;

二、假释的考验期限是多久?

犯罪分子的假释考验期限因原判刑罚及执行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根据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为原判刑罚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即宣告假释时原判刑罚的剩余时期。刑法对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则作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限为10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的程序性规定中,在犯罪行为人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之后,一般都是需要在监狱中执行的,但是如果犯罪行为人是符合法定的假释的条件的,是可以经过审查之后决定假释的,但是如果是假释期限内又出现法定的情形的,也是会被撤销假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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