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某会集资诈骗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10:32:43 234 人看过

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01)庆刑二初字第74号

公诉机关黑龙江省大庆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高某会,女,1973年6月25日生于黑龙江省海伦市,汉族,大专文化,捕前系大庆市财政局临时聘用人员,住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3-28号楼4单元102室。2001年3月17日因涉嫌集资诈骗被大庆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24日被逮捕,现押大庆市看守所。

辩护人贾某芳,大庆市油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大庆市人民检察院以庆检刑诉(2001)第137号起

诉书指控被告人高某会犯集资诈骗罪,于2001年11月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大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任某亮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高某会及其辩护人贾某芳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大庆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1996年至2000年被告人高某会在被大庆市财政局办公室临时聘用为打字复印员期间,利用经手大庆市财政局非经营性统一收费票据、单位往来资金结算票据的便利,盗用上述票据,并虚构大庆市财政局内部进行集资的事实,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在社会上进行非法集资诈骗,诈骗总金额达人民币3695000.00元。2001年3月17日,大庆市公安局接市财政局举报后将被告人高某会抓获。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高某会的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惩处,针对这一指控检察机提供了相应的证据。

被告人高某会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不作辩解,但同时强调是与财政局干部庄永久共同所为,将所有款项都交与了庄永久。其辩护人辩称,此案有证据证实是共同犯罪,本案的赃款去向不明,另外被告人高某会有投案自首情节,3月16日被告人高某会准备自首,又写了自首材料,正赶上周日,此事有证据证实。并向法庭提供了相应的证据,录音带一盒,及证人王某和、尹某华、高某生的证言,以此证实有庄永久的参与作案。

经审理查明,1996年至2000年被告人高某会在被大庆市财政局办公室临时聘用为打字复印员期间,利用经手大庆市财政局非经营性统一收费票据、单位往来资金结算票据的便利,盗用上述票据,并虚构大庆市财政局内部进行集资的事实,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在社会上进行非法集资诈骗,诈骗总金额达人民币3695000.00元。除部分赃款被挥霍外,其余赃款不能查明去向。案发后,所集款项全部损失,2001年3月17日,大庆市公安局接市财政局举报后将被告人高某会抓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04: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自首相关文章
  • 戴某诈骗、信用卡诈骗案(一审)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6)路刑初字第330号公诉机关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戴某,1964年月日出生,汉族,浙江省台州市人,小学文化,农民,家住。2002年11月21日因涉嫌诈骗被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21日变更为监视居住,2003年6月19日被解除。2006年2月13日因本案被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分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14日被逮捕。现押台州市路桥区看守所。辩护人陈小法,浙江晓法律师事务所律师。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检察院以台路检诉(2006)36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戴某犯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于2006年6月2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张贤卫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戴某及其辩护人陈小法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检察院指控:1996年1月31日,被告人戴某在中国农业银行台州市
    2023-08-18
    489人看过
  • 集资诈骗高管没有拿钱
    如果高管参与了诈骗并且知道是诈骗如果数额能够达到标准就构成犯罪,属于从犯,如果不知道就不构成。单位涉嫌集资诈骗罪,老板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其他高管也会以本罪追究刑事责任。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刑法对单位犯罪在绝大部分情况下采取两罚制。在两罚制中,对单位是判处罚金,判处罚金采取无限额罚金制。我国刑法关于单位犯罪的规定,在多数情况下,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都要追究刑事责任。在少数情况下,只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
    2023-06-12
    305人看过
  • 集资诈骗罪什么情况下会立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这主要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个人集资诈骗数额累计达到10万元以上的。所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指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将非法募集的资金据为己有的目的。所谓“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等手段。2、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
    2023-08-04
    53人看过
  • 诈骗集资案的立案程序
    一、诈骗集资案的立案程序立案流程,是指立案阶段中各种诉讼活动的步骤和形式。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立案程序包括对于立案材料的接受、审查和处理三个部分。(一)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对立案材料的接受,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材料的受理。它是立案程序的开始。(二)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对立案材料的审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自己发现的或者接受的立案材料进行核对、调查的活动。其任务是正确认定有无犯罪事实发生,依法应否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为正确作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决定打下基础。(三)对立案材料的处理对立案材料的处理,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通过对立案材料审查后,分别针对不同情况作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决定。这是立案程序的最后结果。二、集资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十
    2023-06-06
    106人看过
  • 邵某某、苏某某、楼某某金融凭证诈骗上诉案(二审)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00)浙法刑终字第104号原公诉机关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邵某某,1967年x月x日出生,汉族,浙江省桐庐县人,原系杭州龙图贸易公司经理,住xxx。因本案于1998年5月2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1日被逮捕。现押杭州市看守所。辩护人任旭荣、王艳,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原审被告人)苏某某,1968年x月x日出生,汉族,浙江省淳安县人,系浙江人盛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经理,住xxx。因本案于1998年5月13日被监视居住,同月22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1日被逮捕。现押杭州市看守所。辩护人姜丛华、周红艳,浙江信安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楼某某,1968年x月x日出生,汉族,浙江省杭州市人,原系中国建设银行杭州市分行钱江支行望山分理处主任。住xxx。因本案于1999年9月21日被逮捕。现押杭州市看守所。辩护人孙雪峰、胡灿灿
    2023-04-25
    316人看过
  • 投资集资案是否构成集资诈骗罪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1、如果是满足以投资的名义非法吸收公众资金、将资金占为已有或者从事非法活动的,就会构成集资诈骗罪。2、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中间人怎么判中间人在非法集资活动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其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构成共同犯罪,但往往涉及人数众多,情况复杂,在中间人的共同犯罪处理应注意把握以下两个方面的情形:1、中间人和上线共同构成犯罪的情形:如中间人乙明知甲非法集资,受甲委托帮助甲向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或者主动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交予甲。不论其是以自己的名义,还是以甲的名义,也不论其是否从中牟利,因为其主观上和甲有共同非法集资的故意,客观上帮助甲实施了非法集资的行为,都和甲共同构成犯罪。2、中间人单独构成犯罪的情形:如乙以自己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资
    2023-06-29
    483人看过
  • 李某票据诈骗合同诈骗案(二审)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2007)佛星二中字第259号原公诉机关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广东省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李茂谋(化名李燕、李燕),1963年X月出生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汉族,初中文化程度,XXX,原魏城镇创珠区橡胶营业部。因此,他于2006年7月19日被拘留,同一天被刑事拘留,并于2006年8月23日被捕。现被拘留在佛山市顺德区看守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审理了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李某票据诈骗、合同诈骗案,并于2007年6月4日作出(2007)顺兴初字第00936号刑事判决。判决:被告李某诈骗票据,判处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9万元。被告李某不服,向法院提起上诉。本院审理期间,上诉人李某在上诉期满后申请撤回上诉本院认为原判决事实正确,适用法律正确,
    2023-05-07
    428人看过
  • 诈骗集资怎么样立案
    1、集资诈骗案件由公安机关负责侦查,公安机关受理集资诈骗案件后,认为有犯罪事实,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就会立案侦查。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
    2023-02-24
    497人看过
  • 某信诈骗多少钱立案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成立诈骗罪。《“两高”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23-06-03
    384人看过
  • 诈骗集资罪最高可判几年?
    非法集资诈骗罪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犯集资诈骗罪的,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诈骗集资罪如何取证1、被害人陈述。围绕参加集资的起因、方式、金额、回报、损失金额等方面进行;被害人人数众多的,应及时发布公告要求被害人限期申报债权。2、涉案书证。调取包括集资诈骗方案、宣传手段,资金来源、资金管理、使用、流向等方面的书证,重点是所集资金的管理、使用、用途等影响集资诈骗行为定性方面的书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2023-07-05
    75人看过
  •  集资诈骗案件审判指南
    集资诈骗案件审判标准包括两点:一是非法集资金额,十万元以上或五十万元以上;二是开庭审判时间,两到三个月内宣判。若案件涉及死刑或民诉且复杂或难以取证,可予以延长。集资诈骗案件审判标准:1.个人或单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诈骗手段非法集资十万元以上或单位非法集资五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2.法院应进行开庭审判,一般在2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过3个月。对于可能被判死刑或附带民诉的案件,以及存在法定案情复杂、难以取证的案件,可予以延长等。 集 资 诈 骗 案 的 法 律 规 定 有 哪 些 ?集资诈骗案件是一种常见的犯罪行为,对投资者和社会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在此情况下,公安机关和法院对集资诈骗案件的立案流程和量刑标准都有一定的规定。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
    2023-09-28
    290人看过
  • 集资诈骗案件举报材料
    一、集资诈骗案件举报材料提供嫌疑人伪造的集资证件、文件、隐瞒事实的集资说明书等材料。提供娣嫌疑人虚构的非法集资的海报。如广告、启示、通知、特大喜讯、送你福音、最新消息、等材料。提供嫌疑集资诈骗的债券、存单、票据、欠据、支票、汇票、借据等材料;集资诈骗罪报案材料列表:书面报案材料,单位报案的应加盖公章。受害人、经手人等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情况的书面材料。犯罪嫌疑人(单位)使用的证明文件、高额回报的书面承诺资料、宣传资料、收款凭证、受骗者的名单、虚构项目和虚构用途的书面资料等原件或复印件。受骗者已支取的资金及尚未取得资金的相关凭证。资金流向。二、集资诈骗罪立案标准集资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如下: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三、集资诈骗罪的量刑标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以下罚金;
    2023-06-19
    124人看过
  • 集资诈骗是刑事立案吗
    一、集资诈骗是刑事立案吗非法集资,如果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属于刑事案件,构成集资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集资诈骗涉嫌哪些情形之一的予追诉(一)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这主要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个人集资诈骗数额累计达到10万元以上的。所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指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将非法募集的资金据为己有的目的。所谓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等手段。(二)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1)携带集资款逃跑的;(2)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3)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
    2023-06-15
    325人看过
  • 集资诈骗案的退赃程序
    刑事责任年龄
    诈骗案的退赃程序包括:1、诈骗案件涉及赃款赃物由公安机关负责追缴;2、确定财产的来源;3、如果财产确实是属于被害人的,退还给被害人。一、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包括:1、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2、诈骗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3、诈骗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4、诈骗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诈骗罪的相关规定包括: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
    2023-03-15
    359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自首
    词条

    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针对犯罪较轻的,可免除处罚。如果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若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核查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也... 更多>

    #自首
    相关咨询
    • 某高额利息诱骗某全体员工集资骗走2亿多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1
      高额利息诱骗,要么集资诈骗,要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涉嫌犯罪,建议先报警处理,另外,被骗的人也可以一起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本付息,并支付违约金(如有约定)。
    • 略阳某某集团诈骗案434万要办多少年?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8
      这是刑事案件,具体多少时间要看公安办案速度了
    • 集资诈骗会查哪些案件
      澳门在线咨询 2021-09-30
      (一)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证明证明刑事责任年龄的证据主要有户籍证明、身份证、出生证明、护照等,只要以上有一证据查证属实,即可证明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年龄。如果犯罪嫌疑人提出证据,主张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公安机关应当补强证明。证据主要包括: 1、犯罪嫌疑人父母、周围居民、老师、同学的证言; 2、犯罪嫌疑人父母做绝育手术的证明、犯罪嫌疑人兄弟、姐妹的户籍、身份证、护照等。根据以上证据,综合认定犯罪嫌疑人
    • 高额集资诈骗案案件上诉状如何写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31
      格式参照回答一,想要成功率可以在集资诈骗案刑事上诉状写上辩驳的理由,提供找到更多有利证据,最重要的是找到一个厉害的辩护律师。
    • 集资诈骗案会有追款人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08
      看具体情况:一、未报案的,在侦查中,可能已经查明是受害人;二、未报案,侦查中又没有发现的,那等于不存在。对于集资诈骗款的返还,一般会由专案小组进行专门的处理,受骗群众一般要先进行登记,再根据总的诈骗款与追回款,计算出返还比例,然后按比例返还。没有报案,侦查中也示发现,又没有进行权利登记的,自然是无法得到返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