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房屋拆迁补偿方案变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4 20:02:33 157 人看过

1、新增困难补助措施

《指引》增加了住房困难补助,即征收个人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不足60平方米(涉及房屋所有权、承租权共有的,房屋建筑面积合并计算)且为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唯一住房,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可以给予住房困难补助。

2、增加公告或征求意见环节

在现行征收程序的基础上,增加了一些公告或征求意见的环节。

如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时,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同时公告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咨询意见,还应当征求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征收补偿方式的意见,告知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反馈意见的方式。

3、危房征收有了明确认定标准

《指引》结合已有的政策规定及房屋征收工作实际,明确量化了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的具体标准:

危房建筑面积占拟征收范围内房屋建筑面积40%以上的情形认定为危房集中;

规定的基础设施中至少有5项设施现状配置低于现行配置标准50%或者至少有3项基础设施基本没有配置的,可认定为基础设施落后。

同时,为充分尊重民意,《指引》明确了危房集中或者基础设施落后认定结果征求公众意见的程序,并规定对认定结果提交书面反对意见的房屋所有权人、公有房屋承租人不足半数的,可以实施房屋征收。

衡阳市住房公积金“八大变化“,你都知道吗?

衡阳住房公积金政策怎么调整?以后贷款买房会不会越来越便利?身为衡阳人,自然对此特别关注。5月22日,随着市第三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实施方案,种种疑问终于尘埃落定。

40多亿沉淀资金亟待盘活

【数据】截至今年4月30日,我市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总额为1235486.74万元,累计提取478394.38万元,缴存余额757092.36万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651262.23万元,个人贷款余额354028.09万元。充分显示了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近年来的蓬勃发展势头。

【不足】但以上数据也显示出,我市住房公积金在资金使用方面尚存在薄弱环节,集中体现在沉淀资金高达40多亿元,目前个贷率仅为46.76%,而全省平均个贷率是70%,个贷率最高的益阳市达到了95%。因此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盘活沉淀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率既是迫切任务,也是我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刚性需求的现实要求。

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50万元

【变化一】提高贷款额度

职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限额由原来40万元调整到50万元。

【变化二】降低首套自住住房首付比例

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家庭(包含借款人、配偶),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购房总价款的20%。

而按照原来的规定,只有首次购房贷款,购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才可享受首付20%的优惠政策;二次购房贷款首付30%;三次购房贷款拒贷。现放宽为首次购房贷款,不受购房面积限制,均可享受首付20%的优惠政策。

【变化三】支持改善性购房需求

自购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职工购买改善性普通自住住房的可以申请个人贷款。

原规定为自购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两年内可以申请个人贷款。现放宽至五年。

【变化四】支持父母为未成年子女购房贷款

即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登记人为未成年子女,其父母可以向中心申请贷款。

【变化五】推进异地贷款

根据部、省要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缴存地以外的省内其他市州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享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我市在启动异地贷款的基础上,将进一步拟定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合作协议,实现省内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满足职工的多样化贷款需求。

提取门槛降下来了

【变化一】实施先取后贷政策

借款人及其配偶在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同时,可申请自住住房贷款,但提取与贷款总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

原规定为同一套住房,提取或贷款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现放宽为可取可贷。

【变化二】调整租赁提取政策

租住公租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或其他住房的,每户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最高月提取限额为1000元。

【变化三】简化销户提取手续

将原销户提取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2年以上未再就业且年满45周岁的提取条款修改为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2年以上且年满45周岁,同时取消提供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出具的未就业证明。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非本市户籍的销户提取,取消提供外地户口簿(以身份证上登记户籍地址为准)。

此外,为强化贷款风险防控,优化贷款审批流程,此次新政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开立资金监管账户,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缩短贷款办理时限;降低贷款准入门槛;提高贷款授权审批额度;优化按揭楼盘准入审批流程等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08: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房屋拆迁补偿相关文章
  • 武汉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房屋拆迁现象近来普遍发生。为了补偿房屋拆迁户,经常给予拆迁户一定的补偿。为了是法律文件能够适应事实发展,关于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文件也会时有变化,那么武汉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相对于之前有什么具体的而改变吗,大忌接着往下了解一下。武汉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一、补偿的保底政策条件放宽新的政策中将原政策中的以下条件取消,即:1、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2、未享受房改政策或者住房保障政策;3、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及配偶在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另无产权住宅房屋或者承租的公有住宅房屋。简化为征收个人住宅,建筑面积不足30平方米(涉及到房屋所有权、承租权共有的房屋建筑面积合并计算),且为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唯一住房的,按照30平方米给予征收补偿。二、涉及旧城区改建要征求公众意见房屋征收涉及旧城区改建的,所在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房管、建设等部门就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情况进
    2023-06-03
    374人看过
  • 武汉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补偿的保底政策条件放宽新的政策中将原政策中的以下条件取消,即:1、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2、未享受房改政策或者住房保障政策;3、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及配偶在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另无产权住宅房屋或者承租的公有住宅房屋。简化为征收个人住宅,建筑面积不足30平方米(涉及到房屋所有权、承租权共有的房屋建筑面积合并计算),且为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唯一住房的,按照30平方米给予征收补偿。二、涉及旧城区改建要征求公众意见房屋征收涉及旧城区改建的,所在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房管、建设等部门就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情况进行认定,并公布认定结果,征求公众意见,经确定为危房集中或者基础设施落后的,方可实施旧城区改建。三、未经登记建筑统一由市政府处理1、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建筑的调查、认定和处理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2、新政策将原政策施行两年多的其中一个弊端(区人民政府大多
    2023-02-19
    161人看过
  • 武汉市房屋拆迁补偿办法是什么?
    武汉市房屋拆迁补偿办法根据《武汉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第三章的规定,武汉市房屋拆迁补偿办法具体如下:第二十五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条例》和本办法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按被拆迁房屋重置价结合使用期限给予补偿。第二十六条拆迁补偿安置可以实行货币补偿方式,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方式,除本办法另有规定的外,被拆迁人可以自行选择。第二十七条货币补偿金额应当根据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价格,下同)和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确定。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根据被拆除房屋的区位、用途、结构、成新等因素评估确定。被拆除房屋的区位,按市人民政府公布的用地级别执行。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按房屋产权证登记的建筑面积确定;没有
    2023-05-22
    302人看过
  • 武汉青山区房屋拆迁补偿的规定
    依据《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房屋征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按照规定给予被征收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以下补偿:(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第二十四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和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由按照本办法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对房屋评估价值有异议的,应当自评估结果公告或收到评估结果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市房地产估价师协会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第二十五条征收决定公告后,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及时组织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以协商方式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协商不成的
    2023-03-23
    192人看过
  • 房屋拆迁补偿方案
    房屋拆迁补偿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更换农村房屋的产权。被征收人选择更换房屋产权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更换产权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和结算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更换产权的房屋价值之间的差额。由于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区交换住宅所有权的,作出住宅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区和附近地区的住宅。政府征地如何补偿政府征地补偿流程如下: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等现状进行调查。3.组织征地听证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国土资源部门要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
    2023-07-02
    55人看过
  • 武汉拆迁补偿标准有何新变化
    《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早在2013年1月10日起实施,社会上仍然有许多大大小小的呼声在呼吁改革。于2015年9月1日起施行的《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又提出了一些新要求。此次补充的规定让我们看看有什么新的变化。1.补偿的保底政策条件放宽新的政策中将原政策中的以下条件取消,即: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未享受房改政策或者住房保障政策;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及配偶在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另无产权住宅房屋或者承租的公有住宅房屋。简化为征收个人住宅,建筑面积不足30平方米(涉及到房屋所有权、承租权共有的房屋建筑面积合并计算),且为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唯一住房的,按照30平方米给予征收补偿。2.涉及旧城区改建要征求公众意见房屋征收涉及旧城区改建的,所在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房管、建设等部门就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情况进行认定,并公布认定结果,
    2023-06-03
    474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拆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屋拆迁补偿是指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使用者的拆迁补偿。具体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通常是指被拆迁房屋评估价格和房屋拆迁安置费用两部分组成。 被拆迁房屋评估价格是指由拆迁人委托房地产评估事务所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而确定的房地产价格,即被拆迁房屋的... 更多>

    #房屋拆迁补偿
    相关咨询
    • 武汉市房屋拆迁补偿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29
      在我国,房屋的取得方式有多种,主要可以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而我们经常看到的买卖房屋、继承房屋其实就是继受取得中的具体情况。当然,对房屋的取得不仅仅是占有了房屋就行,因为这属于不动产,按照我国法律中的规定,就要求办理了不动产的登记之后,才能在法律上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也就要求当事人要办理房产证。不过也要注意,在一些情况下可能无法办理房产证,这对当事人利益就会造成较大的影响。
    • 武汉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4-29
      1、要看当地政府公布的补偿安置方案,原则上按公布标准进行补偿。政府不公布补偿标准则违法,可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知晓补偿安置标准。 2、在此之前,不要轻易签订补偿协议。及时对征收项目用地的审批、立项、规划等方面进行审查,通过法律规定的复议或诉讼程序以及合理谈判方式,争取提高补偿。
    • 武汉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广东在线咨询 2021-06-04
      是什么?上面是最新的相关武汉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具体规定的法律文件。武汉市国土局为了保障每个拆迁户的公平合法权益,在对于征收土地赔偿时做出了新的规定。对于低保户家庭,或者是房屋小于30平方米的住户将给予更多的补贴。
    • 武汉拆迁补偿方案怎样的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5-08
      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房屋的征收与补偿。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科学民主,程序正当合法,补偿公平公开的原则。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第四条上级
    • 武汉拆迁补偿方案是如何的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25
      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房屋的征收与补偿。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科学民主,程序正当合法,补偿公平公开的原则。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第四条上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