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地方频繁出现暴力拆迁、野蛮拆迁的事件,甚至引发自焚、暴力冲突或群体性事件。导致这些悲剧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但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当地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在拆迁中没有坚持法治平衡原则,未能用法治平衡原则规范拆迁行为。
推荐阅读:新拆迁条例全文
拆迁导致的利益冲突和社会矛盾是各种各样的,无论是哪一种矛盾、冲突,如果处理不好,都可能导致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纠纷、事件。而要正确处理这些矛盾、冲突,就必须坚持和适用法治平衡原则,协调不同利益群体和个体的利益。
异化的中心任务应让位于公共利益
法治平衡原则要求正确处理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长远利益与短期利益的关系,平衡经济发展与特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的保护。最佳方案并非是前者绝对优于后者,后者无条件让位和服从于前者,而应该是两者兼顾。在两者不能或难于兼顾时,也非应绝对选择前者而舍弃后者,而应进行利益衡量,视何者利益更为重大而决定何者优先。当下很多拆迁纠纷、事件的发生,均源于一些地方政府过于重视GDP,过于重视经济发展而忽视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的保护。错误地理解发展就是硬道理,以为发展就是GDP增长,GDP增长就是公共利益、整体利益、长远利益。因为房地产业被认为是拉动GDP增长的灵丹妙药,于是支撑房地产业发展的拆迁就成为一些地方政府在一定时期内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被拆迁人的一切权益都要给拆迁让路,暴力拆迁、野蛮拆迁在这些中心任务的旗号下均获得了正当性。很显然,为了扼制这种异化的发展,最重要的解决之道就是真正实行以人为本和平衡、协调发展的科学发展观。
向弱势群体和弱势个体适当倾斜
法治平衡原则要求关注和照顾弱势群体、弱势个体的利益。在涉及拆迁的各种法律关系中,被拆迁人往往是弱势一方。很多拆迁纠纷和拆迁纠纷导致的暴力事件的发生,大多是因为拆迁人、拆迁管理机关过分忽视被拆迁人的利益,肆意侵犯和损害被拆迁人的利益。如拆迁补偿标准过低、安置位置太差、或断了人家谋生之道,等等。每个被拆迁人的情况和困难是不一样的,如果拆迁人、拆迁管理机关无视被拆迁人的实际困难,以其强势服从其制定的拆迁方案,就必然导致纠纷、对抗,甚至暴力。反之,如果拆迁人、拆迁管理机关能不以强势自恃,而能平等地与每个被拆迁人对话,听取他们的意见、陈述,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满足他们的合理要求,绝大多数争议、纠纷、矛盾是可以化解的。
法治平衡原则要求拆迁人、拆迁管理机关对所有被拆迁人一视同仁:同样情况同样对待,不同情况不同对待。现在拆迁过程的大量矛盾、纠纷,有很大一部分是因寡(补偿过低,安置过差)造成的,但也确有一部分是因不均引发的。同样情况,先搬迁的人补偿少,安置差,晚搬迁的钉子户最后得到的补偿款往往比先搬走的人高出很多,其安置新居的位置、条件也大大优于先搬走的人。这样,一些先搬走的人也不干了,他们也要奋起维权。因此,制定和实施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一定要坚持平衡原则和稳定性原则,不能向有权有势的人倾斜,也不能特别向钉子户倾斜。如果要有所倾斜的话,则应该向弱势群体和弱势个体适当倾斜。只有这样,才能形成正确的导向,防止社会矛盾、纠纷的恶性循环。
政府不能代纳税人将升值部分完全拿走
法治平衡原则还要正确处理城市地价因城市发展上涨和适当提高被拆迁人补偿标准的关系。目前,一些被拆迁人对补偿标准不满,不是完全因为补偿的绝对标准太低,而是因为其房屋(特别是郊区农民的房屋)被拆迁后,政府将其房屋下面的土地招、拍、挂,得到的土地出让金太高:有的高出付给被拆迁人的补偿款的几倍、几十倍,甚至更多。这样,有的被拆迁人就不干了,似乎政府在投机倒把(将他们的地低价买进,随后向开发商高价卖出)。于是,他们就抗议或闹事。对这种情况,应从两个方面适用法治平衡原则:一方面,政府应向被拆迁人说明白,他们房子下面的土地的地价上涨,是因为城市的发展:城市的道路、交通、市场、物流等的发展导致地价的升值,不是被拆迁人土地自然的升值。而城市的发展乃是全体市民付出(包括税收)的成果。从而,为了平衡全体市民和被拆迁人的利益,不能将被拆迁人房子下面的土地的地价升值全部归于被拆迁人。另一方面,被拆迁人也应向政府说明白,他们对其房子下面的土地,虽然没有所有权,但毕竟有使用权。因此,其地价的升值虽然不是因他们的劳动或投资所致,但毕竟与他们的土地使用权有关。从而,政府不能代纳税人将这部分升值完全拿走,而应以一定比例将这部分升值归还被拆迁人,以平衡土地使用权人与土地所有权人的利益。
总之,拆迁实质是一个利益博弈和利益平衡的过程,我们如果能善于运用法治平衡原则规范拆迁行为,调整拆迁过程中的各种关系,就可能最大限度地避免各种社会矛盾和纠纷的发生,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
拆迁法律关系分析与研究
271人看过
-
暴力拆迁违法行为的分析
361人看过
-
拆迁补偿方案研究
410人看过
-
拆迁法律问题研究
373人看过
-
拆迁安置费用分配问题研究
302人看过
-
新拆迁条例终结暴力拆迁
435人看过
钉子户是指在城市更新改造过程中,因对补偿方案不满意而拒绝搬迁的居民,他们通常会与拆迁方之间存在争议或纠纷。 这些居民可能拥有房屋或其他财产权益,希望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以确保自己的生活水平不受影响。在一些城市更新改造项目中,由于拆迁成本过高... 更多>
-
拆迁方暴力拆迁属于犯罪吗西藏在线咨询 2023-04-25《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
-
遇到暴力拆迁,或者暴力拆迁的维权方法有哪些,暴力拆迁的处理办法上海在线咨询 2022-01-24强拆又称暴力拆迁,当遇到暴力拆迁时应做到以下几点:一,遇到暴力拆迁等突发状况,不能以暴制暴,尽量平复自己的心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害。当然面对蛮不讲理的拆迁人,心里是十分委屈和愤怒,难免做出冲动的事情,但是,要想到这个事情还有更好的解决办法,更加合法的解决办法,违法者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干嘛要自己亲自动手呢?二,积累拆迁法律知识,自己保护权益。被拆迁人平时也可以对拆迁的一些法律常识进行了解,这样使
-
拆迁人采用暴力等非法手段强制拆迁的,是否应当追究其刑事刑事责任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05拆迁人在实施拆迁过程中采用暴力、胁迫等非法手段实施强制拆迁的,是否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如何承担刑事责任在该条例出台以前,我国现行法律或行政法规层面上尚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之前唯一对拆迁单位以暴力等非法手段实施拆迁触犯刑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作出规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由建设部于2003年 12月30日颁布实施的《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该规程第二十四条规定:“拆迁人、接受委托的拆迁单位在实施拆迁
-
拆迁暴力要犯法吗?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19暴力拆迁违法,房屋拆迁,应当由当地的征收管理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建议聘请专业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
涉黑构成暴力拆迁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0-26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用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依法进行的住宅征收和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构成追究刑事责任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