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的具体条款有哪些要求和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16 23:45:59 326 人看过

一、借款合同的具体条款有哪些要求和规定

借款合同约定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借款合同约定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具体内容由当事人协商决定,一般采用书面形式。

二、借款合同几年有效期

借款合同有效期根据合同约定确定,对于诉讼时效,则为三年。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借款合同中违约金的规定

借款合同中违约金的规定:借款合同的违约金由当事人协商约定,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的,可以申请减少或增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n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2日 05: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签订融资租赁合同要有哪些条款,具体规定有哪些
    一、签订融资租赁合同要有哪些条款,具体规定有哪些融资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主要条款:1、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2、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等;3、保管、保养和维修;4、交付、验收、交货地点和用途;5、租金;6、期限;7、期满租赁物的处理;8、违约责任;9、争议解决方式;10、签订合同的时间、地点等;11、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二、订立合同可以采取哪些形式合同有哪些主要条款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
    2024-02-01
    221人看过
  • 借款合同要求履行法院有哪些规定
    要求履行贷款合同纠纷诉讼的规定包括: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个人债务纠纷的起诉程序包括提交申诉书的申请立案;法院发出受理通知;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提交答辩书;开庭审理、质证、辩论;宣布判决结果;判决生效并执行。借款合同的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借款合同的履行地的确认方式:1、当事人有约定的,约定的地点为履行地;2、当事人无约定的,由当事人协议确定;3、协商不成的,根据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4、仍不能确定的,在接受借款的一方所在地履行。《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023-08-18
    455人看过
  • 2024签借款合同有哪些条件要求
    签借款合同有哪些条件要求第一,借款合同必须依据国家批准的信贷计划和有关规定签订,以保证国家信贷平衡和资金管理。银行应对申请贷款的企业进行审查,主要审查企业生产的产品是否有销路,审查企业的贷款是否专款专用。第二,贷款方应对贷款申请人进行资信和经营情况调查,不应同无保证的企业签订借款合同。第三,政府机关、财政部门、事业单位、群众团体以及没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不能充当借款保款证人。第四,借款合同的利率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的利率签订,否则签订的借款合同无效。借款合同要不要办理公证借款合同可以公证。一般都是打印的,手写的也可以。如果合同当事人约定强制执行,并经过公证。合同到期,债务人不履行的,可以由公证处出具执行证书,由法院执行局直接执行,不需要诉讼。合同办理公证有两大好处:1、公证机构的介入有助于为当事人起草、修改、完善合同,弥补当事人相关法律的不足,审核其签订的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避免合
    2023-12-08
    335人看过
  • 集体合同的内容包括什么条款,具体规定有哪些?
    集体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以下条款:(一)劳动报酬;(二)工作时间;(三)休息休假;(四)保险福利;(五)劳动安全与卫生;(六)合同期限;(七)变更、解除、终止集体合同的协商程序;(八)双方履行集体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九)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协商处理的约定;(十)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十一)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2024-05-15
    174人看过
  • 借款利息的法律规定都包括哪些具体条款?
    借款利息的法律规定如下:1、根据规定,借款人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利息。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则不能确定;2、贷款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贷款时一并支付;贷款期限一年以上的,每届满一年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返还贷款时一并支付;3、借款人未在约定期限内返还贷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借款人提前偿还贷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利息按照实际贷款期限计算;4、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民间借款利息纠纷有哪些口头约定形式。即当事人以口头约定的方式借款及利息,当借款人到期不自觉清偿时,贷款人一般无充分证据予以证明借款及利息事实,诉讼后亦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书面约定借款,但对利息无约定,此种现象发生纠纷,一般情况下法官都认定无利息约定,理由
    2023-07-04
    491人看过
  • 借条的写法和要求有哪些规定
    一、借条的写法和要求有哪些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六十九条【借款人应当提供真实情况义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第六百七十条【借款利息不得预先扣除】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提供借款以及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收取借款的后果】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第六百七十二条【贷款人的监督、检查权】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
    2024-01-07
    373人看过
  • 购房合同需要约定哪些具体条款?
    购房合同约定的内容包括以下内容:一、房价,包括税费、面积差异的处理、价格和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等;二、付款协议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金额、违约责任等;三、交付协议,包括期限、逾期违约责任、设计变更协议、房屋交接和违约方责任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1、当事人的姓名、姓名和住所;2、目标;3、数量;4、质量;5、价格或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购房合同模板的基本内容有哪些1、开发商土地使用来源及商品房状况:包括您购买房屋的位置、面积,是现房还是期房。2、房价:包括房屋的单价、总价、税费、面积差异的处理、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等。3、付款约定: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额、违约责任等。4、交付约定:包括期限、逾期违约责任、设计变更的约定、房屋交接与违约方责任等。5、质量标准:包括装饰、设备的标准、承诺及违约责任和基础设施、公共配
    2023-07-06
    259人看过
  • 借款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借款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借款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第六百七十二条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第六百七十三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
    2023-05-06
    293人看过
  • 未确定效力的合同包含哪些具体要求和规定?
    效力待定合同包括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和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经过补正方可生效,在一定的期限内不予补正则视为无效的合同。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区别(1)欠缺有效要件的性质不同。无效合同欠缺的是合同的根本有效要件(即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它往往涉及到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效力待定合同欠缺的是合同的非根本有效要件,即合同当事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方面的欠缺,一般不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2)效力状态不同。效力待定合同的效力处于待定的相对无效状态,有效与无效取决于第三人的追认或善意相对人的撤销,而无效合同处于自始、确定、当然的绝对无效状态,所谓确定无效是指无效状态不可改变,无法补救,所谓自始无效是指合同一经成立就无效,所谓当然无效是指无须任何人主张,也无须法院和仲裁机关宣告就无效。(3)有权主张并影响
    2023-07-06
    258人看过
  • 合同的具体条款有哪些,分别是哪些?
    一、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主要条款,是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若欠缺即合同不成立,有时该条款是法律直接规定的,当法律直接规定某种合同应当具备某些条款时,这些条款就是主要条款。二、合同的普通条款,合同的普通条款,是指合同主要条款以外的条款,该条款是实现合同目的及作用所必不可少的,只有推定其存在,合同才能达到目的即实现其功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2024-05-11
    320人看过
  • 借款合同纠纷有哪些具体含义
    金融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金融机构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其特殊性在于贷款人为金融机构。同业拆借是指具有市场准人资格的金融机构之间,为了调剂头寸和临时性资金余缺,进行短期资金融通的活动。企业借贷是指非金融企业之间相互借款的行为。目前,为保护金融市场的有序运行,我国法律一般不允许非金融企业之间相互借款。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非金融机构企业之间的借款行为。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借贷的币种可以是人民币,也可以是外币、港币、台币和国库券等有价证券。小额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金融机构或小额贷款公司借小额款项,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小额贷款一般额度较小,利率较低,期限、发放和还款方式方面的约定更加灵活、便捷,小额贷款多用于扶助农民进行农业生产、下岗职工再就业,以及大学生创业等等。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是指当事人就金融不良债权的转
    2023-05-31
    215人看过
  • 合同违约金条款的具体规定
    合同违约金的规定如下:1、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违约造成的损失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2、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于造成的损失的;3、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减少;4、当事人延迟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劳动合同法》中对于劳动合同违约金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
    2023-07-09
    249人看过
  • 个人借款如何打印?具体有哪些要求?
    借条是可以打印的,只要当事人在借条上的签字盖章真实,那么就认为打印的借条有效。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7.应写明逾期还款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或是罚息。8.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复印、打印的借条有效吗借条复印件有效吗间接证据运用规则是:第一,不能单独证明待证事实,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第二,每一个间接证据都应能查证属实;第三,每一个间接证据都与事实的某一方面有客观的联系;第四,各间接证据之间不存在矛盾,内容和形式均一致;第五,各间接证据得出得结论都是肯定
    2023-07-18
    135人看过
  • 借款合同公证程序具体有哪些
    一、借款合同公证程序具体有哪些1、借款合同的公证程序是:(1)向公证机关提出公证申请,并提交借款合同;(2)公证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有不完善的帮助当事人完善合同条款;(3)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手续。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二、借款合同要注意那些问题1、诉讼时效问题。需要注意: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
    2023-06-12
    20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借款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和主要条款包括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22
      一、借款合同主要条款有哪些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其中,提供货币的一方称贷款人,受领货币的一方称借款人。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有:1、借款方、贷款方、保证人的名称、住址、法人代表的姓名(保证人是否需要要据借款方的情况或者借贷双方协商,由借款方提出)。2、贷款的种类。3、贷款的用途。国家政策规定,贷款不准用于弥补亏损、
    • 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吗?,具体规定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8-11
      双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合同。借款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互享权利、互负义务。贷款人负有按合同约定拔付款项给借款人的义务,借款人负有按期还本付息的义务。因此应是双务合同。
    • 私人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有哪,具体规定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0-24
      私人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有:行为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合同依法成立;法定其他条件等。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当事人一方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土地证抵押借款合同都有哪些具体的要求的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4-01
      与银行信贷人员一起带着评估报告及公司的相关证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到国土局地籍科办理抵押登记,填制最高额抵押贷款合同.同时向银行提供贷款申请书及公司同意就目标地块进行抵押贷款的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等资料。
    • 合同上违约条款有哪些具体规定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2-18
      第一、要分析出可能违约形式有哪些。对于一份合同在签订过程中,如果害怕对方在将来的履行时存在违约行为给自身带来损失,那么,就应当详细的分析出,对方可能存在哪些违约行为。这些违约行为,我们就应当在订立合同时设定好相应的措施。 第二,设置违约责任的承担范围和方式。 违约责任的承担范围,实际上就是一方违约时,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有哪些项目,这样就减轻了在维权过程中的成本支出。还应当约定损失的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