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必须弄清楚哪些与你息息相关的问题呢?
1.存在承包经营纠纷的如何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
答:对于承包地块、面积、边界及承包经营权存在争议和纠纷的,由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小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协调解决,协调解决不成的可通过仲裁、诉讼等法定程序依法解决,纠纷解决后再进行登记。承包纠纷一时难以解决的,可以暂缓登记。
2.对符合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确权登记?
答:1997年以来未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派遣到工作单位的大中专院校农村生源毕业生回原籍落户的,仍属于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集体应保留或按程序从预留的机动地中分配给其承包地,并应按本次登记的相关规定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3.自然灾害毁损承包地该如何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
答: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等原因毁损减少的承包地,无法恢复的,应核减承包地面积。可部分恢复的,按恢复后的实际面积确权登记。
4.承包农户家庭消亡的如何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
答:承包农户家庭成员全部死亡的,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不予确权登记。所收回土地依法承包给新增人口后再按此次工作程序进行确权登记。
5.合并村民小组的如何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
答:村民小组合并前各小组人均承包地面积不一致的,登记中不要求在合并后的村民小组范围内统一人均承包土地面积,应根据合并前各村民小组的实际人均面积标准,按本次登记的相关规定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合村并居的参照此规定。
6.对出嫁女和入赘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进行确权登记?
答:出嫁女和入赘男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其在原居住地的承包地不得收回;新居住地已给其分配承包地的,原居住地不再保留其承包地。
7.现役军人、在校大中专学生、服刑人员是否有权确权登记?
答: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下列人员有权依法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农村土地:(一)原户口在本村的在校大中专生、服兵役义务兵和士官;(二)原户口在本村的服刑人员。因此只要原户口在本村,上述人员均应该确权登记。
8.全家迁入小城镇居住但户口仍在农村的承包土地如何确权登记?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全家迁入城镇居住且户口仍在农村的,仍然是该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户,应当如实进行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
9.在小城镇落户的家庭如何对农村的承包地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因此,已迁入小城镇落户居住的家庭,如果其要求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则应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如果其要求不保留承包经营权的,则尊重其意愿不予确权登记颁证。
10.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承包地如何处理?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根据国办发〔2011〕9号文件精神,承包方全家迁入城镇的,其承包土地是否交回由承包农户自主决定,发包方不得强行或变相收回。因此,对全家迁入设区市以上转为城市户口的,在2010年6月以前已经交回或收回的,本次不予确权登记。之前没有交回或收回,之后再转为城市户口的,尊重其本人意愿,愿意交回的不予确权登记,不愿意交回的应予确权登记。
-
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有哪些问题必须知道
279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补助资金的相关通知
431人看过
-
农村承包经营权土地确权登记颁证需要填写哪些内容?
172人看过
-
土地经营权的登记的程序有哪些,土地承包经营权包括哪些权利
126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谁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有啥用?
316人看过
-
土地确权必须知道哪些事情
484人看过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承包农户以从事农业生产为目的,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在土地利用过程中,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应当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 更多>
-
-
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有哪些问题必须知道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28一是农地“三权”分置后价值权重要厘清。从本质上说,土地的价值体现在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个方面,在农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农户的权益是承包权和经营权。农地流转,实际上流转的是土地经营权。因此,在确定土地流转价格时,只能根据土地经营权这一权重来确定。目前,农村有些地方存在的“地下交易”等土地流转行为,农户之间、交易双方所谓“一次性买断”等都是不符合政策要求的。 二是政策性福利的落脚点要厘清。现在,有
-
土地承包法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登记有哪些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4共有人的确定,以第二轮土地承包时的家庭成员为基础,参照现有家庭成员确定。二轮土地承包期内的新增家庭成员,一并作为共有人进行登记,并在备注栏标注“与户主关系”。二轮土地承包后,属于农户的家庭成员迁入、迁出只能在一方作为共有人,并出具对方村组未作为共有人的证明。现有家庭成员以户口本为基本依据进行登记。要按照国家规定规范填写,如本人、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兄弟、姐妹等;迁出的外嫁女、大学生、
-
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后如何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实际面积不同情况的处理澳门在线咨询 2022-02-10确权登记颁证应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规定,对实测面积,经公示后据实登记。在登记簿中如实填写“承包地二轮合同面积”和“实际测量面积”(注:农业部登记簿样本中“承包地块情况”分别设计了“承包地合同面积”和“实测面积”两项内容,无论实测面积与合同面积是否有出入,都应分别填写)。对二轮合同面积因地块等级不同折亩计算的,要在登记簿“承包地块情况”的“承包地二轮合同面积”栏内予以注明;对出入较大的要对土
-
确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应颁发什么证澳门在线咨询 2023-01-24确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应颁发土地确权证。 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内容的证书称为土地确权证。土地确权登记后,土地就等于有了身份证,以后就可以抵押贷款、担保、流转。 土地确权证书需要注意: 1、确权证书的基本信息; 2、确权证书家庭成员信息; 3、确权证书上土地面积; 4、确权证书上土地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