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哪些人可以免交诉讼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2-11-20 23:27:26 398 人看过

一、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

四、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五、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应当在起诉或者上诉时提交书面申请、足以证明其确有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以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因生活困难或者追索基本生活费用申请免交、减交诉讼费用的,还应当提供本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当地民政、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公民经济困难标准的证明。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章 司法救助 第四十四条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本办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n诉讼费用的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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