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过户税费减免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3 08:51:07 394 人看过

(一)营业税及其附加:5.55%;契税:3%:印花税:双方各0.05%;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按收入全额的2%计征;手续费:按2%至5%收取。

(二)营业税及附加(出让方):

1、按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5%的营业税。

2、按缴纳的营业税缴纳7%的城建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

(三)印花税和契税(双方):

1、按产权转移书据(合同)所载金额缴纳0.05%的印花税。

2、按成交价格(合同)缴纳3%的契税(有的地方是5%)。

(四)土地增值税(出让方):

1、按取得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

2、规定扣除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等。

3、税率的确定四档: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至100%的,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100%至200%的,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税率为60%。为计算方便,可以通过速算公式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0、5%、15%、35%分别对应30%、40%、50%、60%税率)。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的条件是什么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转让的,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

(二)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转让的,需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经批准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过户流程

(一)转让方须报材料。

1、原土地证或土地证明材料;

2、原土地出让合同

3、上缴税务局的土地增值税证明材料;

4、土地评估报告;

5、图件资料;

6、土地转让专项审计报告;

7、营业税上缴证明材料。

(二)受让方须报材料。

1、项目批复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材料等;

3、上缴财局契税证明;

4、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的符合规划的图件资料。

(三)双方共同提供的资料。

1、土地转让申请;

2、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四)如改变土地用途,由受让方重新评估,补交差额部分的出让金,契税并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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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04日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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