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事诉讼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1 11:34:45 217 人看过

民事诉讼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居于基本法的地位。法律按照其规定的内容不同为标准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民事诉讼法是我们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程序法的范畴。它和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一起构成了现行的程序法体系。

一、技术侦查刑事诉讼法是怎么样规定的

有下列意义:

1.使国家机关行使权力符合权力法定原则及有利于打击犯罪。侦查权属于国家权力的一种,因此有关侦查机关在行使侦查权的时候必须要有其法律基础,保障其行使的合法性。

2.有利于刑事诉讼法律体系的完备。从从前单一化的侦查手段到现在的多元化侦查手段,从以前秘密行事到现在的公开透明,此次的修改是对我国刑事诉讼法法律体系的完备。

3.有利于提升国际形象。在侦查机关行使侦查权时、采取技术侦查时能做到有法可依,规制其行使,减少对公民合法权利的侵犯,进一步保障人权,从而进一步提高我国的国际形象。

二、民法典合同编不适用于哪些内容

民法典合同编不适用于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

买卖合同的成立包括:

1、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

2、标的物交付和所有权转移,标的物为无需以有形载体交付的电子信息产品,当事人对交付方式约定不明确,且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收到约定的电子信息产品或者权利凭证即为交付。

3、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部分标的物的,可以代为保管多交部分标的物。买受人主张出卖人负担代为保管期间的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买受人主张出卖人承担代为保管期间非因买受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主要应当包括保险单、保修单、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质量鉴定书、品质检验证书、产品进出口检疫书、原产地证明书、使用说明书、装箱单等。

5、出卖人仅以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款抵扣资料证明其已履行交付标的物义务,买受人不认可的,出卖人应当提供其他证据证明交付标的物的事实。

三、法律权威特征

法律权威就是指法律在整个社会调整机制和全部社会规范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一切国家及社会行为均须以法律为依据,法是唯一的权威。具体说来,首先,法律必须在整个社会调制机制和全部社会规范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不得以政策、道德、习俗等调整手段或其它社会规范冲击或代替法律。中国在民主建设进程的初期,由于法制不完备,曾一度存在着政策至上的观念,主张依政策治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2日 15: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票法律关系中处于什么样的法律地位
    在国际贸易结算方式中,信用证是使用最多,同时也是纠纷发生最多的一种。在这些纠纷中,给银行造成最大困扰的,莫过于法院止付信用证。在以信用证为结算方式的国际贸易中,当国内进口商(开证申请人)认为货物有瑕疵,或认为出口商有欺诈行为时,往往不是寻找出口商的财产加以保全,而是采取一种看起来简单的办法——向法院申请止付信用证。而法院则出于一种保护国家财产或保护中国人财产的想法,轻易作出保全裁定并发出止付通知。信用证是独立于基础交易的一种法律关系,在这一关系中,开证银行在单证表面相符的情况下,负有无条件的承兑和付款义务。开证银行承兑和付款的惟一条件是单证表面相符,即使基础合同存在争议,也不影响开证银行的责任。如果一家外国银行议付了信用证(即给付对价取得了付款请求权),议付银行就取代了受益人的地位而有权从开证银行处获得付款。此时,即使受益人有欺诈行为,只要不能证明议付银行参与或明知欺诈,法院就不应止付信用
    2023-06-06
    287人看过
  •  民事主体在合同解除中的法律地位
    根据法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解约催告后,若其法定代理人未在法定期限内予以追认,则该解约催告无效。但是,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自行订立的纯获利益的合同,或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未经追认依然有效。因此,法定代理人应在法定期限内予以追认,否则合同可能被视为无效。但对于纯获利益的合同,或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则不受影响,即使未经追认,合同依然有效。依据法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解约催告后,若其法定代理人未在法定期限内予以追认,则该解约催告无效。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自行订立的纯获利益的合同,或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未经追认依然有效。 限 制 民 事 行 为 能 力 人 进 行 解 约 催 告 后 , 若 其 法 定 代 理 人 未 在 法 定 期 限 内 予 以 追 认 , 则 该 解 约 催 告 无 效 。根据我国《民法
    2023-09-10
    126人看过
  • 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处于至高无上的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处于至高无上的地位这种说法是正确的,具体原因如下:1、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的是宪法。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2、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五条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国家依法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第十六条国有企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主经营。国有企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第十七条集体经
    2023-08-12
    464人看过
  • 委托诉讼代理人在民事诉讼中的法律地位怎么样
    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来源于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委托,因此委托诉讼代理人只能在被代理人授权的范围内实施诉讼行为。只有在被代理人授权范围内实施诉讼代理行为,其行为的法律后果才能由被代理人承担。当事人在诉讼中的权利,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实体权利或与实体权利密切相关的诉讼权利,如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另一类是纯粹的诉讼权利或与实体权利关系不密切的诉讼权利,如申请回避。对于前一类权利,由于与当事人的利益关系密切,因此民事诉讼法规定,对这类权利,需要被代理人特别授权。所谓特别授权,是指被代理人对涉及自己的实体权利的处分事项,专门、明确地授予诉讼代理人特定权限。在诉讼代理实务中,有的委托书只笼统地写上“代理诉讼”、“特别代理”、“全权代理”,这都是不正确的。对此,《民诉意见》第69条专门规定,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
    2023-06-14
    317人看过
  • 诉讼地位与法律关系有何关联?
    诉讼地位,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在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当事人双方在诉讼中的地位平等,享有相同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诉讼中的当事人都平等地行使诉讼权利,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面一律平等。保险公司的诉讼地位《保险法》第50条第一款规定:“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可见,保险法对于责任保险的受害人同样赋予了对保险公司的直接请求权。同时,该款规定受害人的直接请求权是依据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取得,在法律无明文规定或者保险合同没有做出约定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也可以不直接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同时,依据该法的规定,责任保险中被保险人的赔偿范围包括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机动车损害赔偿保障法》规定,受害人享有对保险公司的直接请求权,该直接请求权是法定请求权、独立
    2023-07-15
    468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诉讼地位的确定方法?
    诉讼地位如实填写。诉讼地位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法律地位。双方在诉讼中地位平等,享有同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诉讼各方平等行使诉讼权利。具体如下:1、制定与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有关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2、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规划;3、制定开发利用和保护重要自然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4、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5、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要事项。关于其他股东的诉讼地位在代表诉讼中,诉讼结果与其他股东息息相关。但对其他股东在代表诉讼中处于何种地位,各国做法不一。在美国,当数个股东分别就同一事实提出代表诉讼时,若无其他限定因素,法院一般允许先立案的诉讼继续进行,其他诉讼则会被终止、驳回或合并到已立案的诉讼中去。当诉讼开始后,通常允许和鼓励其他股东,加入到原告队伍中来
    2023-07-10
    165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的法律关系参与者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人民法院、当事人、第三人及其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以及其他。与诉讼主体不同,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中各种角色的总称。诉讼主体在民事诉讼中具有重要的诉讼地位,没有诉讼主体参加诉讼,诉讼将无法进行或失去进行诉讼的意义,诉讼主体的诉讼行为对诉讼的发生、变更和终结起着决定性作用。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以下几类:(1)人民法院;(2)当事人、第三人及其代理人;(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4)其他。在这里,注意将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区别于诉讼主体,诉讼主体是指诉讼法律关系主体中能够引起诉讼程序发生、变更和终结的人。诉讼主体在民事诉讼中居于重要的诉讼地位,没有诉讼主体参加诉讼,诉讼将无法进行或失去进行诉讼的意义,诉讼主体的诉讼行为对诉讼的发生、变更和终结起着决定性作用。 民 事 诉 讼 中 的 诉 讼 主 体 有 哪 些 作 用 ?民事诉
    2023-08-31
    87人看过
  • 民事诉讼诉讼代表人的法律地位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一、全权委托律师什么意思全权委托律师是指当事人赋予诉讼代理人代为自己放弃、承认、变更诉讼请求,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和解的权利。法律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二、公司合同纠纷能要求法人代表出庭吗?公司的法人准确的表述应该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我国法律规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以依法登记的为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法人,以其正职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没有正职负责人的,以其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出现纠纷后,在通过人民法院诉讼程序审理过程中,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否需要出庭的问
    2023-04-05
    183人看过
  • 抚养权在赡养关系中的法律地位
    有赡养关系继子女的抚养权的认定如下:1、继子女尚未成年,随生父母一方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时,继父或继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的生活教育费;2、继父母与未成年继子女共同生活,对继子女进行了教育和生活上的照料,即使未负担抚养费用,也应认为形成了抚养关系;3、继子女虽未与继父母共同生活,但继父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的生活费、教育费。民法典中继父母能否争取继子女的抚养权一、民法典中继父母能否争取继子女的抚养权民法典规定,继父母对继子女尽了抚养义务的,其关系适用父母子女关系,所以夫妻离婚时,继父母可以争夺继子女抚养权,协商不成的,由法院进行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
    2023-07-14
    143人看过
  •  诉讼时效对于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有何影响?
    涉外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但以下四种情形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涉外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但以下四种情形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涉 外 民 事 诉 讼 诉 讼 时 效 是 多 久 ?民事诉讼时效是民事诉讼法中非常重要的概念,关系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时效主要有普通时效、特殊时效以及法律对于时效的特别规定。普通时效为两年,即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期间不得延长或者缩短。而特殊时效则包括1年、3年、4年以及20年,这些时效期间也不得延
    2023-09-20
    386人看过
  • 探究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核心主体身份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民事诉讼权利的享有者和民事诉讼义务的承担者。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一切诉讼参与人。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参加诉讼的目的、作用、诉讼地位、诉讼权利和义务的不同,可以把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分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其他诉讼参与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享有诉讼权利并承担诉讼义务的人。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有:人民法院、当事人、全体诉讼参与人和人民检察院。(1)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是代表国家行使民事审判权的专门机关。法院权力的行使又不能超脱于诉讼法之外,而是要受民事诉讼法的调整,认真地完成法律规定的诉讼权利义务。(2)当事人此处的当事人包括原告人、被告人、第三人、共同诉讼人和诉讼代表人。民事权益,法律赋予他们广
    2023-07-06
    275人看过
  • 承租人在拆迁法律关系中的地位
    房屋承租人是指以租赁方式取得房屋并对房屋占有、使用的当事人,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此承租人的身份必须以租赁合同为准。新修订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将承租人从被拆迁人中独立出来,单独在拆迁法律规范中规定了承租人在拆迁法律关系的的权利和义务,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相比较,承租人在拆迁法律关系中的地位也发生了变化。(1)承租人不再是被拆迁人根据新修订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三款的规定,被拆迁人就是房屋所有人,不再包括使用人。因此与1991年3月22日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相比较,承租人不再是被拆迁人。(2)承租人在拆迁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具有从属性1991年3月22日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将承租人作为被拆迁人,承租人享有被拆迁人所享有的应当被安置的全部权利和义务。新修订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不再有这样的规定,仅仅规定承租人在拆迁中,如果承租人与产权人不能就
    2023-06-10
    92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在什么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一、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在什么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具体情况如下:(1)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2)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3)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条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第五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二、民事责任有哪些特征1、强制性。民事责任的强制性是其区别于道德责任和其他社会责任的基本标志。民事责任强制性的表现主要有两点:(1)在民事主体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或者由于过错侵害国家、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时,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2)当民事主体不主动承担
    2023-08-08
    92人看过
  • 从刑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定位看:
    刑法是其他部门法的保护法。如果把其他部门法比作维护社会秩序的第一道防线,刑法则是第二道防线,没有刑法做后盾,其他部门法将难以执行。司法实践中,应当注意法律之间的衔接、协调,科学划定适用范围,而不至于相互冲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严厉禁止卖淫、嫖宿暗娼以及介绍或者容留卖淫、嫖宿暗娼,违者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警告、责令具结悔过或者依照规定实行劳动教养,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将偶尔或者只有一次介绍、容留卖淫行为按犯罪处理,就是把应在第一道防线解决的问题,用第二道防线进行处理,这不符合立法本意和司法规律。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对介绍、容留卖淫行为给予拘留等治安处罚的规定也将无处罚对象
    2023-08-12
    175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公民在民事诉讼中的法律地位能否继承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3-10
      一般说来,民事诉讼的法律地位是可以继承的。
    •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客体的表现方式是什么,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如何理解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03
      关于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的表述,理论著述是不尽一致的。有的主张当事人和法院之间指向的客体是“案件的客观事实和实体权利请求”,有的主张法院与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指向的客体是“案件的客观事实”。根据一般的法学原理,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物”“行为”或“精神财富”。但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有其特殊性。法院在整个诉讼过程中追求的是矛盾的解决和平息;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围绕的中心则是案件的处理。尽管他们的着眼点略
    • 民法及民事诉讼法, 关于解除同居关系?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2-02
      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属于私人自律关系,法律不承认,不强制保护。双方同居后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可以自行解除,无需任何部门办理手续。但是,当事人因同居期间涉及的财产分割问题和子女抚养问题发生纠纷的,可以起诉法院,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 代理律师在民事诉讼中诉讼主体地位如何认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3-10-16
      在审判实践中,实际存在两种性质的当事人:一种是程序法上的当事人;另一种是实体法上的当事人。程序法上的当事人,是指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的原告和被告。因为这时的当事人是否在事实上真的存在利害关系还是个未知数,真正的利害关系只有在法院开庭审理之后才能确定,因此称为程序法上的诉讼主体。
    • 关于在民法典中的异地离婚讼证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27
      1、提起离婚诉讼首先要选择受理诉讼法院地及受理法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