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要遵循什么原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5 04:06:12 155 人看过

一、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要遵循什么原则

一、坚持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原则。

二、协商一致的原则。

三、依法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原则。

四、坚持男女平等与保护妇女利益相结合、考虑双方当事人实际履行能力的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构成条件有什么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夫妻共同债务指的是什么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有以下几种: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n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9日 05: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应遵循的程序及分割原则
    1、遵循的分割程序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要以当事人提供为前提,法院不主动调查确定。夫妻财产分割仅限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所以,在分割财产前,如果是“小家庭”与“大家庭”一起共同生活,还未分家的,那首先要进行分家析产,严格分清夫妻间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及大家庭共同财产,将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区分出来。其次,进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在分割夫妻间共同财产时,应遵循先调解,调解不成再判决,即应先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拿出分割方案,再由法院进行审查确认;如果离婚双方协商不成的,法院应先提出分割方案,尽量使当事人能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财产分割协议。如果还是达不成调解协议的,再进行依法判决。2、分割的原则(1)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2)男女平等原则。(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4)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5)有利生产与方便生活原则。离婚房产分割应遵循哪些原则离婚房产分割需要遵
    2023-07-22
    106人看过
  • 婚姻中共同债务的分配应该遵循哪些原则?
    婚姻中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的认定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和夫妻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的主要包括: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为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等其他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由双方共同负担的债务等。夫妻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内容包括双方共同从事工商业或农村承包经营所负的债务,共同从事投资或者其他金融活动所负的债务,以及在这些生产、经营活动中欠缴的税款等。共同债务的范围是什么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2023-07-01
    417人看过
  • 企业判断债务重组遵循什么原则
    (1)基本原则。债务重组日,债权人、债务人均不得确认债务重组收益(如有收益也只能计资本公积),但确认重组损失。(2)债权人入账价值的确认原则。对于实际收到或将会收到的货币性资产,如现金、应收账款等,以实际收到或预计将会收到的价值入账;实际收到或预计将会收到的货币性资产价值小于应收债权账面价值的部分,作为债务重组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对于非货币性资产,如存货、固定资产、投资等,以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作为收到资产的入账价值,根本不产生损益。(3)债务人重组差额的确认原则。用于偿债的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应付账款等之间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用于偿债的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应付款款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一、可供出**融资产减值损失的计量可供出**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中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应当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
    2023-03-13
    351人看过
  • 高校债务重组应遵循的原则
    (一)债权债务双方相互支持、诚实信用的原则虽然债务重组双方的各自利益互相矛盾,但双方要着眼于共同利益,遵循互相支持、互相体谅、互相让步的原则,重组协议才能达成。(二)债务重组与制度创新相结合的原则在解决高等教育发展历史性欠账问题的同时,必须进行制度创新,利用债务重组的机会,形成国家对高校的财政投入新机制和商业银行的投资风险约束机制,确立起高校内部资本与负债相互制衡的约束机制,从根本上堵住债务问题形成的源头。(三)强化负债意识与挖潜增效相结合的原则目前高校负债率过高与高校负责人财务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不高有着重要的关系。因此,在通过债务重组解决债务问题的过程中,还要不断提高办学管理水平和资产运营效益。(四)集中解决和分步推进相结合的原则债务重组要坚持"严格新债、摸清旧债、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步化解"的总体要求,坚持先清理后化解。在化解过程中,按照轻重缓急,进行集中解决和分步推进。集中解决主要
    2023-06-26
    197人看过
  • 债权债务处置应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处置债权债务需要合法、专业,严格遵守政府部门要求,严格遵循法律法规,不协助转移资产,不伪造、毁灭证据,及时报告进展。专业团队应具备律师、会计师、资产管理等专业人员,熟悉相关法律、财务、资产估值、不良债权置换、收购业务。处置债权债务需要遵循合法、专业的原则。具体而言,处置工作必须严格遵守政府部门的要求,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不协助或者诱导转移已被采取司法查封、冻结措施的相关资产,不指示或者协助伪造、毁灭证据,不给刑事侦查工作造成任何妨碍,及时报告相应的工作进展。专业原则指,专业的处置团队应当具备律师、会计师、资管人员等,且上述人员应当熟悉法律、财务、资产估值、不良债权置换、收购业务,以及与第三方资源有合作经验等。专业处置团队应具备哪些能力?专业处置团队是指在特定领域内,具有专业技能和经验,能够对相关问题进行有效解决的团队。这些团队应具备以下能力:首先,他们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深入
    2023-11-02
    335人看过
  • 夫妻共同债务是哪些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原则是哪些
    一、夫妻共同债务是哪些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原则是哪些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夫妻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包括夫妻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负的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二、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方法有哪些夫妻共同债务包括: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3、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4、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所负的债务。6、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先以
    2024-01-24
    395人看过
  • 共有专利的转让遵循什么原则
    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民法典》第339条规定: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第340条规定: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申请人取得专利权的,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
    2023-03-01
    364人看过
  •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遵循哪些原则呢,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遵循哪些原则呢,法律依据是什么律师解答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遵循的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3、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的原则。4、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5、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温馨提示】这是根据当前问题的经验总结,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审判尺度上有细微差别,办理
    2024-01-20
    459人看过
  • 行政处罚的原则要遵循哪些原则
    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一、海事违法行为怎么处理海事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实施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公平公正原则。海事管理机构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时,应当平等对待海事违法行为当事人,不得以案件本身以外的因素差别对待海事违法行为当事人。对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基本相同的海事违法行为当事人实施行政处罚时,适用的法律依据、处罚种类和幅度应当基本一致;(二)过罚相当原则。海事管理机构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应当与海事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相当,避免出现处罚畸轻畸重、重责轻罚、轻责重罚等情况;(三)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海事管理机构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时,既要处罚海事违法行为,又要教育海事违法行为当事人自觉遵守法律
    2023-06-20
    67人看过
  • 夫妻离婚时应该遵循哪些共同财产分割原则?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一般原则是:自愿协商原则、公平原则、平等原则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自行约定财产分配方案,约定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有哪些?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遵循的原则如下:1、均等原则,即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分割的权利。2、适当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由于父母离异后给未成年人今后的生活带来一些不利的影响,为了能使子女将来的一个较好的环境里成长,夫妻在分割财产时应根据子女的学习和生活需要,给抚养子女的一方多分一些财产,以照顾子女的实际需要。3、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原则。4、经济帮助原则,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的帮助。5、损害赔偿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
    2023-07-06
    108人看过
  •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是否需要遵循法律要求?
    如果夫妻双方共同签署借款合同、借条,以及夫妻一方通过电话、短信、微信、邮件、行为等能证明与另一方确实存在借款合意或事后进行追认的,则可以直接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负担的债务,则只要该债务符合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范围,则也可以直接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负担的债务已经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债权人主张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则必须举证证明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债务,或者所负债务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法定的夫妻共同债务(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或者婚前借款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二)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
    2023-07-08
    70人看过
  • 反担保要遵循什么原则
    (一)可变现原则。担保机构要求担保企业设置的反担保措施,主要是反担保物权。应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设置。主要体现在交易市场化,即行使担保物权时,担保机构能够通过市场,对抵押物、质押物进行处置,将实物转化为资金。另外是担保物权核定价格的市场化,担保机构在设计反担保方案时,应主要按照市场化的价格进行设计,合理评估担保物的可变现价格,以保证行使担保物权时,变现价值能够充分覆盖债权。当然在选择反担保抵押物或者质押物的时候并不是价值越高越好,例如A企业申请500万的贷款担保,却提供了市值约1亿的房产作为抵押物,虽然抵押物的价值远远超过担保额度,表面看来价值充分,反担保能力强,然而价值这么高的抵押物变现起来却比较困难,很难找到合适的买家,而且抵押物的价值远远超过担保额度也会一定程度上削弱反担保的约束力。(二)法律可追溯性原则。担保机构设计反担保方案,应充分分析担保企业的内部结构及外部关系,总结出担保企业的
    2023-06-13
    253人看过
  • 无效合同需要遵循哪些处理原则
    一是返还财产应适用恢复原状的原则。对于合同已经履行完毕,或者绝大部分已经履行完毕,标的物又符合行业标准或约定标准可供利用的,该合同无效后处理就不应再适用返还原则,而应当折价返还。对于返还标的物导致显失公平的,应将此情形视为不能返还财产,须对标的物损耗的价值或价格降低的价值进行补偿。而对于如标的物已经被使用,不再能反映原貌或者原价值的,可采用返还原物基础上,由加害一方赔偿其他损失;或者由有过错一方继续使用,适用金钱返还(赔偿)的做法,以此弥补受损害方的经济损失。二是对主体不适格等无效合同应按有效处理。对因主体资格不合格而导致合同无效,但合同已经全部履行或者部分履行完毕的,应当无效合同按有效合同的原则进行处理。主要原因在于主体资格的无效与合同履行后果的损失并无因果关系。合同履行只要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就不能因为合同无效而否认交易的真实性,不能人为地否定交易基本规律。对于合同双方的轻微违法情节
    2023-06-23
    289人看过
  • 债务纠纷如何调解应遵循什么原则
    债务纠纷调解方式有:一、自行协商解决。借款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双方纠纷,如果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那纠纷就解决了,这种方式成本最低,也不容易激化矛盾。二、人民调解。人民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规范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劝说,促使他们互相谅解、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活动。债务纠纷的调解原则有:一、自愿原则。自愿原则,是指人民法院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时,必须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包括调解活动的进行和调解协议的达成,都必须以当事人自愿为前提。二、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原则。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原则,是指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进行调解,应当是在事实清楚、是非分明的基础上进行。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既是对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进行调解的一种制度要求,也是调解成败的关键。三、合法原则。合法原则,是指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必须依法进行,调解的过程
    2023-07-22
    5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应遵循什么原则?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7-14
      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协商处理原则。双方的协商处理结果具有优先性。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主要是基于妇女和儿童通常情形下处于相对弱者地位,在经济上要适当照顾。 (三)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四)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 (五)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 夫妻双方离婚债务清偿要遵循应该哪些原则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03
      1、夫妻双方离婚债务清偿要遵循下列原则: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原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原则;坚持男女平等与保护妇女利益相结合、考虑双方当事人实际履行能力的原则。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
    • 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遵循什么原则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13
      1、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2、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3、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
    • 离婚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原则是什么,离婚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方式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06
      我们知道夫妻双方离婚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收益都属于夫妻共同所有财产,那么,离婚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处理? 1、夫妻双方实行约定财产制的,生存一方在履行了连带清偿责任后,可以在约定财产的范围内行使追偿权。 2、夫妻双方实行法定财产制的,应当首先用共同财产清偿。具体清偿顺序如下: (1)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 (2)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
    • 离婚债务清偿时夫妻双方应遵循哪些原则?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10
      1、夫妻双方离婚债务清偿要遵循下列原则: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原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原则;坚持男女平等与保护妇女利益相结合、考虑双方当事人实际履行能力的原则。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