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怎么能不能继承和赠与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5 15:10:31 219 人看过

李先生在去年已经办好了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审核表,就等着购买经济适用房了。国务院颁布的24号文件《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里明确规定经济适用房为有限产权。这使李先生心生很多疑虑:买了经济适用房除了可以居住之外,是否还有其他权利呢?比如,是否可以赠予?是否可以由子女来继承呢?

有限产权限制了什么?

房屋的产权即为其所有者对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的权利。只有同时具备了这几方面的权利才称得上是完全的产权。而有限产权则对这些权利中某些方面受到了限制。

从《意见》规定中可以看出,经济适用房购买者的使用权受到了一定的限制,即只能用于有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本人使用,无权转于他人使用。

同时经济适用房没有获取收益的权利。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者不能利用经济适用房来获得收益,因为经济适用房是政府豁免了土地出让金等多项税费之后用来解决低收入者住房问题的。如果用于谋取收益则违背了建设经济适用房的初衷。

另外,经济适用房购买者对经济适用房的转让权也受到了很大的限制。《意见》第十一条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可转让经济适用住房,但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也可以取得完全产权。

通过上述分析不难看出,经济适用房没有获得收益的权利,同时使用权和转让权也都受到了很大的限制。但是,经济适用房的有限产权并不等同于使用权,因为转让权虽然受到了限制,还是留有一些有条件的转让权。

经济适用房没有赠予的权利

经济适用房是没有赠予的权利的。因为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是用于解决低收入者的居住问题的,所以有限产权中不包含赠予的权利。

同时,从经济适用房的用途来看,对于继承也应有所限制。对于经济适用房的继承,不论是所有者生前立下遗嘱,还是没有立遗嘱,都要看继承人是否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如果经济适用房所有者的继承人已经不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即使立下了遗嘱,其继承人也不能拥有经济适用房。但是可以继承该套经济适用房的财产权,即将经济适用房变现之后的财产归其继承人所有。如果经济适用房所有者的继承人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则应该可以继承该套经济适用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2日 08: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经济适用房相关文章
  • 房产继承和赠与中究竟哪个更具经济利益
    一、房产继承和赠与中究竟哪个更具经济利益房产继承更具经济利益。如果是准备用于长期自住的房产,用房屋继承过户最划算,其次是房屋赠与过户。但是如果是将来房产还准备再次出售的话,由于赠与过户要缴纳高额的所得税,所以用买卖过户反而比赠与过户更划算。二、房产继承公证办理所需材料房屋继承公证需要带如下材料:1.房屋继承公证申请书;2.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包括医院出具的生理死亡证明,以及法院作出的宣告死亡公告等材料;3.遗产权属证明;4.继承权证明材料;5.其他材料。三、房产继承有效期多长时间房屋继承没有有效期的限制,但民法典规定,房屋继承产生纠纷的,向法院起诉的时效是3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2024-01-09
    191人看过
  • 经济适用房能不能够来办理抵押贷款,经济适用房怎么来办理抵押借款
    对于很多有借款需要的人来说,用房产做抵押品贷款买房是借款人能想到的最多的借贷方法。但是并不是只要是房产就能请求抵押借贷,那么经济适用房能不能申请抵押借款呢?假如能,经济适用房怎么来办理抵押借款呢?相信这也是困扰许多借款用户问题之一。经济适用房能不能够来办理抵押贷款呢?依据目前的状况来看,经济适用房是能够请求来办理抵押借款的,但是有前提条件的。经济适用房在五年以内是不能够用来办理抵押借款的,而五年后能够上市买卖,到那时才能够用于抵押借贷。因为经济适用房归于政策性住宅,购房人拥有的产权是有限制的,所以经济适用房在五年以内,国家不给你来办理产权证,没有产权证,则不能请求经济适用房抵押借款。当然,事无绝对。假如能够的话,用自个的亲朋好友的房产做抵押,不过要有他们的签字;或是可以用车辆也能够做抵押借款。经济适用房怎么来办理抵押借款?依据有关规定,经济适用房在满意5年以上的条件后,借款者能供给有关房产
    2023-05-08
    374人看过
  • 经济适用房房分割不到的一方还能申请经济适用房吗
    一、经济适用房房分割不到的一方还能申请经济适用房吗不可以。详情问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二、经济适用房可以出售吗?据了解,目前,在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对于如何计算“住满5年”的时间问题,专家指出:这是已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两个证件可由购房家庭提供任一个来确定经济适用房的居住时间。1、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例如: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若按现市场3600元、平方米进行出售,则需
    2023-05-04
    330人看过
  • 购买的经济适用房能否继续参与单位的集资和合作建房
    购买的经济适用房能否继续参与本单位的集资合作建房?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参与福利分房的人员,购买保障性住房或者参加本单位集资合作建设的,不得再参加本单位集资合作建设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远离城市的独立工矿企业和有经济困难的企业更多住房困难的,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住房建设规划的前提下,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将本单位使用的土地用于集资和合作建房。参建单位提出的合作建房对象必须限于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家庭第三十九条参加过福利分房的人员,购买经济适用房或者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不得再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严禁任何单位以筹集合作建房资金的名义变相进行房地产分配和商品房开发经济适用房申请材料1。按规定填写《市经济适用房购房资格申请审查表》(一式三份)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户籍证或户籍证(原件)。持户口卡的申请人
    2023-05-07
    104人看过
  • 违约金与经济补偿金怎么能适用
    经济补偿金与违约金同时可能涉及的主要是过失性辞退导致的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我认为:经济补偿金与违约金可以相互并存的,这是因为违约金是对劳动单位或个人进行的惩罚,而经济补偿金是单方面的用人单位的补偿,与违约金的本质区别;违约金是当事人在合同约定的一方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额。《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024-05-20
    362人看过
  • 遗赠中能适用代位继承吗
    遗赠中是不能适用代位继承的,只有法定继承才能适用代位继承,遗赠只适用于遗嘱继承。一、民法典规定公证遗嘱可以代位继承吗公证遗嘱不可以发生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只是法定继承中的特殊情况,不适用于遗嘱继承。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或者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或者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而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遗嘱不发生效力,需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因此代位继承发生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形,遗嘱继承发生于继承人是后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二、房产遗嘱代位继承要求?房产遗嘱继承不能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只有在法定继承中才能发生代位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发生代位继承。如果遗嘱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子女并且先于遗嘱人死亡,则该遗嘱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不能代位继承该遗嘱继承人依遗嘱应继承的遗产。三、什么是代位继承,代位继承的条件是什么代位继承是
    2023-04-12
    322人看过
  • 经济适用房赠与子女后是商品房吗
    在处理经济适用房的赠与问题时,同样需要缴纳综合地价款。这会导致房屋的产权性质发生变化,由原先的经济适用住房转变为普通商品住宅。值得注意的是,仅限于位于城六区内的一类经济适用房无法进行赠与;而二类经济适用房则具备相应的赠与权,但需支付大笔税费,其中包括3%的契税、千分之一的印花税以及3%的土地出让金。然而,对于城六区以外的经济适用房而言,无论是一类还是二类,都可依法行使赠与权。在这种情况下,一类经济适用房需要交纳10%的土地出让金、3%的契税和千分之一的印花税;而二类经济适用房的相关规定与城六区相同,即在赠与后将转变为普通商品住宅。《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一定年限后,方可按市场价上市出售;出售时,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收益。具体年限和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
    2024-07-29
    105人看过
  • 经济适用房赠与给子女费用是多少
    经济适用房赠与子女费用具体如下:1、增值税和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5号》规定,纳税人在办理个人无偿赠与或受赠不动产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2、契税,根据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首套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第二套改善性用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3、印花税,印花税是需要全额缴纳的,由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按照0.05%的比例缴纳。房产过户给子女可以通过赠与、买卖、析产三种形式。什么是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的意思是:以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为供应对象,按国家、住宅建设标准建设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按建设成本确定,建设成本包括征地拆迁费、勘察设计及前期工程费、建安费、小区内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贷
    2023-07-25
    167人看过
  • 经济适用房继承的注意事项
    经济适用房可以继承。经济适用房继承后,经济适用房的性质需要保持不变。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签订后,买受人在经济适用房所有权登记前死亡的,所有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终止,其他共同经济适用房申请人重新签订买受人和合同。经济适用房共同申请人不具备购房能力的,解除住房买卖合同,经济适用房出售单位退还购房款。经济适用房产权登记完成后,经济适用房权利人死亡的,属于申请经济适用房权利人的家庭成员。汇票可以继承吗看具体情况,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其后手在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除此之外,背书转让无须经票债务人同意。在票据背书转让时,行为人无须向票据债务人发出通知或经其承诺。只要持票人完成背书行为,就构成有效的票据权利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
    2023-07-07
    241人看过
  • 子女可以继承经济适用房吗
    被继承人购买了经济适用房的,取得了经济适用房的限制所有权,所以继承人是可以继承的,但继承后出售房屋的会受到限制。对于完成经济适用房产权登记后,经济适用房权利人死亡,即使不属于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家庭成员的也可以继承。总而言之,经济适用房是可以继承。一、经济适用房能继承吗?经济适用房可以继承。不受五年限制上市年限的限制,但继承后仍保持经济适用房的性质不变。即再次上市仍需符合首次取得房产证之日起满五年的条件。因为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性质,所以在房屋产权发生变更的时候是受到一定的限制的。二、经济适用房过户条件经济适用房过户的条件是需要居住满五年后缴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才能获得完全产权。法律规定,经济适用房不满五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满五年后,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房的,需要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的差价,政府可以优先回购。三、经适房可以继承给亲人吗经适房可以继承给亲人。继承权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是继承人依法享
    2023-06-21
    70人看过
  • 什么样的经济适用房能卖,经济适用房的价格规定
    一、什么样的经济适用房能卖目前,在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一)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实例: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若按现市场3600元、平方米进行出售,则需按3600×95×10%计算,补交34200元的综合地价款。出售提醒: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二)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
    2023-12-13
    136人看过
  • 二类经济适用房和一类经济适用房区别,二类经济适用房是什么
    一、二类经济适用房和一类经济适用房区别二类经济适用房和一类经济适用房区别主要提醒在交易时限的区别上:1.一类经济适用房是两限房房本,必须满五年以后才可以交易,交易需补交10%的综合地下款。交付使用不足5年的,该房产只能按照原购买价格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家庭,交易一次以后房本性质变更为商品房。2.二类经济适用房大多数是“拆迁安置”类房产或者“回迁房”,他们只是产土地出让金,交纳该土地出让金后,其产权性质变为商品房。二、二类经济适用房是什么二类经济适用房是回迁房、单位集资建房等房产。二类经济适用房“等同于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房产类型,这类房产大多为“拆迁安置”类房产或者“回迁房”,他们只是产权证标注为经济适用房,行政管理上比照经济适用房。三、二类经济适用房交易需缴纳哪些费用二类经济适用房交替需缴纳的费用如下:1.土地出让金按国家、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
    2022-06-27
    174人看过
  • 不能让经济适用房贸然退场
    在我国住房保障体系建立和发展的进程中,围绕经济适用房的争议从未消停过。近日,有关将逐步取消经适房的传闻引起关注。而住建部方面表示,该说法系误解,经适房、公租房、廉租房并轨政策正在研究制定中,年底前会出台相关文件。经适房是否应该退场?我们得先搞清楚一些基本情况。经适房是我国保障性住房的先锋。1994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就将其列为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基本内容之一。在1998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中,经适房更是成为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的主体。由于在住房制度改革的过程中,各方对住房保障的理解不够全面深入,以致在具体操作过程中,经适房的概念成了个大箩筐,既包括向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的具有解困功能的住房,也包括向单位职工提供的具有福利补贴性质的住房,甚至有些地方将中低价位的普通商品住房也归入经适房范畴。这种相对混乱的局面,
    2023-04-22
    90人看过
  • 遗产继承权能不能赠与他人
    一、遗产继承权能不能赠与他人遗产继承权不能不能赠与他人。遗产继承权指继承人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享有的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遗产继承权是属于非财产权利,而“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赠与针对的对象是财产权利而非非财产权利。《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二、二婚的孩子能不能继承遗产二婚的孩子如果和继父母之间形成了事实扶养关系,是能不能继承遗产的,并且属于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形成了事实扶养关系: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扶养、教育;3、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4、继子女在劳务上对继父母给予主要扶助。《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
    2024-01-20
    364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济适用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销售价格和套型面积,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的住房。 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包括申请、审核、公示、轮候、配售等环节。 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按照政府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申请和... 更多>

    #经济适用房
    相关咨询
    • 经适房赠与或继承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7
      有产权证才可以办理。详情可来电咨询。
    • 经适房能不能继承经适房继承流程有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经济适应房继承资料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2、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3、房屋赠与合同公证书(原件);4、赠与方夫妻双方身份证、婚姻证明材料(复印件并交验原件),未婚人员提供由街道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或户籍证明(未婚)和婚姻状况声明书;5、受赠方身份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6、其他共有人同意赠与书面意见;7、地名门牌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8、房屋测绘成果书(表)(原件);9、契
    • 继承房改房后是否还能买经济适用房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3-01
      继承房改房后,一般是不能再申请经济适用房的。
    • 房产的继承和赠与能不能一起办理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18
      只要你同时有房产继承和赠与的合法手续,就可以同时办理过房产过户。因为房管局没有规定一次只能办理一样房产过户的,只要你手续齐备都可以办理。
    • 房改房是不是家庭继承后才能买经济适用房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1-07
      继承房改房后一般不能买经济适用房。使用经济适用房需要申请家庭的成员,在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房屋出售和赠与;申请家庭人均居住面积小于15平方米;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财产低于最低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