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反补贴措施的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21:04:03 365 人看过

采取反补贴措施的基本条件

第一,进口产品存在补贴,即进口的产品存在直接或间接地接受了出口国政府给予的财政方面的补贴事实。

第二,存在一定的损害后果,即对已经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碍。

第三,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这就意味着,要对进口产品采取反补贴措施,不仅要证明存在补贴行为和进口国产业存在损害,而且还要证明这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当上述三个条件同时满足时,就可以根据反补贴条例的规定,采取反补贴措施。反之,如果存在补贴,但是并没有导致对国内产业造成上述影响,或者尽管存在上述影响,但是并不存在补贴或者并不是补贴所导致的,就不能采取反补贴措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05: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反补贴措施相关文章
  • 对大蒜采取反倾销措施
    2006年10月19日,美国商务部发布通知,根据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大蒜反倾销日落复审的裁决结果,美国将继续对原产于中国的大蒜征收反倾销税,普遍税率为376.67%,征税期自2006年10月19日起为期5年。美国商务部将在2011年10月之前对本案启动第3次日落复审调查。2006年2月1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大蒜进行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包括新鲜大蒜、冷冻大蒜和大蒜罐头,海关编码为07032000.10、07032000.20、07032000.90、07108070.60、07108097.50、07119060.00和20059097.00。2006年6月8日,美国商务部裁定普遍税率为376.67%。2006年9月1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6位委员经投票一致认为,取消对原产于中国的大蒜的反倾销措施将导致在合理的、可预见的时期内对美国国内同类产
    2023-06-05
    176人看过
  • 反倾销措施的实施条件
    反倾销措施的实施必须具备三个基本条件:第一,倾销的存在;第二,损害的存在;第三,倾销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1、倾销的确定倾销的确定是实施反倾销措施的首要条件。根据关贸总协定第6条的规定,一国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进入另一国市场,如因此对贸易缔约方领土内已建立的某项工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产生实质性损害的威胁,或对某一国内工业的新建产生实质性阻碍,则构成倾销。倾销应具有三个条件:(1)进口商品的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值;(2)给进口国同类产品的工业生产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存在此种威胁,或对某一工业的新建造成实质性阻碍。(3)低于正常价值的销售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可对倾销产品征收不超过倾销幅度的特别关税。2、损害的确定对某一项产品进行反倾销的第二个必要条件是存在对进口国国内产业的损害。损害应根据确凿的证据确定,并主要从两方面进行考察:一是倾销进口产品的数量和倾销进口产品
    2023-06-05
    273人看过
  • 反补贴措施的程序包括哪些
    反补贴措施的程序包括:由商务部提出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由商务部予以公告。海关自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执行。自反补贴立案调查决定公告之日起60天内,不得采取临时反补贴措施。一、股东的破产债权如何处理股东的破产债权,可以通过债权申报,和其他普通债权人一起参与破产财产分配。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天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天内,未接到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天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股东也可以是债权人,其破产债权也可以向清算组申报。需要注意的是,公司破产后,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算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
    2023-03-26
    490人看过
  • 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有何条件?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不予逮捕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对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而证据尚不符合逮捕条件的;(4)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5)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6)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不能在法定侦查羁押、审查起诉期限内结案,需要继续侦查或者审查起诉的;(7)持有效护照和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
    2023-04-22
    80人看过
  • 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条件是什么
    1、只适用于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2、必须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它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等行为或迹象;3、必须是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和责令限期缴纳的期限之内;4、必须在纳税人不肯或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的情况下;5、必须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一、新税收征管法最新税收征收管理法的修订有:一、买房买车缴社保都要登记纳税人识别号征求意见稿中列举了纳税人签订合同、协议,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动产登记以及办理其他涉税事项时都将使用纳税人识别号。有税务人士分析,包括买车等达到一定金额的大宗消费可能都将登记纳税人识别号,银行存取款需要登记号码也不无可能,纳税人识别号就是要起到监控纳税人收入和支出的作用。税务部门就是要通过纳税人识别号实现社会全覆盖,进行税务管理。二、“灰色收入”将无法再逃税。目前我国对个人所得税实行的是代扣代缴和自行申报制度。其中人们的常
    2023-04-01
    152人看过
  • 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80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在刑事诉讼中,除公安机关依法拥有决定拘留和执行拘留的权限以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3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
    2023-03-29
    397人看过
换一批
#反倾销反补贴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反补贴措施是指一国政府采取的措施,以抵消他国政府对该国出口商品或产业的补贴对本国产业造成的损害。这些措施可以包括加征关税、禁止进口、取消合同、限制许可证等。 反补贴措施通常由世界贸易组织(WTO)允许采取,但必须符合WTO的相关规定和程序,... 更多>

    #反补贴措施
    相关咨询
    • 反补贴措施适用条件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四十三条进口的产品直接或者间接地接受出口国家或者地区给予的任何形式的专向性补贴,对已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的,国家可以采取反补贴措施,消除或者减轻这种损害或者损害的威胁或者阻碍。
    • 反补贴措施的定义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5-26
      反补贴是指一国政府或国际社会为了保护本国经济健康发展,维护公平竞争的秩序,或者为了国际贸易的自由发展,针对补贴行为而采取必要的限制性措施。 反补贴措施主要有: 1、临时措施。是为顺利进行继续调查而采取的预防性措施,也是进口国调查机决定是否最终征收反补贴税的前序性非正式措施。调查机关采取临时性措施,表明其对补贴的存在和补贴进口产品给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已经有了初步肯定性的结论,但采取临时措施并不表明一
    • 反补贴措施的方法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29
      反补贴协议规定对于禁止性补贴和可诉补贴可以采取的措施有两种,一种是向世贸组织申诉,通过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经授权采取反补贴措施;另一种是进口成员根据国内反倾销、反补贴法令,通过调查征收反补贴税。
    • 反补贴措施的办理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29
      反补贴协议规定对于禁止性补贴和可诉补贴可以采取的措施有两种,一种是向世贸组织申诉,通过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经授权采取反补贴措施;另一种是进口成员根据国内反倾销、反补贴法令,通过调查征收反补贴税。
    • 反补贴的特点及措施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4-25
      一、反补贴的特点 反补贴、反倾销和保障措施是WTO规定的三大贸易救济措施,属于合规性贸易壁垒。与反倾销和保障措施相比,反补贴作为新型贸易壁垒对一国外贸出口和经济发展具有更大的危害性,其特点如下: 1.反补贴的应诉主体为政府。补贴是政府行为,反补贴的调查对象是政府的政策措施。反倾销和保障措施的威胁主要针对企业和特定行业,而反补贴则会影响被调查国的贸易和产业政策、宏观经济政策甚至总体经济战略。 2.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