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最高人民法院在执行异议起诉的复审中多次重申物权期权的裁判标准。(2015)民申字1881日事件中,最高法院认为,事件外人享有物权期待权的条件是,事件外人也就是受让人,如果想要排除被执行财产的物权期待权的效力,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和被执行人注册名义人,签订以变更执行目标物权为目的的的合同。(二)已履行买卖合同全款付款义务。(三)执行目标物的物权期待权已以一定的方式对外公示。(四)物权未变更登记的原因不得由事件外人负责。
物权期待权要求实际占有吗
物权期待权要求实际占有。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在采用所有权保留作为担保方式的分期付款买卖中,当事人经常约定尽管出卖人先将标的物交付于买受人,但在买受人尚未支付完毕全部价款以前,出卖人仍保留标的物的所有权,此时买受人仅取得所有权的期待权。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
债权未到期是否可申请实现担保物权
292人看过
-
物权期待权能否执行
491人看过
-
物权期待权能转让吗
176人看过
-
实现担保物权后不足值怎么办
385人看过
-
诉讼请求能写物权期待权吗
119人看过
-
到期债权未实现可否行使抵押权
125人看过
期权是指一种合约,该合约赋予持有人在某一特定日期或该日之前的任何时间以固定价格购进或售出一种资产的权利。 期权的作用是对股票投资者开拓投资渠道,扩大投资的选择范围,适应了投资者多样性的投资动机、交易动机和利益的需求,一般来说能为投资者提供获... 更多>
-
物权法实施后,债权人能否享有抵押物的物权期待权广西在线咨询 2021-11-21债权人不能依据以房抵债协议而享有物权期待权。 当双方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财产属于债权人,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在完成房屋变更登记交付房地产,是以消除金钱债务为目的的债务的履行方式,在完成房屋变更登记 以房抵债协议不形成优于其他债权的利益,破坏了债权平等受偿的原则,损害了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因此,不能根据抵押协议确定产生物权期望权和物权本身。合同的订立不能阻止其他合法权利的第三人基
-
一般只有以房抵债协议实现物权期待权吗天津在线咨询 2023-12-18债权人不能依据以房抵债协议而享有物权期待权。双方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的房产属于债权人所有的约定是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以物抵债协议约定的交付房产,是以消灭金钱债务为目的的债的履行方式,在完成房屋变更登记之前,以房抵债协议并不形成优于其他债权的利益,且破坏了债权平等受偿的原则,损害了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救济途径,故不能认定依据以房抵债协议而产生物权期待权及物权本身,该合同的订立并不能阻
-
债权人以房抵债的物权期待权怎么办?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8-03债权人不能依据以房抵债协议而享有物权期待权。双方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的房产属于债权人所有的约定是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以物抵债协议约定的交付房产,是以消灭金钱债务为目的的债的履行方式,在完成房屋变更登记之前,以房抵债协议并不形成优于其他债权的利益,且破坏了债权平等受偿的原则,损害了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救济途径,故不能认定依据以房抵债协议而产生物权期待权及物权本身,该合同的订立并不能阻
-
担保期间未到能实现抵押权吗台湾在线咨询 2021-11-23担保期已过,债权人未及时行使抵押权的,一般不能再实现抵押权;债权人在担保期内通过向法院起诉、申请仲裁等方式及时行使抵押权的,可以实现抵押权。
-
民法典的物权怎么实现质权四川在线咨询 2023-05-09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六条: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