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是如何产生效力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5 18:51:49 170 人看过

股权转让的效力如下:

1、对股东的效力。股权转让经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即为有效,基于股份或者出资产生的权利,包括受益权和表决权均应由买方继受。

2、对公司的效力。股权转让经当事人达成协议,变更公司章程或将买方姓名或者名称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后,受让人即成为新股东,凡股份或者出资上一切权利均归十新股东享有和行使,公司须对新股东负责。

3、对第三人的效力。股权一经合法转让并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后,即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一、公司股权转让新股东需要承担之前的债务吗

公司股权转让新股东不需要承担之前的债务。股权转让是将股东对公司的权利义务转移给第三人,公司的债务由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承担,股东仅以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因此公司股权转让,新股东不需要承担之前的债务。

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转让股份有限制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至七十三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转让股份应注意: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以征求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2.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3.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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