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4 10:02:44 299 人看过

根据法律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五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千元以上,或者在海洋水战非法捕捞水产品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

2、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或者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捕捞水产品,在内陆水域五十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百元以上,或者在海洋水域二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千元以上的;

3、在禁渔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

4、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

5、在公海使用禁用渔具从事捕捞作业,造成严重影响的;

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毒鱼应该怎么处罚

根据《渔业法》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的,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二、泥鳅钓鱼如何处罚

泥鳅钓鱼的处罚如下:

1、在禁渔期内在禁渔区捕捞水产品或者使用违禁工具、方法,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或者罚金;

2、使用进行禁用的渔具、捕捞管理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捕捞活动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国家规定一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犯罪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下问题罚款;

3、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出售非法捕捞物的,人民政府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查处。

为了加强渔业资源的保护、增殖、开发和合理利用,发展人工养殖,保障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渔业生产的发展,泥鳅钓鱼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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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04日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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