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逾期交货,买方可以解除合同吗,卖方逾期交货买方是否有权拒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10:16:31 362 人看过

一、卖方逾期交货,买方可以解除合同

卖方逾期交货,买方可以解除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卖方逾期交货买方是否有权拒收

卖方逾期交货买方是否有权拒收需要看卖方的逾期交货行为是否构成根本违约。如果构成,那么买方可以拒收;如果不构成,那么买方不可以拒收。因为拒收权是买方针对卖方违约行使的救济权利,只有卖方因为自身过错违反合同规定的交货义务,构成根本违约,买方才有权拒收货物。一般情况下,如果卖方是因为非自身原因导致的延迟交货,或者说延迟交货并未导致合同目的不达等根本违约,买方不能拒收。

三、卖方逾期交货的违约金怎么计算

具体数额由双方在合同中自行约定,但一般在实际损失的30%以内。没有约定赔偿金的,也可以双方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2日 21: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买卖合同一方交货后对方拒付款怎么处理
    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3、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金钱债务实际履行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
    2023-04-21
    392人看过
  • 卖方延期交房合同可以解除吗
    卖方延期交房且在催告后的三个月内仍未交房,此时可以解除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一、延期交房是否可以退房根据法律的规定,根据法律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解除合同,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说,延期交房是可以要求退房的,并要求双倍返还定金或房款利息。二、期房交了首付款想退房怎么办期房交了首付款想退房,符合法定解除事由的,可以单方解除购房合同。若无正当理由,购房者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2023-06-21
    264人看过
  • 卖方直至合同期满未交货
    一、卖方直至合同期满未交货(一)出卖人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出卖人交付标的物是其最基本的义务,同时出卖人还得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出卖人逾期交货,即迟延交付,是指出卖人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标的物的期限届满后才完成交付标的物的义务。出卖人逾期交付,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已经超过交付标的物的期限但仍然未交付标的物。另一种则是出卖人虽然构成逾期交付,但是标的物已经现实地向买受人交付。出卖人逾期交付标的物,即构成违约,应当负迟延履行责任。(二)出卖人逾期交货时,应当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在出卖人已经为现实交付的情况下,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承担逾期交付标的物的违约责任,具体责任承担包括: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出卖人逾期交付标的物约定有违约金的,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未约定违约金而约定损失数额或者损失的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约定数额或者方法计算向买受人赔偿损失;既未约定违约金,又未约定损失数额或者损失计算方
    2023-04-27
    431人看过
  • 买方拒收货物,是否构成漏货?
    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应当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买方因产品滞销而拒绝收货,属于违约行为,应为违约后果承担责任。但是作为合同相对方的卖方,在买方违约后,也有及时采取适当措施争取将其违约所会导致的损失最小化的义务。因此,如果买方违约行为发生后,卖方采取了防止损失扩大的适当措施,则有权要求买方赔偿既已形成的一切损失;而若卖方没有及时采取措施,放任损失扩大,则不得就扩大的损失主张赔偿。拒收人民币违法吗?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任何单位和个人是不可以拒收人民币的,其中包括硬币和纸币。如果单位或者个人拒收人民币,这种行为是违反了我国的法律规定,属于违法行为。无论是移动支付还是智能货币,都属于法定货币的一个补充,是无法代替法定货币的。但是,我国目前并没有对拒收人民币的行为作出具体的处罚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
    2023-08-10
    207人看过
  • 买卖合同中收货方的验收期限有哪几种
    买卖合同中,收货方的验收期限有以下几种:1、有约定的,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内验收;2、未约定检验期限的,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验收;3、无法确定合理期限的,检验期限为2年;4、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2年的规定;5、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不受上述四项的限制。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一、默认具有法律效力的功能有哪些?默认具有法律效力的情形有很多,其中包括:1、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届满以后,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做表示的视为同意购买。即默认愿意购买。2、买卖合同中,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数量或质量不符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默认标的物符合约定。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约定
    2023-03-04
    190人看过
  • 房屋买卖中,买方是否有权解除合同?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买方出现违约行为,经催告后违约行为依旧存在的,开发商可以解除买卖合同,并且要求买方承担违约责任。卖方与买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买方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若不履行自己的义务,则要承担违约责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卖方或买方违约如何计算诉讼时效和赔偿金1、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诉讼时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不超过3年。违约金有合同约定按合同约定没有约定可以按实际造成的损失主张赔偿。当违约金超过或者低于造成损失的30%时,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或增加。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第一百一
    2023-07-06
    220人看过
  • 买卖合同利息是否有诉讼时效,逾期交货能要求退货吗
    一、买卖合同利息是否有诉讼时效因买卖合同纠纷向法院起诉的,有诉讼时效限制,诉讼时效一般是3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逾期交货能要求退货吗卖家逾期交货可以要求退货。在实践中,很多人在购买商品时,都会与卖家约定明确的交货期限,但是,不少卖家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往往都不能够按时交货。这时候,必然会有很多买方都想要求退货,并要求卖家赔偿相应的损失。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买卖合同中,买方需要履行交付款项的义务,而卖方具有按时交货的义
    2023-06-17
    161人看过
  • 买卖合同未解除,卖方主动退还货款行为可以认定买卖无效吗
    一、解除买卖合同返还货物的要求是否合理?解除买卖合同返还货物的要求是否合理这个问题是需要根据解除买卖合同的原因分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二、合同解除纠纷的起诉流程是什么?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
    2023-03-12
    192人看过
  • 卖方迟延交货致买方损失应赔偿
    向兴公司、森春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向兴公司向森春公司出售布料,供货货款总计968004.76元。合同签订后向兴公司按期交付了全部货物,但森春公司仅支付了146653.8元,剩余货款人民币821350.96元,森春公司却拒绝给付。按合同约定产生违约金439422.75元,于是起诉至法院。森春辩称,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是向兴公司违约在先。向兴公司交付的大部分面料都迟于合同约定的时间,个别面料迟入库天数多达40天。其违约行为给森春公司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故不同意向兴公司的诉讼请求。森春又提起反诉:向兴公司与森春公司约定严格的交货时间,但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向兴公司迟延交货,导致森春公司对广东圣玛田服饰有限公司、厦门三得兴制衣有限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森春公司不得不对货款打七折和三至四折。森春公司与向兴公司协商具体赔偿额未达成一致。故反诉请求法院判令向兴公司承担因违反本合同给森春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98
    2023-06-09
    283人看过
  • 买方违约不支付货款,卖方是否保有货物所有权?
    如果双方在销售合同中同意买方不支付货款,卖方仍保留货物的所有权,即使买方不支付卖方交付的货物,卖方交付的货物所有权不转移。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卖方。未经登记,卖方对标的物保留的所有权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货物所有权的转移的规定是什么(一)当事人有约定的,依照其约定。所有权转移时间的条文,不是民法典的强制性规定,这规定中也可以看得很清楚。因此,合同当事人可以依照合同自愿的原则,在合同中约定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当事人对此作了约定的,除非有关法律针对特殊领域的所有权转移问题有专门的规定之外,在合同履行中以及发生争议时的处理中就要依照当事人的约定。当事人的约定也是允许的。当事人对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的另外约定,可以是约定特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合同成立时起转移,或者约定标的物的所有权在买受人支付标的物的价款后转移等等。“法律另有规定”,在我
    2023-07-05
    478人看过
  • 国际货物买卖中,买方以卖方违反合同包装条款为由拒收货物并索赔,这种做法对吗?
    未按合同规定包装货物,应视为违反合同。买方向卖方违反合同包装条款的行为提出异议并要求赔偿是合理的。但是,买方以此为理由拒收货物是过分的要求。《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50条第1款规定:买方只有在(卖方)完全不交付货物或不按合同规定交付货物等于根本违反合同时,才可以宣告整个合同无效。第25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如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害,以至于实际上剥夺了当事人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即为根本违反合同。卖方在交货发生困难的情况下,及时采取了补救措施,只要所用塑料包装不对货物质量造成影响,这种补救措施可视为是合理的,虽然仍属违约行为,但并不构成违反合同,买方只能对塑料包装造成的运输、储存、装卸等方面的不便而发生的损失提出索赔,而不能拒收货物。
    2023-06-08
    258人看过
  • 不按时交货能否追究违约责任,卖方逾期交货怎么办
    一、不按时交货能否追究违约责任延期交付货物的,怎样承担违约的责任,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的,按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第五百九十条【不可抗力】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
    2023-06-17
    450人看过
  • 卖方逾期交货能双倍要求返还定金吗
    一、卖方逾期交货能双倍要求返还定金吗卖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货的,是属于合同违约的情形,并不是不履行合同,所以不能要求双倍返还定金,但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二、定金有哪些效力1、合同履行时,定金应当返还或者作为给付的一部分。合同得以履行,定金应予以返还。若定金与应为给付的种类相同,以可以作为给付的一部分。2、合同由于可归责于定金给付当事人的事由而陷入不能履行时,给付定金的一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给付定金的一方本应向对方当事人就其违约行为付损害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约定了定金,守约方可以径直占有定金作为损害赔偿。受约方
    2023-06-17
    222人看过
  • 第三方是否拥有买卖合同解除权?
    法律第三人没有权利解除买卖合同,只有合同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理由。解除合同的原因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解除买卖合同怎么处理?在我国合同一方解除买卖合同的处理方式:1、当事人一方解除买卖合同,应当以通知的方式告知对方;2、如果是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3、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
    2023-07-07
    361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这主要...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买卖合同卖方逾期交货怎么办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4-12
      对于买卖合同,买家应当按时支付报酬,卖家应当如期交货,如果不按时交货的,属于违约行为,卖家需要支付买家违约金。在出卖人已经为实现交付的情况下,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承担逾期交付标的物的违约责任,包括:双方在合同中对出卖人逾期交货约定的违约金,未约定违约金的耳约定损失数额或损失的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数额或者损失的计算方法的,由出卖人向买受人赔偿损失,如既未约定违约责任又未约定损失数额或者损失计算办
    • 买方支付定金货物交齐拒绝交剩下的钱卖方解除货物买卖合同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5-29
      保全货物,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发生纠纷致使货物的受领或退回不能即时进行,由最适宜防止货物毁坏或遗失的一方当事人承担保证货物安全、尽量减少货物损失的义务,“如果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害,以至于实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即属于根本违反合同。
    • 卖方迟延交货买方可以拒绝支付货款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30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根据合同规定,在卖方先行交付货物,然后买方才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如果卖方不先行交付货款,买方就不必支付货款。如果卖方迟延交货即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届满以后,才履行交货义务,买方可根据合同规定,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卖方拒绝交付货物,则根据不履行规则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 交易合同买方逾期交货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12
      对于买卖合同,买家应当按时支付报酬,卖家应当如期交货,如果不按时交货的,属于违约行为,卖家需要支付买家违约金。在出卖人已经为实现交付的情况下,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承担逾期交付标的物的违约责任,包括:双方在合同中对出卖人逾期交货约定的违约金,未约定违约金的耳约定损失数额或损失的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数额或者损失的计算方法的,由出卖人向买受人赔偿损失,如既未约定违约责任又未约定损失数额或者损失计算办
    • 问供方逾期交货,需方能否拒收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15
      供方逾期交货的,如需方不再需要合同约定的产品,应当在接到供方发货通知15天内通知供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就不能拒收货,如果供方收到需方解除合同的通知而强行发货的,需方就有权拒收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