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行政处罚范围指什么不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19:11:25 65 人看过

行政处罚设定范围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

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国家对行政违

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

定评价。从国家方面说,警告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式意思表示,

会对相对一方产生不利影响。

行政处罚的种类分别有以下几种:

1、警告。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的个人进行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从国家方面说,警告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式意思表示,会对相对一方产生不利影响,应当纳入法律约束的范围;对被处罚人来说,警告的制裁作用,主要是对当事人形成心理压力、不利的社会舆论环境。

2、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适用于对多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占有的,通过违法途径和方法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没收非法财物,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财产和物品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

4、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机关强制命令行政违法行为人暂时或永久地停止生产经营和其他业务活动的制裁方法。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是行政机关暂时或者永久地撤销行政违法行为人拥有的国家准许其享有某些权利或从事某些活动资格的文件,使其丧失权利和活动资格的制裁方法。

6、行政拘留。即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在短期内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性惩罚措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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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13日 0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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