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条件下可以设立干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21:30:23 319 人看过

设立干股的条件是:需要股东全体一致,无人行使优先权。几种情况如下:

1、干股不仅可以是部分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赠与股份,也可以是全体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赠与股份;

2、干股既可以在创建时获得,也可以在公司存续期间获得,若股东在公司存续期间取得干股,公司未扩资,发行新股,但原股东所持股份比例相应下降;

3、干股可以是有条件的股份赠与,也可以是无条件的股份赠与,附条件股份赠与协议中附条件对股份的转让方和受让方具有约束力,受让方在附条件实现时取得或者失去相应的股份;

4、干股的获得可能是因为个人技能或管理能力,也可能是因为其他原因。

干股和实股的区别

干股与实股的区别是:

1、概念不同。干股是指未出资而获得的股份,实股则是值真实的股票;

2、权利不同。干股并不是指真正的股份,而应该指假设这个人拥有这么多的股份,并按照相应比例分取红利;持有实股的人不仅享有该只股票的分红权利,还能作为股东享有对公司的控制决策权,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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