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的原告具备哪些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7 14:01:05 365 人看过

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

认定条件:

(1)主体条件,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

(3)主张的权益是合法权益;

(4)主张的权益受到损害;

(5)主张的权益受到损害和行政行为有因果关系。

一、国家赔偿有什么规定及受理条件

国家赔偿案件受理条件:

(1)赔偿请求人应当是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受到损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及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受到损害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

(2)赔偿义务机关为因自身或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机关及其职能部门。

(3)有具体的赔偿请求和受害的事实根据。

(4)被侵权事项已经依法确认。

(5)属于法定的国家赔偿范围和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行政复议有强制性吗?

行政复议不具有强制性。根据行政复议法相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因此,行政复议不是强制性的,只存在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向行政机关请求救济的一种手段。

三、行政复议的条件有哪些

第一,必须是因行政争议而提起复议。

第二,有权提出复议申请的只能是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并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第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只能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0日 01: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承人相关文章
  • 行政诉讼原告必备的材料清单
    一、行政诉讼原告必备的材料清单行政诉讼原告需要提供的材料有: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另加三份;2.原告主体资格的证明;3.如需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应递交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受委托人为律师的,应提供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致法院函;4.行政机关的处理决定书、处罚决定书、经行政复议机关复议的复议决定书、被行政处理行为的过程证据材料,及证明收到上述决定书日期的证据;5.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在行政程序中曾经提出申请的证据材料;6.在行政赔偿诉讼中,原告应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事实提供证据;7.其他应当提供的证据。二、行政诉讼费用的收费标准行政诉讼费用的收费标准是:1.案件受理费:治安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元至30元;专利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行政案件有争议金
    2023-08-21
    460人看过
  • 哪些是属于行政诉讼的原告呢
    (1)受害人受害人是指受到其他公民(加害人)违法行为侵害的人。加害人或者受害人中起诉的一方是原告,没有起诉的一方是第三人。如果加害人认为行政处罚过重而起诉,受害人认为处罚过轻同时起诉,在这种情况下,受害人和加害人都是原告,但他们不是共同原告。(2)相邻权人如果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侵害了有关公民的相邻权,利害关系即告成立。(3)公平竞争权人公平竞争权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人具有原告资格。(4)投资人联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的联营、合营、合作各方,认为联营、合资、合作企业权益或者自己一方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均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5)合伙组织合伙企业提起诉讼的,应当以核准登记的字号为原告,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作诉讼代表人;其他合伙组织提起诉讼的,合伙人为共同原告。(6)股份制企业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等内部机构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
    2023-06-13
    418人看过
  • 妨害行政诉讼行为需要具备哪些要件
    (一)必须是行为人故意实施的妨害诉讼行为,这是该行为的主观要件,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妨害行政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的结果而故意实施该行为。因过失而发生的影响行政诉讼活动进行的行为不属于妨害诉讼的行为,因为行为人没有要达到妨害诉讼正常进行的主观动机。(二)必须是已经实施的、对行政诉讼活动正常进行有妨害的行为。这是该行为的客观要件,即行为人的行为已经客观存在。只有想法而未实施的不属于妨害行政诉讼的行为,因为未实施就未产生行为,也不发生对诉讼活动的妨害。同时这种行为应对行政诉讼活动造成妨害。如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实施了违法行为,但该行为并不对诉讼造成伤害,那么,该行为虽是违法但不属于妨害行政诉讼活动的行为,对其不应采取行政诉讼强制措施,应由有关国家机关予以相应的处理。(三)必须是在行政诉讼过程中实施的行为,这是该行为在发生范围上的要件,即该行为发生于自起诉到执行完毕的这一行政诉讼的全过程之中。
    2023-06-13
    440人看过
  • 判决被告重作行政行为应具备哪一些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1、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被人民法院判决撤销。2、被违法具体行政行为处理的问题需要得到重新处理。3、需要重新处理的问题在被告的职权范围之内。一、刑事二审不服如何申请申诉申诉是诉讼当事人或其他有关公民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不服时,依法向法院或者检察机关提出重新处理的要求。1、刑事申诉由原审案件被告人、被害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出。2、申诉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原审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向原审同级或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提出申诉时,应提交申诉状一式三份。3、申诉状写明申诉人的基本情况,即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如果申诉人是刑事在押犯,应写明现押处所,如果申诉人是被告人的辩护人、近亲属,或其他公民,应写明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及其同被告人的关系。二、判决生效后还能申诉吗判决生效后能申诉。不管是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或
    2023-04-06
    342人看过
  • 行政离婚应具备的条件是哪些?
    一、行政离婚应具备的条件是哪些?行政离婚应具备的条件是双方协商一致。1、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是在登记结婚的夫妇。也就是说,登记离婚只接受合法婚姻的双方,不包括非法同居者,甚至事实婚姻的双方。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应当首先核实双方的婚姻状况。没有结婚证或者婚姻关系证明,婚姻状况无法确认的,不予办理离婚登记。2、双方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是婚姻家庭关系的重大变化,也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素之一是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这也适用于离婚行为。如果一方或双方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配偶一方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离婚应按照法律程序处理,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代理。3、这对夫妇确实是自愿离婚的。也就是说,双方必须愿意、真实和一致地离婚。如果一方不同意,不能视为自愿离婚。或者一方通过捏造事实、隐瞒事实等方式迫使另
    2024-01-29
    60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原告需满足什么条件
    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T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就是原告。原告要具备以下条件:1.认为受到具体行政行为的侵犯认为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犯是作为原告的前提条件,没有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不具备原告资格。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在人民法院审理之前只是一种主观假定,即只要原告在提起诉讼时认为受到侵犯就可以了。至于是否客观上受到了侵犯,这只能在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并作出裁判之后才能确定。2.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凡不是以自己的名义,而是以他人名义提起诉讼的人,如诉讼代理人,不是行政诉讼的原告。3.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人民法院的裁判是为了解决行政争议作出的,对原告具有拘束力。作为原告,必须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如不履行,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虽然以自己的名义参与诉讼,但不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的人,如证人,鉴定人
    2023-04-21
    307人看过
  • 行政诉讼原告的特征有哪些方面
    一、行政诉讼原告的特征有哪些方面行政诉讼原告的特征有以下方面:1.原告必须是认为行政法律关系中作为行政相对人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人;3.原告是主动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四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二、行政诉讼需提交哪些材料行政诉讼需提交以下材料:1.原告的身份相关信息;2.被诉行政行为的证明相关材料;3.起诉状;4.原告与被诉行政行为具有利害关系的材料;5.人民法院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三、行政诉讼请律师多少钱行政诉讼律师收费由当事人与律师协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行政诉讼案件按件收费3000元/件;涉及
    2023-09-15
    180人看过
  • 非诉行政案件执行应具备的条件
    根据《最高法院解释》第86条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可以由人民法院执行。对人民法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的范围《最高法院解释》第87条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赋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法律、法规规定既可以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受理。除此之外,行政机关不得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第二,具体行政行为已经生效并具有可执行内容。第三,申请人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此外,前面提到的行政裁决案件中生效裁决行为权利人(或继承人)按《最高法院解释》第90条的规定,也可成为申请人。第四,被申请人是该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人。强制执行的被申请人不应当包括除义务人以外的其他公民、法人或
    2023-06-06
    457人看过
  • 无效的具体行政行为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1)要求从事将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2)明显缺乏法律依据的;(3)明显缺乏事实根据的,或者要求从事客观上不可能实施的行为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十五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七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八条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九条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一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自己
    2023-06-14
    359人看过
  • 行政诉讼的被告和原告有哪几种
    行政诉讼的被告是指被原告起诉指控侵犯其行政法上的合法权益和与之发生行政争议,而由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行政主体。必须明确,行政诉讼的被告不是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而是行政机关本身。在行政诉讼中,行政主体始终作为被告,这是行政诉讼的一大特点。一、行政诉讼中如何收集证据?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在行政诉讼中被告不得自行收集证据的规则,是指被告在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后不得为证明其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再自行收集证据,否则其自行收集的证据将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效证据的证明规则。从而肇致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而被人民法院撤销或确认违法。它不仅作为被告行政机关收集证据的行为准则,同时亦为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对被告自行收集证据的效力进行认证的规则。根据“行政案卷排除规则”行政机关为证明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只能以其在行政程序中已经形成的“行政案卷”材料作为
    2023-06-24
    394人看过
  • 原告合行政起诉要符合哪些法定条件
    行政机构为第三人作出的《房屋确权审批表》(未发放房权证),侵害了原告房产权益,原告无法获得证据,可以申请法院以职权调取。在此情形下,法院以原告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裁定不予受理值得商榷。【案情】原告:甲公司。被告:乙房地产管理局。第三人:丙公司。2011年4月14日,a法院在执行某银行执行甲公司纠纷一案中,作出【2011】a字第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将原告名下的房产3700平方米过户到丙公司名下。同年8月14日,乙房地产管理局将同一房权证名下的8700平方米一并过户给丙公司,履行了《房屋确权审批表》确权给了丙公司,但未办理《房权证》。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乙房地产管理局超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的5000平方米房产过户行为违法,并予以撤销。b法院以原告未提供证据证明起诉具体行政行为存在,不符合起诉受理条件为由,裁定不予受理。起诉时,原告向b法院递交了《调取证据申请书》,要求调取被告确权给
    2023-06-02
    449人看过
  • 行政诉讼的原告具体需要证明什么
    在行政诉讼中原告需要证明的事项为:起诉符合行政诉讼的受理范围;被告不作为的事实材料、向被告提出过申请或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给自己造成损害的证据。行政赔偿中损害事实的证据等。行政诉讼的原告具体需要证明什么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七条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的举证责任。第三十八条在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向被告提出申请的证据。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二)原告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证据的。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五章 证 据  第三十七条 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的举证责任。
    2022-07-19
    208人看过
  • 行政诉讼庭审原告有哪些申诉途径
    一、行政诉讼庭审原告有哪些申诉途径行政诉讼庭审原告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交申诉书来进行申诉。申诉指申诉是指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认为确有错误,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的重新处理的一种诉讼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条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二、行政诉讼与复议区别有哪些1.审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是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级行政机关审理,而行政诉讼则是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审理。2.法律依据不同。行政复议依据的是《行政复议法》及《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而行政诉讼则是依据《行政诉讼法》。3.程序不同。4.结案方式不同。行政复议可以由行政机关为申请人和被
    2023-11-24
    497人看过
  • 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能否是行政诉讼的原告
    律师回答:是的。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四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第四十四条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三)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三人以
    2023-06-14
    392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承人
    词条

    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 更多>

    #继承人
    相关咨询
    • 提起行政诉讼应当具备哪些条件,行政诉讼的提起应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22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一条和其他有关规定,提起行政诉讼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被起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无直接利害关系的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2)有明确的被告。被告只能是做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而不是企业、团体或者别的法人,更不是个人。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即原告的诉讼请求,应当具体指
    • 提起公诉行政机关应具备哪些条件,行政诉讼中原告资格问题如何审查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05
      1、起诉人向法院提出自己的诉讼主张。起诉人不能只主观上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还必须在行动上表现为向法院提出诉讼的主张,只有向法院提出主张,才会引起法院对起诉人是否符合原告的主体资格进行司法审查程序。在行政管理过程中,行政机关会侵犯很多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只有那些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的相对人,才会引起原告资格问题。如果受侵害的个人或者组织不向法院主张诉讼,无法启动司法审查,也就无所谓原告资格问题了
    • 行政诉讼案件的移送必须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06
      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如能提供
    • 行政诉讼中原告的诉讼权利有哪些,原告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包括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2-15
      原告的诉讼权利包括以下几方面:(1)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2)有选择管辖权的权利,在两个以上的人民法院均有权管辖行政案件的时候,原告有权选择向其中一任何一个提起诉讼的权利。(3)有申请回避的权利。(4)有利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5)有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的权利。(6)起诉后有放弃、变更或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7)在诉讼中经过法院许可,有权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8)有权提供证据
    • 行政诉讼中原告申请撤诉的条件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1-24
      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行政诉讼中原告申请撤诉有两种情况,一是原告在行政机关未撤销、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况下申请撤诉。二是原告在行政机关撤销、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况下申请撤诉。两种申请都须经人民法院裁定准许。 人民法院裁定是否准许撤诉的原则,主要有三点: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