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集体合同条例》对女职工有哪些特殊保护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7:34:17 433 人看过

新的《集体合同规定》对女职工有哪些特殊保护p>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最近颁布的《集体合同规定》将于5月1日起施行,原劳动部1994年颁布的《集体合同规定》同时废止。新规定包括“对女性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职业技能培训、奖惩,第一次集体合同中的“下岗”是指用人单位劳动者就劳动问题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目前,我国集体合同覆盖职工近1亿人,已签订区域性集体合同8.3万份,覆盖职工3330多万人;单个企业签订集体合同30.9万份,从业人员6168万人

新《条例》对集体协商的内容、程序以及协商代表的产生、责任和权利作了详细规定。在集体协商的内容中,明确提出了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包括:禁止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的劳动;女职工月经、怀孕、分娩、哺乳期间的劳动保护;女工和未成年工定期健康检查;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登记制度等。此外,还规定了单位裁员的计划、程序、实施办法和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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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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