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股股东与发起股东的权益对比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6 08:10:22 496 人看过

原始股票和流通股的区别在于发行人和购买价格。原始股票通常由公司员工或创始人持有,价格在公司不同时期会有所波动。购买时间越早,价格就越便宜。随着公司的壮大,公司的升值,购买的价格也会升高。而流通股是在公司上市后在证券交易所流通的股票,需要在证券交易平台上购买。流通的股票价格一般要高于原始股,因为原始股包含公司的福利成分。

主要的区别在于发行人和购买价格。原始股票通常由公司员工或创始人持有,价格在公司不同时期会有所波动。一般来说,购买时间越早,价格就越便宜。随着公司的壮大,公司的升值,购买的价格也会升高。你说的普通股应该是公司上市后,在证券交易所流通的流通股,需要在证券交易平台上购买,一般流通的股票价格要高于原始股。毕竟原始股包含公司的福利成分。

原 始 股 东 与 发 起 股 东 的 区 别

原始股东和发起股东是公司设立时的两种不同类型的股东。原始股东是指在设立公司时已经存在的股东,他们通过出资并签署股东协议成为公司的股东。发起股东则是在公司设立时由少数人组成的团队,他们共同出资并签署股东协议,发起创办公司。

虽然原始股东和发起股东在出资和签署股东协议方面有所区别,但两者之间的权利和责任是相同的。原始股东和发起股东都是公司的股东,都享有平等的股东权利和责任,并承担平等的股东责任。此外,原始股东和发起股东都应当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尊重公司的利益和股东协议的约定。

在实际操作中,原始股东和发起股东之间可能会存在一些区别。例如,原始股东可能会在公司设立时获得更多的优惠,如优先认购股份或享有更多的投票权。发起股东则可能会在公司的管理和决策方面具有更大的影响力。

然而,无论原始股东还是发起股东,他们的权利和责任都是公司法和股东协议所规定的,他们都应该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协议,以确保公司的合法合规运营。

原始股票和流通股票的区别在于发行人和购买价格,购买时间越早,价格越便宜。普通股是公司上市后在证券交易所流通的股票,价格要高于原始股。原始股东和发起股东在出资、签署股东协议和股东权利、责任等方面享有平等权利和责任。然而,发起股东在公司的管理和决策方面可能具有更大影响力。遵守公司法和股东协议是保障公司合法合规运营的重要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1日 11: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共同出资相关文章
  • 股东与法人的权力对比
    根据法律程序,公司的最大权利机构是股东会而不是股东,股东通过股东会行使权利,法人代表是经股东会或者股东会下属董事会选举产生的,法人代表行使公司法定工作并向股东会或者股东会下属董事会负责,在股东会中一切事情按照法律程序都是投票表决的,股东会的表决不是按照人数多少而是按照股份比例行使权利的,也就是说控股者拥有最大的发言权和表决权。所谓公司权力大小问题,需要分别说明:第一,大股东从法律上将是公司最大所有者。第二,法人代表并非必须是大股东,甚至都可以不是股东,法人代表是经股东会选举产生进行公司日常管理的,公司是一个法人实体,而法人代表就是这个公司在社会和法律上的代表人。所以就权利大小而言,所有权控股者最大,而公司行政权力法人代表最大,也就是说按照公司法所赋予的法人代表的权利,只要不是需要经过股东会同意的一切公司经营管理事项,法人代表都可以进行决断。股东的权力有哪些1、知情质询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
    2023-07-05
    209人看过
  • 原始股东优先转债股
    给原始股东配的是配债,上市公司给股东配债后,投资者只要确认缴款即可获得配债,也可以放弃配债,可转债不是原始股东的也可以进行申购,申购中签后就拥有可转债,可转债上市交易后就可以卖出,也可以转换为股票。投资者认为配债或者可转债有投资价值,那么可以进行缴款或者申购,投资者认为配债或者可转债没有投资价值,那么可以放弃缴款或者申购。一、公司上市如何融资当今社会企业融资活动是企业经营过程中的重要内容,作为上市公司,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两种。内源融资主要是指公司的自有资金和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积累部分,是在公司内部通过计提折旧而形成现金和通过留用利润等而增加公司资本;外源融资包括向金融机构借款和发行公司债券的债权融资方式;发行股票、配股及增发新股的股权融资方式以及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半股权半债权的方式。简而言之,三种融资方式分别是增发、配股和可转换债券。按照融资时否需要中介机构划分,上市公司
    2023-02-23
    61人看过
  • 股东与受益人的权益
    股东是公司最终受益人,法人是公司职务,二者的区别为:1、法定代表人承担经营中的责任,股东承担的是出资的责任。2、法人享有经营管理的权力,而股东只是投资者,享有收益等权力。3、一般股东只承担资金责任,而法人要承担所有责任,包括法律责任。4、在跟其他公司签订合同时,只有法人签字才算有效的。股东与公司的关系上,股东作为出资者按其出资数额(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法定代表人不是必须是公司股东。不是股东也可以作为法定代表人。受益人与继承人有何关系受益人与继承人的关系在于,二者的身份是可以重合的,即指定的保险受益人刚好就是继承人的时候。保险受益人只有指定的,没有“法定”的。如果在保单的受益人一栏里写“法定”,那么该指定无效,因为我国法律里对此并没有具体规定。如果没有指定受益人,包括写了“法定”的情况下,当被保险人出险身故时,保险金作为遗产,由被保险人的法
    2023-07-12
    118人看过
  • 原始股东与股东的区别,有没有法律规定
    一、原始股东与股东的区别,有没有法律规定原始股东与股东的区别是,原始股东一般是公司设立登记时的股东或者发起人,而股东可以是最开始出资的股东,也可以是公司发行新股或者新增注册资本时,加入公司的股东。《公司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八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第七十九条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第一百二十六条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
    2024-01-16
    463人看过
  • 股东股权与股东控制权
    顾名思义,股东股权是指股东以其实际出资额享有的可以对公司主张的权利;股东控制权是指股东因股权而获得的对相关企业的运营控制权。这两个概念有其丰富的内涵及外延。一、控制权和控股权的区别是什么控股权是指对公司股份所占比例达到50%以上或者虽然持股比例未达到50%以上但是却是所占比例最多,并能够影响企业经营活动的权利。控制权指股东依据所持公司股权,根据公司章程以及实际运营管理情况,拥有的对公司权益的控制力,是介于所有权与经营权中间地带的一种权力。二、各控股比例所拥有的权利持有公司1%股份,拥有诉讼权,拥有了间接调查和起诉权利,其中调查权使用对象为监事会或董事会;持有公司3%的股份,有权召开小型会议和拥有临时提案权;持有公司5%的股份,拥有重大股权变动警戒线;如果持有公司10%的股份,可以发起临时会议,可以提出质询、起诉、调查、清算、解散公司等;持有公司股份达到20%,拥有重大同业竞争预警线;持有公
    2023-03-24
    210人看过
  • 股权融资原始股东可以转让股权吗
    股权融资后,原始股东可以转让股权,但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一、股权融资具有哪些法律特征1、长期性。股权融资筹措的资金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2、不可逆性。企业采用股权融资勿须还本,投资人欲收回本金,需借助于流通市场。
    2023-06-21
    173人看过
  •  股权登记与股东权益关系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备有股东名册,记录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其住所、出资额和出资证明书的编号等信息。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备有股东名册,记录以下信息:(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其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的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股东名册的法律效力是什么?股东名册的法律效力是股东享有公司治理权的基础,也是公司对外部世界公示公司股东信息的重要方式。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名册是记载公司股东姓名及其出资额
    2023-08-28
    242人看过
  • 股东大会决定与股东会决议的对比
    股东决定是指:私营责任有限公司(自然人独资),只有一名股东的股东决定。因为自然人独资的有限公司股东仅一人,所以不设股东会,因此关于公司的决定要称作股东决定,也可以叫股东决议。股东会决议是指:公司中存在股东会,而股东会产生的决议则称为股东会决议。二者的区别关键在于是否存在股东会的区别。股东可起诉确认股东大会决议无效征求意见稿规定,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无效之诉和撤销之诉案件,应当列公司为被告。股东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提起诉讼时,被告要求股东提供诉讼费用担保的,应当说明正当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此前,《公司法》仅规定,股东提起上述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而未要求公司说明正当理由等。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讲,征求意见稿降低了股东提起上述诉讼的难度。征求意见稿称,“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可以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股东会、股东大
    2023-07-15
    316人看过
  • 股东权益纠纷中股东的权利
    有些创业者由于种种原因,虽然出资创办了企业,却不是以其本人名义,而是用亲友、同学或者其他人的名义进行。本文为您介绍相关股东权益纠纷中股东的权利的法律常识。本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及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颁布的相关规定及相关司法实践,介绍如何以诉讼为后盾,解决有限责任公司中比较常见的几类股东权益纠纷,供广大科技创业者参考。一、创业者设立公司的股权确认创业者设立公司或者参与设立,或者受让公司股份,或者取得技术股、赠与股等,但是在行使股东权益时却遇到障碍,在很多情况下就需要对股权作出确认,也就是要确认其在公司的股东身份。有些创业者由于种种原因,虽然出资创办了企业,却不是以其本人名义,而是用亲友、同学或者其他人的名义进行。这种安排只对双方当事人有效,不能据此向公司主张权利。但是如果公司半数以上的其他股东明知实际出资人的出资,且公司已经认可其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的,可以确认其股权。如果双方约定实际出资人为股东
    2023-06-09
    224人看过
  • 侵害股东权益时股东如何起诉
    在实践中,侵害中小股东权益的现象,时常发生,如何维护中小股东的权益?我国公司法确立了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救济机制。对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机制有两种途径:一是直接诉讼;一是派生诉讼。所谓直接诉讼,是指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以自已的名义对公司或者其他权利侵害提起的诉讼。这类诉讼包括:1)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撤销之诉: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等2)决议无效之诉3)损害赔偿之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股东派生之诉,是指股东为公司利益而提起的诉讼。由于股东利益与公司利益是相一致的,因此股东为公司利益而起诉,实质上也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只是不那么直接罢了。我国公司法151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
    2023-06-13
    441人看过
  • 原始股东减持股份税收
    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限售股持有者为纳税义务人,以个人股东开户的证券机构为扣缴义务人。限售股个人所得税由证券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证券公司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在规定时间上缴当地税务部门纳税保证金账户后,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税务部门必须将其60%上缴国库,40%地方财政留存。上市公司自然人股东限售股减持奖励于缴纳税收全部入库(一般为交易次月15日之前进行纳税申报及清算)后7个工作日内兑现。应纳税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限售原始值+合理税费)。如果纳税人未能及时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的,一律按照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和税费。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有限公司可以依法减少注册资本。一、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但是必须履行法定程序,主要包括:1.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形成股东会决
    2023-03-15
    140人看过
  • 如何界定股东权益和股东权益
    如何界定股东权益和股东权益?
    2023-05-07
    271人看过
  • 原始股东是否可以退股
    1、法律上没有退股这一种说法,原始股东可以转让公司的股权,或者是在法定情形下请求股东回购股权。公司收购本公司股权的情形有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2、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第一百三十九条,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
    2023-04-02
    480人看过
  • 如何分辨原始股东和普通股东
    原始股东与普通股东的区别如下:1、原始股一般由公司员工或创始人持有,价格在公司不同的发展时期会有所不同。原股东从公司成立之初就投资了,与后来的一些股东完全不同。一般越早越便宜。随着公司的成长,公司的升值,购买价格也会上涨;2、普通股是公司上市后在证券交易所流通的流通股,需要在证券交易平台上购买。一般流通股价格高于原股。毕竟,原始股包括公司的福利成分。原股东比普通股东享有更多的公司权益,如增资优先认购权。隐名股东与显明股东既然显名投资人具有股东资格并拥有股权,那么就有与第三人交易的自由,至于其是否实质上拥有股权,则要看其与隐名投资人的协议约定,这便属于公司的内部问题了。在处理这类纠纷时,对隐名股东的资格认定应以形式为准,凡是已经工商登记的事项,除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属于虚假陈述外,均推定为真实事项并具有法律上的公信力,隐名股东对确信登记真实而进行交易的第三人不得以具备股东实质特征对抗,以此维护交
    2023-07-04
    164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注册资本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共同出资是由两个以上出资者或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或者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投资各方以现金、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投... 更多>

    #共同出资
    相关咨询
    • 股权比例与股东权益6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11
      你是公司的执行董事和法定代表人,你代表公司行使公司的日常事务,但重大的事务应当得到股东会的决议,这时候进行股东会决议的时候,最大股东往往处于优势地位。如果你认为公司股东未经允许对位签订协议损害了公司利益,在公司对外承担了法律责任后,你可以股东身份提起诉讼,向最大股东索赔
    • 股票股东原始股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12
      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需要一定的场所,因此,公司股东可以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一般来说,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股东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后向公司出资而使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二是公司向所在地的市(县)级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查批准后,通过订立合同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公司则依法交纳场地使用费。前者为股东出资方式,后者则是公司设立后的经营行为。股东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 什么是股东权益?什么是股东权益比率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5-24
      导读:股东权益又称净资产。是指公司总资产中扣除负债所余下的部分。例如上海汽车1997年底的资产负债表上,总资产为40.56亿元,负债为7.42亿元,股东权益就为两者的差,即33.14亿元。股东权益上一个很重要的财务指标。它反 股东权益又称净资产。是指公司总资产中扣除负债所余下的部分。例如上海汽车1997年底的资产负债表上,总资产为40.56亿元,负债为7.42亿元,股东权益就为两者的差,即33.1
    • 公司的股东想要卖原始股,原始股东股价怎样确认?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02
      股份制公司成立时发行股票,股票面值都是1元,这就是所谓的原始股。但是原始股的每股价格因为股份制公司实行股份制时间的长短不同,价格也会不同。 居民购买股票不宜集中投放。投资股票具有高利润、高风险两重性,因此在利益风险并存的形势下,要采取分散投资的方法减少投资的风险性,增强投资的效益性。要对发售企业作出长远正确的预测。
    • 入股股东与发起人对定权问题
      青海在线咨询 2023-10-20
      法律分析 入股的股东不一定属于发起人。公司发起人是指参加订立发起人协议,提出设立公司申请,认购公司出资或者股份并对公司设立承担责任的人。在公司设立阶段,没有股东存在,只有发起人。在公司成立时,发起人变成股东,享有股东的权利,承担股东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