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66条有些什么内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7 08:41:29 194 人看过

很多人对刑事案件都不怎么了解,对于刑事法的了解更是是少之甚少。不管是不是需与否,还是建议大家有时间多多了解法律知识,必要的时候还是能大家带来帮助运用到类似法律知识,在这里给大家整理一个刑诉法66条有些什么内容?来看看

一、刑诉法66条有些什么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适用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具有以下情形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适用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等情形的;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生活不能自理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4、需要逮捕但又证据不足的被拘留人;

5、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案件的已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

6、持有有效出境证件,不需要逮捕但又可能逃避侦查的;

7、不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调查的。

总的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是为了保证国民安全和社会和谐的有效保障,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秩序而制定的法律武器。刑诉法66条也告诉我们不要轻易去触犯法律的底线道德,远离那些不道德的灵魂,做一个遵法守德的好国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4日 11: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刑诉法143条内容解释
    如果在生活中被牵扯到刑事官司,那么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不是好事,刑事诉讼中如果能够以不起诉作为对犯罪嫌疑人的结果,那么再好不过了,也算是洗清楚了犯罪的嫌疑,但是如果先前身边亲人朋友都知道了自己被公安侦查,该如何向他们解释清楚呢?对此刑诉法143条内容对不起诉的决定做了详细规定。1、刑诉法143条内容第一百四十三条【不起诉决定的宣布】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本条是关于决定不起诉案件的处理程序的规定。不起诉的决定必须经过公开宣布的程序,不能以送达代替向被不起诉人宣布不起诉的决定。公开宣布的地点、范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确定,但必须有被不起诉人在场。同时,检察机关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被不起诉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不起诉的决定,一经宣布,立即生
    2023-06-03
    464人看过
  • 我国的刑诉法34条是什么内容?
    一、我国的刑诉法34条是什么内容?1、第三十四条【指定辩护】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2、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3、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4、条文注释本条规定了两种指定辩护的情况:一是任意指定辩护,即对于公诉人出庭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选择是否为其指定辩护人。该规定体现了国家对于经济困难的人的法律援助。二是强制指定辩护,即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未成年人或者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必须为其指定辩护人。这里的“辩护人”仅指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注意,指定辩护只存在于刑事诉讼的审判阶段,由人民
    2023-06-03
    246人看过
  • 刑诉法92条的内容是什么,有什么样的解释?
    一、刑诉法92条: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第九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第九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第九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第九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
    2023-04-13
    443人看过
  • 刑诉法15条具体内容和释义有哪些?
    一、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二、撤销起诉或宣告无罪的情形一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这是指根据《刑法》的规定不构成犯罪,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一种情形。二是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但根据《刑法》第87条、第88条和第89条的规定,已过了追诉时效期限的。对于超过追诉时效的案件,除最高人民检察院依照刑法第87条第四项的规定核准追诉的以外,不能再追究刑事责任。三是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是指行为人确实犯了罪,但遇有国家发布特赦令,免
    2023-03-28
    227人看过
  • 刑法193条224条的内容有什么区别
    合同诈骗罪和贷款诈骗罪,虽然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对方财物的欺诈性犯罪,但是两者之间是有着本质上的区别的:(1)两者侵犯的客体不同。尽管两者侵犯的都是复杂客体,且都包含侵犯了财产所有权,但是侧重点是有所不同。合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合同监管制度;而贷款诈骗罪侵犯的客体则主要是金融管理秩序。(2)两者发生的场合不同。合同诈骗罪发生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之中;而贷款诈骗罪发生在行为人向银行或者是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过程之中。(3)两者侵害的直接对象有所不同。合同诈骗罪直接侵害的对象是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是钱款;而贷款诈骗罪侵害的对象是银行或者是银行金融机构的贷款。刑法193条224条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3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或者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及证明文件的;或者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等方法来诈骗银行或者其
    2023-08-04
    287人看过
  • 刑诉法六十五条条都解释哪些内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二、本条是关于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适用条件和执行机关的规定。1、第一款是关于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和适用条件的规定。根据本款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本款规定了四种可以适用取保候审的情形:2、第二款是关于取保候审执行机关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权决定,但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只有一个,这就是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
    2023-04-13
    476人看过
  • 刑诉法解释24条包括哪些内容?
    一、刑诉法解释24条包括哪些内容?第二十四条【地域管辖】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条文注释本条是关于地域管辖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这里说的犯罪地,包括犯罪预备地、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地。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有利于及时收集证据,查明案情,有利于诉讼参与人就近参加诉讼,并便于群众参加旁听案件。但是,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例如被告人在居住地民愤大或者影响大,或者可能判处缓刑,需要由居住地监督改造等特殊情况。其中所说的居住地,是指被告人的户籍所在地和居所地。二、如何确定刑事案件地域管辖(一)如果根据案件和被告人的情况,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最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其中“被告人居住地”包括被告人的户籍
    2023-06-03
    324人看过
  • 刑法重婚罪的法条有哪些内容
    一、刑法重婚罪的法条由哪些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259条第1款“破坏军婚罪”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重婚罪有哪些表现形式重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又与他人结婚,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的和虽未经婚姻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2023-04-13
    407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移送案件法条具体内容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是我国制定并且认可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维护了守法公民的权益,它也惩罚了违法犯罪分子的行为,法律是公平的,但法律具体条款对于我们也许有些陌生,刑事诉讼法移送案件法条主要说了什么请参照下文对此有所了解。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不得再自行移送。”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2、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3、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
    2023-06-03
    163人看过
  • 刑诉法书面口头内容有哪些?
    我国的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活动。根据诉讼的内容和形式不同,诉讼活动可以具体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部分。其中,刑事诉讼是指审判机关(人民法院)、检察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侦查机关(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等)在当事人以及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诉讼活动。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是刑事诉讼法确立的基本法律规范,反映了刑事诉讼的客观规律和基本要求,它与刑事诉讼的目的和任务紧密相连,是指导人们实现刑事诉讼惩罚犯罪、保障人权价值目标的重要保证。(一)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刑事诉讼法》第3条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
    2023-06-03
    474人看过
  • 重婚案刑法第258条有什么内容
    一、重婚案刑法第258条内容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259条第1款“破坏军婚罪”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重婚罪有哪些表现形式重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又与他人结婚,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的和虽未经婚姻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
    2023-03-17
    230人看过
  • 刑诉法69条规定的内容
    第六十九条【提请批捕和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一、刑诉法69条规定的解读本条是关于拘留时限和审查批捕的时限的规定。为了提高刑事诉讼效率,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都必须遵守一定的时限。公安机关对已被拘留的现行犯和重大嫌疑分子,认为有逮捕必要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考虑到有些
    2023-06-22
    145人看过
  • 行政诉讼法是什么有哪些内容
    一、行政诉讼法是什么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章的相关规定,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判,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2、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判,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它对保障一个国家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确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利免受行政权力的侵害,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3、从学理上说,行政诉讼法有狭义和广义两种理解:狭义上的行政诉讼法也称形式意义上的行政诉讼法,特指由国家立法机关依据立法程序所制定的具有专门、完整法律形式的行政诉讼法典,通常被称为“民告官”。4、广义的行政诉讼法也称实质意义的行政诉讼法,是指凡是在内容上属
    2023-06-18
    295人看过
  • 刑诉法延长刑事拘留有哪些内容?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水平的发展,发我们国家的法律体系越来越健全了,在刑事诉讼以及刑事拘留方面都有很大的提高,那么刑诉法延长刑事拘留有哪些内容?首先就是私自扩大刑事拘留的期限,还有就是对待这两条规定在理解上有差异,最后就是在执行上对延长的时间上有计算性的误差。刑诉法延长刑事拘留有哪些内容?1、擅自扩大延长刑事拘留期限的法定条件。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的刑事拘留期限可以延长至三十日的条件是其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三种情形之一。从规定来看,这三种情形的犯罪都应当理解为故意犯罪。然而,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有时将一些过失犯罪嫌疑人的刑事拘留期限也随意予以延长。2、对该条规定在理解上存在偏差。司法实践中,存在:(一)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不管是否符合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条件,都将刑事拘留的期限延长至三十日;(二)是对三种法定刑
    2023-06-03
    201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刑事诉讼法什么法律规定(66条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2-05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拘留、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四川省道路交通法66条有哪些内容?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13
      四川省道路交通法66条的具体内容有: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一)驾驶摩托车违反规定载人或者载物;(二)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的;(三)拖拉机用于载人的;(四)未按照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通行的;(五)未按照规定使用灯光装置的;(六)未按照规定车道行驶的;(七)违反依次交替通行规定的。
    • 民族区域自治法全文第66条内容是些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9-12
      上级国家机关应当把民族自治地方的重大生态平衡、的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统一部署。民族自治地方为国家的生态平衡、环境保护作出贡献的,国家给予一定的利益补偿。任何组织和个人在民族自治地方开发资源、进行建设的时候,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和改善当地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 我国的行政强制法第66条有哪些内容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9-27
      违反本法规定,金融机构将款项划入国库或者财政专户以外的其他账户的,由金融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违法划拨款项二倍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违反本法规定,行政机关、人民法院指令金融机构将款项划入国库或者财政专户以外的其他账户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监察法(草案)2020第66条主要内容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9-28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有关部门开展监察工作,可以适用本法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