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是我国常见的一种经营形式,一般是指具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法到工商局登记后从事经营活动的人员的总称。个体工商户的主体是个人或家庭,社区内的商铺是典型的个体工商户。个人工商登记有明确的登记程序。市民到工商局登记,按此办理。今天,法律为您带来了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手续,供您参考
以规范个体工商户的登记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根据《行政许可法》和《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制定本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变更、注销登记,依照本规定办理。
第三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主管全国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工作。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本地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大中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负责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负责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登记机关根据需要,可以委托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提交申请:
(1)到营业地所在地工商所
(2)直接到登记机关登记地
(3)信函、电报、电传、传真、EDI和电子邮件。以这种方式提出申请的,申请人应当自申请发出之日起5日内向登记机关提交申请材料原件,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营业场所证明;(四)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报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第六条申请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变更登记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表
(二)申请变更经营场所的,(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文件第七条申请注销个体工商户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注销个体工商户登记(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其他文件,第九条有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当建立个体工商户登记网站,方便申请人下载申请书格式文本,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后,提交申请材料,查询个体工商户登记情况和《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条,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受理。申请材料有错误可以当场更正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人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将需要补正的内容告知申请人。第十一条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时,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登记申请,应当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
第十二条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个人工商登记范围的,第十三条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立即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登记机关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需要核实的,应当当场登记,登记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并填写《申请材料核查报告》
第十四条现场登记除外,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第十五条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应当向申请人发出准予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和送达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拒绝登记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登记通知书:,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登记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职权,可以撤销个体工商户登记:(一)登记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的(二)超越法定权限批准登记的;(三)违反法定程序批准登记的;(四)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批准登记的;(五)其他情形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个体工商户登记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撤销其个体工商户登记,第十七条登记机关作出注销登记决定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原申请人出具注销登记决定书:,登记机关依法办理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手续:(一)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二)依法被吊销个体工商户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
(三)因不可抗力致使个体工商户不能经营的
(四)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其他情形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的
登记机关依法决定注销个体工商户登记的,依照本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注销第十九条,依照本规定第十八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向原申请人的继承人或者监护人作出注销登记的书面决定,登记机关依法作出注销登记决定的,第五章第二十条登记机关应当在登记地及其登记网站公布个人工商登记的下列内容:(一)登记事项;(二)登记依据登记(3)登记条件(4)登记程序和期限(5)应申请人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目录和申请书范本(6)登记费的标准和依据,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对公示内容进行说明和说明第二十一条登记主管机关应当提供下列个体工商户资料,供社会查阅:(一)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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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是指有经营能力,且从事工商业经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的自然人。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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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供的手续和证件包括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2需要的手续: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工商户申请开业登记表);(2)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京暂住证、劳动用工证、进京经商证明及初中以上学历证明;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3)经营场地证明;(4)个人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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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成立的个体工商户怎么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181、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新成立的企业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社会保险登记内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账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2、办理好缴费登记手续后,缴费单位应当在每月1日至15日内,按社会保险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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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机关应当依法办理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手续的情形有哪些?湖南在线咨询 2023-06-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应当依法办理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手续: (一)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二)个体工商户登记依法被撤销或者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依法被吊销的; (三)因不可抗力导致个体工商户无法经营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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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材料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需提交的材料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05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要提交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经营场所证明、委托代理人证明等材料。下面,关于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需提交的材料。 一、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经营场所证明; 4、委托代理人证明;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登记前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