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劳动争议可以由调解委员会调解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1 18:26:23 151 人看过

哪些劳动争议可以由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委员会依法对企业与职工之间的下列劳动争议进行调解:(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等事项发生的争议,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3)退市、辞退、辞职、辞职引起的争议;

(4)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引起的争议;

(5)劳动报酬引起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相关知识:

仲裁委员会在处理纠纷案件时,应坚持调解优先,引导当事人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纠纷,并给予必要的法律解释和风险警示。

对于未经调解的纠纷,当事人直接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可以向当事人发出调解书,并指导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当事人事先同意调解的,延期受理;当事人事先不同意调解的,依法受理。开庭前,经双方当事人同意,仲裁庭可以委托调解组织或者其他有调解能力的组织或者个人进行调解。

自当事人同意之日起10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当开庭审理。仲裁庭审理争议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必要时,可以邀请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参加调解。通过仲裁、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作出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双方当事人签收调解书后,具有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一方当事人在调解书送达前撤回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当事人就仲裁请求达成调解协议的,仲裁庭可以先就该部分出具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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