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的范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5 10:33:44 356 人看过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第五条,对企业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的范围采取了“正列举”的方式。即:企业实际发生的资产损失按税务管理方式可分为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和须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扣除的资产损失。

下列资产损失,属于由企业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

(一)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因销售、转让、变卖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存货发生的资产损失;

(二)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

(三)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

(四)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

(五)企业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证券交易场所、银行间市场买卖债券、股票、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

(六)其他经国家税务总局确认不需经税务机关审批的其他资产损失。

上述以外的资产损失,属于需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扣除的资产损失。

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凡无法准确辨别是否属于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可向税务机关提出审批申请。

根据上述规定,只有国税发[2009]88号文件中所述六个方面的资产损失企业可自行计算扣除,除上述范围以外的资产损失,必须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税前扣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30日 18: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票相关文章
  • 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审批如何办理
    一、项目名称、性质(一)名称: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二)性质:纳税人申报即可税前扣除,无需税务机关审批二、设定依据《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2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公告》(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8号)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一)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二)对在广西区内跨地区经营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发生的资产损失,总机构在本市的,其在本市的分支机构,由总机构一并进行资产损失专项申报和清单申报;总机构在外埠的,其本市二级分支机构及二级分支机构所属本市三、四级分支机构发生的资产损失,由二级分支机构一并向二级分支机构主管国税机关进行专项申报和清单申报;总机构在外埠且二级分支机构不在本市的,其本市三级分支
    2023-05-04
    443人看过
  • 企业发生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损失应如何计算
    根据《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三十四条规定,生产性生物资产盘亏损失,为其账面净值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1、生产性生物资产盘点表。2、生产性生物资产盘亏情况说明。3、生产性生物资产损失金额较大的,企业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和责任认定、赔偿情况的说明等。第三十五条规定,因森林病虫害、疫情、死亡而产生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损失,为其账面净值扣除残值、保险赔偿和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1、损失情况说明。2、责任认定及其赔偿情况的说明。3、损失金额较大的,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第三十六条规定,对被盗伐、被盗、丢失而产生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损失,为其账面净值扣除保险赔偿以及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1、生产性生物资产被盗后,向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或公安机关立案、破案和结案的证明材料。2、责任认定及其赔
    2023-05-03
    354人看过
  • 如何计算和申报财产损失扣除
    我们企业去年发生了一批财产损失,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原来的《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5年第13号,以下简称13号令)政策废止了,我们不知道财产损失到底该怎么审批?不久前,企业财税人员肖先生向当地税务机关进行了咨询。税务人员告诉他,《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明确,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实施细则明确,所称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做好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9〕55号)明确,对新税法实施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所得税有关管理性、程序性文件,凡不违背新税法规定原则,在没有制定新的规定前
    2023-07-07
    480人看过
  • 计算机软件侵权间接损失的范围
    软件侵权所造成的间接损失主要为权利人行使软件作品著作权的可得利益损失。这些损失包括权利人丧失的市场份额及市场竞争力上的削弱,以及商业信誉的损失。此外,对于用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费用也应计算在内。(一)在实践中,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费用的范围一般包括:(1)合理的律师费用;(2)调查取证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正当差旅费等;(3)为举证而查阅、复印有关资料而支付的合理费用;(4)合理的鉴定费以及办理证据保全公证费用等其他合理费用。但是涉及到计算机侵权赔偿的细节的时候是一个漫长而又浩大的工程,要计算好自己的损失,然后再规定的范围内要求对方去赔偿。其中包括调查取证的费用还有正常支付的差旅费用以及查阅的时候所支付的费用,侵权方都是要赔偿的。一、计算机知识产权保护法中侵害产权怎么赔偿?1、如果自己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被侵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停止侵害,并且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自己的损失。2、司法
    2023-04-03
    150人看过
  • 透支款项的损失能否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扣除
    【问题】某商业银行的一名客户在该银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透支消费了2万元。但该客户在没有还清透支消费款的情况下突然去世了,致使透支款项无法追缴。那么,该银行对这笔透支款项的损失能否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扣除?【解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银行卡持卡人和担保人由于发生下列原因,未能还清透支款项,金融企业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透支款项,可以作为贷款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一)借款人和担保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并终止法人资格,或者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二)借款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依法对其财产或者遗产进行清偿,并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三)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者以保险赔偿
    2023-11-25
    271人看过
  •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范围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1.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即企业销售商品(产品、材料、下脚料、废料、废旧物资等)、提供劳务、转让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括技术转让)的成本。【注意三个问题】第一个问题,视同销售成本也要计入,和视同销售收入对应。第二个问题,计入存货成本中的税金与销售税金是有区别的。计入存货成本中的税金,如契税、车辆购置税、不能抵扣的增值税等,它们随存货的领用逐渐在税前扣除;而税金指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和关税,它们在“营业税金及附加”中核算,在税前是一次扣除的。第三个问题,与出口退税结合掌握,企业外销货物的成本要包括不得免征和抵扣的增值税额。(一般不会考,属于税法(Ⅰ)比较难的内容)2.费用可扣除的费用,是指企业每一个纳税年
    2023-05-03
    169人看过
  •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如何扣
    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应当在其实际发生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法定资产损失,应当在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证据资料证明该项资产已符合法定资产损失确认条件,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税前扣除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说明并进行专项申报扣除。其中,属于实际资产损失,准予追补至该项损失发生年度扣除,其追补确认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五年,但因计划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遗留的资产损失、企业重组上市过程中因权属不清出现争议而未能及时扣除的资产损失、因承担国家政策性任务而形成的资产损失以及政策定性不明确而形成资产损失等特殊原因形成的资产损失,其追补确认期限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后可适当延长。属于法定资产损失,应在申报年度扣除。企业因以前年度实际资产损失未在税前扣除而多
    2023-05-05
    113人看过
  • 清单申报(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表)
    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表(清单申报适用)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编码□□□□□□□□□□□□□企业性质: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分支机构□其他法人企业□填表日期年月日纳税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资产损失类型损失会计核算科目损失会计处理年度损失会计处理金额损失税前扣除金额损失税前扣除年度资产损失金额合计-----填表说明:1、本表按损失资产的会计核算科目分行填报。2、资产损失类型分为:①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②存货正常损耗③固定资产正常报废清理④生产性生物资产正常死亡⑤买卖债券、股票、期货、基金及金融衍生产品⑥总机构汇总的市外各分支机构资产损失。3、在我市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其市外各分支机构发生的资产损失,应分别汇总《跨地区汇总纳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明细表》(附件五)中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的
    2023-06-05
    284人看过
  • 如何进行企业拆迁停产停业损失的评估和计算
    (一)以被征收房屋的总体价值的一定比例计算例如,《南京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规定,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业,属于营业用房的,应给予不超过拆迁补偿款8%的补偿;属于非营业用房的,应当给予不超过拆迁补偿款5%的补偿。(二)按房屋面积计算(三)根据经营收入、利润等指标确定(四)按照营业年限计算宾馆拆迁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怎么计算对于城市住房的拆迁补偿我国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但是对于非住宅拆迁补偿标准则很难找到具体细化的法规。但实践中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方式具体分为以下7种情况:1.以被征收房屋的总体价值的一定比例计算例如,《南京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规定,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业,属于营业用房的,应给予不超过拆迁补偿款8%的补偿;属于非营业用房的,应当给予不超过拆迁补偿款5%的补偿。2.按房屋面积计算上海规定,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标准按照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300-400元/m2计算,
    2023-07-03
    312人看过
  • 如何计算小企业的坏账损失
    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按下列公式计算: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按应收账款(或)计提的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贷方余额(或借方余额)1。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具有下列特征之一的应收账款,应当确认为坏账损失:(1)因债务人单位被撤销,依照企业法规定清算后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二)因债务人死亡,无财产清偿,无债务承担人,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三)因债务人逾期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经多次催收后仍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备抵法是企业按期估计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计入当期费用,形成企业坏账准备的方法。实际发生坏账损失时,冲减坏账准备和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有三种: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和销售额百分比法。一般采用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该方法适用于赊销金额大、坏账比例高、金额大的企业,更符合稳健性原则。备抵法的会计处理方法为:期末按一定标准计提坏账准备:借款:管理费用:借款:坏账准备(计提金额)
    2023-05-08
    210人看过
  • 可得利益损失的赔偿范围怎么计算?
    一、可得利益损失的赔偿范围怎么计算?可得利益损失的赔偿范围,可以通过下列方法计算:1、约定计算法即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事先约定的可得利益的数额或因一方违约产生的可得利益损失赔偿额,计算可得利益损失的方法来确定赔偿责任。当事人可以事先约定一方违约造成对方可得利益损失时,应根据约定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2、收益对比法即依通常方法比照受害人相同条件下所获得利益来确定应赔偿的可得利益损失。此种方法又可分为平均收益对比法和同类收益对比法。前者是指以受害人在上一收益时间段的收益作为参考标准,来确定应赔偿的可得利益损失。如以受害人在上一年或上一月的利润作为参考标准来确定其可得利益损失。后者是指以同类合同、同时期内实际履行所取得的财产利益,同类企业在某个时期获得的平均利润,或以某项设备投入正常运行时所获得的财产利益等作为参考标准,来确定受害人的可得利益损失。3、衡情估算法即人民法院在审理可得利
    2024-02-02
    239人看过
  • 违反预约合同的损失范围如何计算?
    一、违反预约合同的损失范围如何计算?应该分为四种情况来对待:1、协议解除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在协议中免除了对方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效后,不得再请求赔偿;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扩大而没有采取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3、解除只向将来发生效力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另一方因违反合同受到的损失;解除溯及既往的,违约方应当支付受害方因订立合同、准备履行合同和因恢复原状而支出的费用;4、损害赔偿额应当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二、合同解除的赔偿范围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的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
    2022-10-25
    491人看过
  • 广州地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指南
    一、关于报送申报资料的要求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照25号公告规定和我市的工作要求,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清单申报或专项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资产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一)对属于清单申报方式的资产损失,向税务机关报送以下资料:1、《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资料封面》;2、《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表(清单申报适用)》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主管税务机关加盖受理章后退回企业留存,一份装订入册;3、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情况说明报告。(二)对属于专项申报方式的资产损失,向税务机关报送以下资料:1、《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资料封面》;2、《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表(专项申报适用)》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主管税务机关加盖受理章后退回企业留存,一份装订入册;3、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情况说明报告;4、《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专项申报证据资料清单》;5、规定的证据资料和会计核算资料
    2023-04-13
    215人看过
  • 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分为什么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分为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和须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扣除的资产损失。《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第五条规定,下列资产损失,属于由企业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一)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因销售、转让、变卖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存货发生的资产损失;(二)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三)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四)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五)企业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证券交易场所、银行间市场买卖债券、股票、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六)其他经国家税务总局确认不需经税务机关审批的其他资产损失。上述以外的资产损失,属于需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扣除的资产损失。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凡无法准确辨别是否属于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
    2023-05-05
    119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上市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票
    词条

    股票是股份公司的所有权一部分也是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 股票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可以转让,买卖。... 更多>

    #股票
    相关咨询
    • 加计扣除行业范围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2-18
      加计扣除行业范围: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在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2019年10月1日起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 资产减值损失的范围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30
      资产减值损失是指因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额而造成的损失。新会计准则规定资产减值范围主要是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除特别规定外的其他资产减值的处理。《资产减值》准则改变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的减值准备计提后可以转回的做法,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消除了一些企业通过计提秘密准备来调节利润的可能,限制了利润的人为波动。资产减值损失在会计核算中属于损益类科目。
    • 坏账损失税前扣除范围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9-02
      被依法宣告破产、撤销,其剩余财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账款;债务人死亡或依法被宣告死亡、失踪,其财产或遗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账款;债务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损失巨大,以其财产(包括保险赔款等)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账款;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经法院裁决,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账款;逾期3年以上仍未收回的应收账款;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核销的应收账款。《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规定
    • 外商投资企业如何计算损失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5
      股权转让收益或损失是指股权转让价减除股权成本价后的差额。股权转让价,是指转让股权收取的现金、非货币资产或权益等金额。如股权转让人随股权转让其在被持股企业的股东留存收益(即拥有的被持股企业的未分配利润、税后提存的各项基金等股东留存收益),该部分股东留存收益属投资收益额,不计入股权转让价。股权成本价,是指股东投资入股时向企业实际交付的出资金额,或收购该股权时向原持股人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价金额。
    • 如何计算和申报财产损失扣除
      青海在线咨询 2024-11-24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所称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