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是否有权决定土地承包的标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8 11:41:17 351 人看过

承包人有权确定承包地的标的物吗?根据我国有关规定,承包人有权依法自主确定承包地是否转让、转让对象和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阻碍承包人依法转让承包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六条承包人有权决定承包土地是否流转以及流转的对象和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阻碍承包人依法转让承包地。第七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让收入归承包人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和截留。第八条承包人自愿委托发包人或者中介组织转让承包土地的,应当出具土地转让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未经承包人书面委托,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以任何方式决定转让农民承包地。土地承包合同的最长有效期是多久?我国《农村土地法》第二十条根据我国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实际情况,规定了不同用途土地的承包期限和上限:“耕地承包期限为30年。草场承包期为30-50年。林地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种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这种区分主要是基于不同类型土地投资收益期的不同,更有利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2。合同工作组依据法律法规制定并公布合同方案。依法召开集体经济成员村民会议,讨论批准承包方案。4。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03: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承包相关文章
  • 承包土地是否有权转让
    法律综合知识
    经发包方同意,承包土地有权转让。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需要取得发包方的同意,公示期内应当无人提出优先权主张或未经书面公示、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开始使用承包地两个月内无人提出优先权主张。承包土地是否有权转让的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八条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三)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五节 土地经营权  第三十八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n(一)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n(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
    2022-07-11
    404人看过
  • 土地承包人能否告前承包人
    一、土地承包人能否告前承包人在承包期内,发包方原则上不得随意收回、调整承包方的承包地,只有在下述三种情况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才可以收回农户的承包地:一是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并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交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二是承包期内,承包方死亡绝户的,承包方自然消亡,发包方可以收回;三是承包方提前半年向发包方提出书面报告,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发包方可以收回。如果当事人家的情况不属于上述三种情形,况且尚在耕地三十年的承包期内,应当实行增人。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5条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其含义是指家庭承包经营权只属于农户整个家庭,而不是属于其中某个家庭成员。因此,即便家庭中某个成员死亡,只要作为承包方的“户”还存在,就不会产生继承问题,此时该户内的其他人都是承包经营权人,应当由其他承包人继续经营。此外,当承包经营土地的家庭中的每一个成员都死亡,即家庭整
    2023-05-06
    115人看过
  • 土地承包期内承包人是否可以调整土地
    在法律规定的土地承包期内,承包人可以对承包地进行一定的调整,但是需要与村委会协商实施。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承包期内,
    2023-08-17
    163人看过
  • 承包人能否对承包的土地进行买卖?
    承包人不能将承包的土地进行买卖。我国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对于农村的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土地承包后,其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人无权将其买卖。一、父母死亡后土地确权给谁父母死亡后土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权只要还在承包期内,就仍然归其子女所有,村集体不会收回。如果父母拥有多名子女,但是去世前没有立下遗嘱,那么土地确权就由其所有子女平等地继承。在继承时子女们可以自己商量选择平均或者不平均地割分土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权。一、土地确权登记流程包括:1、对土地调绘勘测;2、张榜公示;3、登记颁证;4、归档管理。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的主要内容是包括: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姓名及基本情况;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名称和编号;3、承包经营期限和起止日期;4、发包农村土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名称、土地区位、土地面积、土地用途;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动情况;6、核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2023-06-21
    246人看过
  • 承包土地变成荒地,地还是承包人的吗
    一、承包土地变成荒地,地还是承包人的吗简单来说,如果您承包的土地已经处于闲置状态且尚未被回收,那么这片土地仍然归属原始的土地承包者。但是,倘若您所承包的土地在连续两年以上都没能得到有效利用,那么原发包单位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收回所发包的耕地。值得注意的是,农村地区开垦的土地,其所有权依然归属于农村集体组织,而非个人,因此无法与承包土地享受同等的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二条承包方不得单方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但受让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其他严重违约行为。二、承包土地的共有人权力是平等的吗我们定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是共同所有制。在这种制度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农户家庭都是核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我们采取的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作为主要形式,并结合适度集中与分散经营的双向并行的农业
    2024-07-15
    304人看过
  • 承包人能否在土地承包期内调整土地
    承包人是否可以在土地承包期内调整土地在法律规定的土地承包期内,承包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调整承包地,但需要与村委会协商落实。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收回承包地。在承包期内,承包人全家迁入小城镇定居的,应当按照承包人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依法允许其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合同期内,承包人全家迁入设区的城市,成为非农家庭的,承包的耕地、草地归发包人所有。承包人不归还的,发包人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草原。在承包期内,承包人依法返还承包地或者发包人依法收回承包地的,承包人有权获得相应的承包地投资补偿,提高土地生产能力。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调整承包地。
    2023-05-08
    500人看过
  • 农村的土地承包给个人是否有权买卖
    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承包人只能依照法律的规定对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流转。土地承包合同签订后,土地承包经营人对其承包的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更不允许任何人非法买卖。我国宪法规定了土地的两种所有方式,一种是国家所有,另一种是集体所有。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我国农村实行的是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土地等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归农民集体所有,农户通过承包取得的是对集体土地的使用权。有人认为,实行土地承包经营是将集体土地私有化,改变了集体经济的性质,这种观点是不对的。首先,这种从集体土地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的土地使用权,并没有改变土地集体所有的性质,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是不同的。它
    2023-07-24
    460人看过
  • 承包的土地是否可以再转包
    承包人承包农村集体土地后,是可以通过转包的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的。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三)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2、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3、承包地被征收的,有权获得相应补偿。4、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地等农村土地,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
    2024-04-25
    278人看过
  • 承包的土地有占有权吗?
    没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包括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核心内涵是承包人享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发包方应当是发包土地的所有权人或者在发包前对发包土地享有合法的使用权,具备发包人的资格,承包方的承包经营权依法取得,对承包土地享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土地占有权就是土地所有者对土地的实际控制权。它是行使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基础。我国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只有国家和集体,但是国家和集体作为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未必亲自支经营和使用土地,这样就导致了土地所有权和占有权的分离。因此土地所有权人不一定就是土地占有人。这个土地占有权,并没有任何契据所支持,主要因为占用人已将物业占有了一段长时间,而并没有人提出反对的话,占有人便可因此而将土地注册,成为土地的注册拥有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
    2023-04-19
    361人看过
  • 承包土地使用权是否能继承
    继承人能继承的是土地使用权产生的收益部分。1、农村的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当事人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并且农村的土地也不适用于继承;2、继承人能继承的是土地使用权产生的收益部分。3、按照法定继承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有配偶、父母、子女,第二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4、在继承开始后,应当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一、兄弟姐妹之间可以继承财产吗兄弟姐妹之间是可以继承财产的,可以通过法定继承或者遗嘱继承的方式。1、法定继承:在没有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时,兄弟姐妹作为第二顺位的继承人,可以继承财产。2、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3、遗嘱继承:兄弟姐妹之间可以通过设立遗嘱来继承财产。二、失独老人的遗
    2023-04-07
    380人看过
  • 土地承包人死亡后,承包权的继承问题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这几年随着国家土地确权工作的顺利进行,农民朋友产生了很多的疑问,其中最突出的要算是“土地承包人死亡后,承包权能否继承”的问题。土地承包人死亡后,承包权的继承问题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关于这个问题,我国有关法律明确规定:农村承包土地的单位是“家庭”而非“个人”,户主只是土地承包方的代表。承包方和村集体确定承包关系后,如何经营所承包的土地就是这个家庭内部的事情了,也就是说,土地经营权在这个家庭内部如何分配,村集体不会加以干涉。这个家的家长有权决定土地经营权的分配和继承。在进行土地确权的时候,会遵照家长的意愿更换土地承包权。当然如果承包人无子女,他是不能够把土地让其他人继承的,集体也不会对其确权登记。这几年国家的土地确权工作严格遵循了这项法规。但是,由于我国的农村土地绝大部分已经分给了农民,新增加的人口已经无地可分。因此,农村土地经营权除了“死不必退”之外,也执行“生不会补”的规定。土地确权工作即将
    2023-04-16
    419人看过
  • 发包人在承包期内是否有权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可以引导和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在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人,也可以鼓励其转让土地经营权。承包期内,承包人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人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人投资承包地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家庭承包期内发包方能调整承包地吗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等主管部门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
    2023-07-07
    166人看过
  • 谁有权决定承包地的调整
    一、谁有权决定承包地的调整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二、调整承包地的包括情形有哪些(一)部分农户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的;(二)部分农户的土地被征收或者用于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丧失土地的农户不愿意“农转非”,不要征地补偿等费用,要求继续承包土地的;(三)人地矛盾特别突出的
    2023-06-05
    166人看过
  • 我国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怎么确定的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其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向承包人和乡镇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承包人以转让方式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事先向承包人书面申请,经同意转让。村内承包人之间自愿交换土地承包经营权,双方当事人应立即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票变更手续。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使用区县政府统一印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文本,主要条款包括1双方当事人姓名2流转面积3流转期限和开始时间4流转用途5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6流转价格和支付方式7流转合同到期后处理地面附着物和相关设施8违约责任。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可在本社区内流转,也可打破地域,行业和城乡界限,实施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流转。山东省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山东省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
    2023-08-07
    191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承包是农业生产责任制的一种形式。国营农业企业及合作农业企业将国有土地或集体所有的土地包给农工、农民自行耕种,承包者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责任,缴纳农业税和上缴提留。... 更多>

    #土地承包
    相关咨询
    • 承包的土地是否属于土地上的承包权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 没签土地承包合同的承包土地是否有效的
      澳门在线咨询 2023-11-13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如果合同成立了,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成立的合同在成立时便生效了。即使没签土地承包合同也是有效的。
    • 土地承包权流转合同的承包户是原土地承包人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30
      各地政策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的最新政策为准。
    • 土地承包权判决书生效后取得承包权的是否成立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1-25
      根据你所反映的情况,异议不应成立。法院在2001年8月2日下了第15号裁定,按照该裁定,A村机动地14垧已经确定从2006年1月1日开始归王经营,2002年2月23日,原2112号判决书尚未撤消,第15号裁定也还未失效,异议人在此时取得承包权是不合法的,无权提出异议。如果异议人在2002年2月24日2号判决作出之后至2002年6月下233号裁定之前取得承包权应属有效,可以提出异议。目前你们完全可以
    • 竞标承包的土地能否确权?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8
      境外企业、组织和个人租赁农村集体土地的不可以。非境外的需要由当事人提出申请,经县级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进行严格审核后,符合法律规定的,可参照家庭承包经营方式予以登记颁证。其他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家庭承包以外的其他承包经营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载于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