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大学生能否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6 19:42:22 62 人看过

在校大学生可以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在校生与用人单位之间以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为目的,劳动者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有明确的工作岗位,并接受用人单位支付的报酬。

一、送外卖要签劳动合同吗?

签订劳动合同。只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才能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但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主要参考以下三个标准:(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兼职受劳动法保护吗

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均明确规定了其适用范围,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因此兼职是否受劳动法保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主要根据从属性、人身依附性和有偿性三方面进行判断。但一般而言,兼职的主体多为尚未毕业的大学生勤工俭学的,法律明确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兼职学生并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适格主体,其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应属于雇佣关系,属于劳务关系,不存在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保护。

三、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有哪些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如下:

1、适用法律不同,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其纠纷是平等主体之间在履行合同中所产生的纠纷,应适用相关法律进行规范和调整。建立劳务关系时,当事人可以双方协商确定是否需签订书面劳务合同,法律对此不加干涉;

2、主体资格不同,劳动者必须是符合劳动年龄条件,具有劳动权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用人单位是指符合法定条件的用人单位,是指与劳动者建立起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或民办非企业。而劳务关系的主体可以是两个自然人或者自然人与单位之间,类型较多;

3、主体地位不同,在建立劳动关系之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地位不平等,不仅存在财产关系,还存在着领导与被领导的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成员,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其规章制度,从事用人单位分配的工作和服从用人单位的人事安排等。而劳务关系中,双方是平等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彼此之间只体现财产关系,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

4、当事人权利义务不同,劳务关系中,接受劳务的一方可以不承担提供劳务一方的社会保险。但劳动关系中的用人单位必须按照相关规定为职工购买社会保险,劳动风险由用人单位承担。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一般义务外,还存在附随义务,如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劳动风险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者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内部规章制度等,劳务关系中却不存在这些附随义务;

5、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一员,以用人单位的名义进行工作,因劳动者的过错导致的法律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而劳务关系中,一般由提供劳务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

6、国家法律干预程度不同,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地位的不平等,导致用人单位欺凌劳动者的现象时有发生,为了更好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以强制性法律规范规定了用人单位的各项义务,如各类保险金的缴纳、最低工资、最高工时、保障劳动者的劳动安全与卫生等强制性义务。而劳务关系作为一种民事关系,以私法自治为原则,尊重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受国家干预程度低;

7、纠纷解决途径不同,因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必须先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劳动仲裁是民事诉讼的前置程序,未经仲裁不得诉讼。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且适用中止和中断。因劳务关系发生争议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至法院起诉,不需要先经过劳动仲裁程序

一、劳务关系特征如下:

1、双方当事人的地位平等,在人身上不具有隶属关系;

2、工作风险一般由提供劳务者自行承担。但由雇工方提供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的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基于民事法律规范成立,并受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和保护;

4、主体具有不特定性。

二、劳动关系确定的条件如下: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符合规定;

2、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总之,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二者的相同点为都是通过提供劳动获取报酬。事实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名义进行工作,劳动者属于用人单位的职员,其提供劳动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构成用人单位整体行为的一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法律责任,与劳动者本人没有关系。劳务关系是提供劳务的一方以本人的名义从事劳务活动,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在提供劳务过程中纯粹是由于自身的过错给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的,该损害与雇主无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7: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仲裁程序相关文章
  • 在校大学生劳动合同纠纷处理办法
    一、在校大学生是否属于劳动合同主体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规定得比较详细,但对劳动者的主体资格规定得相对比较少。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条规定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不适用劳动法。因此,部分农村劳动者、军人、家庭保姆不属于劳动者。对于在校学生是否属于劳动者,目前可以参考的规定是该意见第十二条,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从字面表述来看,本条的适用范围有诸多限制,包括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建立劳动关系。其立法本意是可以不签定劳动合同,并没有要否认在校学生成为劳动者的主体资格的意思。二、大学生劳动纠纷的法律依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条规定
    2023-03-19
    397人看过
  • 在校大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用工关系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因在校学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存在多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在校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人民法院会基于在校学生的身份以及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合意,进而判断双方是否成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学校的社会实习安排或自行从事社会实践活动的实习,不认定为劳动关系。但用人单位与在校学生之间名为实习,实为劳动关系的应当认定为劳动关系。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即将毕业的大学生以就业为目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接受用人单位管理,按合同约定付出劳动;用人单位在明知求职者系在校学生的情况下,仍与之订立劳动合同并向其发放劳动报酬的,该劳动合同合法有效,应当认定双方之间形成劳动合同关系。律师补充:在校学生身份隶属于学校,属于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因此实习学生与实习单位之间不成立劳动关系。在校学生真正隶属于学校,不属于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因此实习学生与实习单位之间不成立
    2023-05-06
    149人看过
  • 在校学生兼职与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
    从2014年1月初起,在校大学生小魏便利用课余时间,在校园附近的一家单位兼职,但与单位之间并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15年1月底,单位突然通知小魏领取工资走人,以后不要来了,甚至没有给出任何理由。小魏认为,自己在单位的工作时间刚好超过了一年,单位不仅无权将自己赶走,且必须视为已与自己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支付11个月的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可劳动仲裁结果却驳回了小魏的请求。点评:仲裁结果并无不当。虽然《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八十二条已分别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即
    2023-06-08
    328人看过
  • 缺乏劳动合同是否影响劳动关系的建立?
    一般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没签劳动合同的,可能是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应该具有如下四个要件:1.劳动给付行为;2.从属关系已经形成;3.默认的意思表示即在劳资双方之间存在着意思表示合意的要素;4.欠缺法定的形式要件在事实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条件和规定的劳动标准,劳动者提供有偿劳动,两者之间存在概括的意思表示,或通过口头约定或通过行为默认而形成的。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解除劳动关系1、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和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当然,解除理由你要说明是因用人单位未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不能是个人事由。2、收集好你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
    2023-07-04
    433人看过
  • 用资质证能否建立劳动关系
    用资质证不能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劳动关系的内容是劳动者加入用人单位,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并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和工作安排,用人单位支付工资。而个人与个人之间形成的关系为劳务关系,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一、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有哪些?(一)适用法律不同劳动关系是我国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其发生的纠纷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在劳动过程中的纠纷。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其纠纷是平等主体之间在履行合同中所产生的纠纷,应适用《民法典》进行规范和调整。
    2023-04-02
    137人看过
  • 在校学生能否从《劳动法》中受益?
    不受《劳动法》保护。只有具备法定条件的自然人才具有劳动者的资格,只有具备劳动者的资格,才能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而在校的学生正是由于不具有劳动者的主体身份,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学生不受劳动法保护吗学生受劳动法的保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大学生不能从事全日制工作,但可以兼职,做见习生或实习生,应当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协议。从事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公司和用人单位之间签订劳务协议。即便是非全日制的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只要付出了劳动,领取了工资,也就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劳资双方都要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和约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2023-07-10
    384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仲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是指发生劳动纠纷时,劳动者和雇佣单位采取的一种通过第三方仲裁机构,依据相关法律做出对双方因为纠纷协调而采取的一种法律途径。... 更多>

    #劳动仲裁程序
    相关咨询
    • 在校大学生怎样与学校建立劳动合同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2-22
      在校大学生可以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在校生与用人单位之间以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为目的,劳动者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有明确的工作岗位,并接受用人单位支付的报酬。
    • 在校生可否建立劳动关系?有哪些法律依据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9-25
      在校生不是适格的劳动关系主体,故其与用人单位之间不能建立劳动关系。《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年满16周岁(特殊行业经批准后可以提前)即为合格劳动者,因为在校大学生只要满足上述条件既可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实践中,一般学校都要求学生不能与用人单位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以免耽误学业或不方便管理。
    • 在校大学生能否在武汉学习?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31
      根据2016年11月14日武汉市政府新出的红头文件,购房需连续两年缴纳社保。
    • 明知为在校学生而订立的,形成劳动关系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即将毕业的大专院校在校学生以就业为目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接受用人单位管理,按合同约定付出劳动;用人单位在明知求职者为在校学生的情况下,仍与之订立劳动合同并向其发放劳动报酬的,该劳动合同合法有效,应当认定双方之
    • 在校创业大学生是否可以作为劳动者和企业确定劳动关系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01
      年满十六周岁以上者法律不禁止建立劳动关系。具体是否属于劳动关系,要看实际情况是否符合劳动关系构成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