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和反补贴税守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21:04:28 416 人看过

本协议各签约国

注意到1973年9月12--14日部长们同意,多边贸易谈判,尤其应减少或消除非关税措施的贸易限制或不利影响,并使这些措施受到更有效的国际纪律的约束,

认识到各国政府利用补贴以推行重要的国家政策目标,

认识到补贴也可能会对贸易及生产产生有害的影响,

认识到本协定强调的是补贴的影响,在估价这些影响时,应适当考虑到有关签约国的国内经济形势,以及国际经济关系和货币关系的情况,

希望确保补贴的使用不致影响或损害本协议任何签约国的利益,确保反补贴措施不会不合理地妨碍国际贸易,并在签约国一致同意的国际权利和义务范围之内对那些由于补贴的使用而受到不利影响的生产者提供救济,

考虑到发展中国家的贸易、发展和金融方面的特殊需要,

希望充分适用和解释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以下简称总协定)的第六条,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三条有关补贴和反补贴措施的规定并制定其适用的规则,以求在执行中具有更大程度的统一性和确切性,

希望迅速、有效、公正地解决有关本协议所产生的争端,

一致协议如下:

第一条总协定第六条的适用

各签约国必须采取一切必要步骤,保证对从任何一个签约国领土输入到另一个签约国领土的产品所征收的反补贴税符合总协定第六条的规定和本协议的条款。

第二条国内程序和有关事项

1.只有根据本条规定发起和进行了调查才可征收反补贴税。一般应根据受影响的工业部门或以受影响的工业部门名义提出的书面要求发起调查,以确定所称补贴的存在、程度和影响情况。该书面要求应包括说明存在上述情况的充分证据:

(1)补贴,如有可能,说明补贴的金额;

(2)在本协议解释总协定第六条的意思范围内的损害;

(3)补贴的进口品与所称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在特殊情况下,如有关当局在没有接到此种书面要求的情况下决定发起调查,他们必须占有以上(1)至(3)项的充分证据才可进行调查。

2.每个签约国必须通知补贴和反补贴措施委员会:(1)其有资格发起和进行本条所指调查的机构;(2)发起和进行此种调查的国内程序。

3.当调查机构确信已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可以发起一项调查时,应将此事通知其产品受到调查的签约国或诸签约国,以及调查机构所知的有利害关系的各出进口商及诸起诉人,并应发布一项公告。在决定是否进行调查时,调查机构应考虑到居住在另一签约国领土上的原告方的分支机构所采取的立场。

4.在发起一项调查及调查之后,必须同时考虑补贴及其引起损害的证据。无论如何,(1)在决定是否发起调查,和(2)此后在不迟于按本协议规定可采取临时措施的最早日期发起的调查过程中,都应同时考虑存在补贴及其损害的证据。

5.上述第3款所指公告必须说明要调查的补贴做法或各种做法。每个签约国应保证调查机构为所有有关签约国和有关各方提供恰当的机会:一经要求,就可查看一切有关非保密资料(如第6款和第7款中所说明的那样)和调查机构在调查中所使用的有关资料,并使他们能在口头辩护后,以书面形式向调查机构提出他们的意见。

6.任何带有保密性质的资料或由调查的各当事方秘密地提供的资料应由调查机构根据所述理由作为秘密材料处理。这种资料未经过资料提供者的允许不得泄露。可以要求提供保密资料的当事方提供非保密的资料摘要。如果当事方表示这种资料不允许做摘要,则必须声明不能做摘要的理由。

7.然而,如调查机构发现保密的要求并不正当,以及如果要求保密的当事方不愿意泄露这些资料,除非用其它方式证明这种资料是正确的,否则,该机构对这种资料可不予置理。

8.调查机构可根据需要在其它签约国的领土上进行调查,但需事先通知有关签约国,且该国并不反对,调查机构可以在商号所在地进行调查并查阅商号的档案,如果(1)商号同意;(2)通知了有关签约国且该国并不反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6: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反补贴税相关文章
  • 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的区别
    一、定义、征收标准不同反补贴税,是指对进口商品使用的一种超过正常关税的特殊关税,目的在于为了抵消国外竞争者得到奖励和补助产生的影响,从而保护进口国的制造商。反补贴税是按补贴数额进行征收的。出口国为其出口商品提供补贴的目的是提高出口商品在国外的竞争力。进口国征收反补贴税的目的则在于使得到补贴的商品失去人为因素的竞争效力。进口商品被征收反补贴税后其价格就会提高,这样就抵消了它所享受的补贴金额,从而削弱它的竞争能力,使它不能在进口国市场上进行低价竞争或倾销。反补贴税的征收期限和承诺的履行期限不超过5年;但是,经复审确定终止征收反补贴税有可能导致补贴和损害的继续或者再度发生的,反补贴税的征收期限可以适当延长。反倾销税是为抵制外国商品倾销进口,保护国内生产而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即在倾销商品进口时除征收进口关税外,再征收反倾销税。1、计算公式反倾销税税额=完税价格×反倾销税税率2、计算程序(1)按照
    2023-06-05
    476人看过
  • 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的异同
    本文主要介绍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的异同以及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的规定相关的知识。【目录】一、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的异同一、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的异同【正文】一、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的异同1、反倾销: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反倾销税:就是对倾销商品所征收的进口附加税。当进口国因外国倾销某种产品,国内产业受到损害时,征收相当于出口国国内市场价格与倾销价格之间差额的进口税。2、反补贴:一国反倾销调查机关实施执行反补贴法规行为与过程。反补贴税:是指对进口商品使用的一种超过正常关税的特殊关税,目的在于为了抵消国外竞争者得到奖励和补助产生的影响,从而保护进口国的制造商。二、关于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的规定首先,根据《对外贸易法》,1997年3月25日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2001年11月26日,中国又修改并颁布了《反倾销条例》,并于2002年
    2023-06-05
    362人看过
  • 反倾销和反补贴
    为保护国内产业,阻止国外向其倾销产品,马来西亚于1993年颁布了《反补贴和反倾销法》(注:马1993年的反补贴和反倾销法颁布早于世贸组织协定的签署,为与WTO协议要求一致,1998年马对此法进行了修订),并于1994年颁布了该法的实施细则,从而以立法的形式对国外的倾销和不正当补贴进行立案调查和认定。1994年马来西亚还成立了负责反补贴和反倾销调查认定的专门机构?贸易发展联合会(theTradePracticesUnit,简写为TPU),该联合会由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官员组成,其领导成员包括一名主导主任助理、一名司法官员、两名主任助理、两名海关人员和两名会计师。该联合会的主要职责一是执行和贯彻1993年通过的反补贴和反倾销法案(1998年修订)及1994年4月28日实施的反补贴和反倾销细则,二是对受国外反补贴和反倾销调查的马来西亚的生产商或出口商予以通告、提醒并给与建议。马来西亚制定反补贴和反倾
    2023-06-05
    73人看过
  • 反倾销反补贴原则与一国税制
    反倾销反补贴原则与一国税制设置关系的最重要问题是,一国税制中某一税种的设立、改动或废止,是否构成了一定的倾销与补贴行为?而这些联系集中反映于前述四种出口贸易竞争手段对一国税制的要求,主要是体现在与税制关系较为密切的出口退税与出口补贴。(一)出口退税与一国税制。出口退税本身就是使出口商品以不合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的一种税收政策,因而它与一国税制关系的密切程度是不言而喻的。出口退税之所以被纳入公平竞争原则的规范范围,是基于通过消除对出口的税收歧视来达到公平税负和平等竞争的目的,因此根据公平竞争原则、国民待遇原则及税收管辖权原则,出口退税将被定位于一种中性的税收政策。首先,根据国民待遇原则,一国国内税(间接税)制要求进口商品与国内各商品承受相同的税负,因此各国普遍对进口商品征收间接税。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国出口商品没有退税,则在进入他国市场时会被再征收一次间接税,从而造成重复征税,削弱本国商品的
    2023-06-05
    192人看过
  • 什么是反补贴税的补贴特征
    依协议的规定,补贴是指由一缔约方境内的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提供并由此而授予各种利益的财政资助、措施或任何其他形式的收入或价格支持。这一定义表述了补贴的如下特征:(1)补贴是一种政府行为。此处的政府不仅包括一般意义上的中央政府及相关机构,而且包括中央政府下属的各种体制如州省和地方各级政府。此外,政府行为还包括政府代理人的行为和政府干预下的私人行为。(2)补贴是一种财政性措施。补贴应为政府的财政性干预行为,即是由公共帐户支出。(3)补贴须授予受补贴方某种利益。协议未对利益作出明确的定义,依一般理解,利益即为受补贴方从某项政府资助计划中取得某些它从市场上不能取得的价值或优惠条件。没有此类利益的授予不构成补贴。(4)补贴应为生产者或销售者所获得。只有授予企业的补贴才有可能对贸易产生扭曲作用,属于协议所调整的补贴。但是并非所有的符合上述特征的补贴都受协议约束,受协议约束的补贴具有专向性(specifi
    2023-06-05
    109人看过
  • 反补贴税简介
    反补贴税
    又称反津贴税或抵销税,对直接或间接接受任何补贴的产品在进口时所征收的一种附加税。征收的税额应与其所接受的补贴数额相等。其目的在于抵销进口产品在降低成本方面所获得的额外好处,使它不能在进口国市场上进行低价竞争或倾销,以保护进口国同类商品的生产。凡进口商品在生产、制造、加工、买卖、输出过程中所接受的直接或间接补贴和优惠,都足以构成进口国征收反补贴税的理由。关贸总协定把它解释为:“为了抵销商品于制造、生产或输出时所直接或间接接受的任何奖金或贴补而征收的一种特别关税。”并规定:征收的税额不得超过该商品所接受的补贴额;不得同时对它既征收反倾销税又征收反补贴税;征收反补贴税同样需具有对进口国某项工业造成重大损害或产生重大威胁,或者严重阻碍新建某项工业这样一些条件,否则不得征收。在东京回合谈判中通过的《补贴与反补贴协议》中,制订了对生产补贴和出口补贴的不同规则。生产补贴是国家采取的用于促进社会及经济目标
    2023-05-05
    166人看过
换一批
#反倾销反补贴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反补贴税是一种进口国对进口商品征收的特殊关税或损害赔偿措施,用于抵消进口商品享受的补贴金额,削弱其竞争能力,防止廉价倾销,以保护本国生产和国内市场。反补贴税的主要目标是维护本国产业的竞争力和发展空间。... 更多>

    #反补贴税
    相关咨询
    • 反补贴税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1-01
      反补贴税征收是指调查机关在仲裁过程中最终决定征收反补贴税。如果反补贴调查最终裁定存在补贴和产业损害,调查机关可以决定对进口补贴产品征收反补贴税,反补贴税不得超过确认的补贴金额。反补贴税的执行期限只能以抵消补贴造成的损害所需的时间为准,执行期限不得超过5年。如果调查机关通过调查确认有充分理由,可以适当延长期限。
    • 反补贴税征收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13
      反补贴税征收是指调查机关在仲裁时最终确定征收反补贴税。如果反补贴调查最终裁定存在补贴和产业损害,调查机关便可决定对手补贴进口产品征收反补贴税,反补贴税不得超过经确认而存在的补贴额。反补贴税的执行期限只能以抵消补贴所造成的损害所必需的时间为准,执行期限不得长于5年。如调查机关通过调查确认有“充分理由”,可适当延长期限。
    • 补贴和补贴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2-06
      补贴,是指一成员方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向某些企业提供的财政捐助以及对价格或收入的支持,以直接或间接增加从其领土输出某种产品或减少向其领土内输入某种产品,或者对其他成员方利益形成损害的政府性措施。补助,指补贴及帮助;政府或集体专向的,使得某方获益的某种行为。补助的种类繁多,常见有各类网购补助,政府补助,食宿补助,医疗补助等等。
    • 反倾销和反补贴税什么意思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9-17
      1、反补贴是指一国政府或国际社会为了保护本国经济健康发展,维护公平竞争的秩序,或者为了国际贸易的自由发展,针对补贴行为而采取必要的限制性措施。包括临时措施、承诺征收反补贴税。2、反倾销(Anti-Dmping)是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一般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再增收附加税,使其不能廉价出售,此种称为“反倾销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四十一条其他国
    • 什么叫反补贴税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27
      反补贴税征收是指调查机关在仲裁时最终确定征收反补贴税。如果反补贴调查最终裁定存在补贴和产业损害,调查机关便可决定对手补贴进口产品征收反补贴税,反补贴税不得超过经确认而存在的补贴额。反补贴税的执行期限只能以抵消补贴所造成的损害所必需的时间为准,执行期限不得长于5年。如调查机关通过调查确认有“充分理由”,可适当延长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