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内容必须约定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6 19:13:23 247 人看过

1、试用期。试用期是指对新录用的劳动者进行试用的期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就试用期的期限和试用期期间的工资等事项作出约定,但不得违反本法有关试用期的规定。本法第第19条对如何确定试用期作出了明确规定,劳动合同的长短、劳动合同的类型不同,试用期的长短也有所不同。

2、培训。培训是按照职业或者工作岗位对劳动者提出的要求,以开发和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为目的的教育和训练过程。

3、保守秘密。本条主要是指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不为大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用人单位可以在合同中就保守商业秘密的具体内容、方式、时间等,与劳动者约定,防止自己的商业秘密被侵占或泄露。

4、补充保险。补充保险是指除了国家基本保险以外,用人单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的一种保险,它用来满足劳动者高于基本保险需求的愿望,包括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养老保险等。补充保险的建立依用人单位的经济承受能力而定,由用人单位自愿实行,国家不作强制的统一规定,只要求用人单位内部统一。用人单位必须在参加基本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基本保险费的前提下,才能实行补充保险。因此补充保险的事项不作为合同的必备条款,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行约定。

5、福利待遇。福利待遇包括住房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子女教育等。不同的用人单位福利待遇有所不同,福利待遇已成为劳动者就业选择的一个重要因素。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1日 08: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内容相关文章
  • 服务期不是劳动合同的必须内容
    培训常被看作是员工个人职业生涯发展与企业向前运作的动力,是企业开发劳动力资源,提高劳动力素质的主要环节。因此,现代企业,尤其是外资企业,非常注重对员工的培训,有时是本地培训,有时是国外培训。企业出资培训体现了企业对自己的发展充满信心,有严肃的社会责任意识,对招用的劳动者寄予厚望,求才心切,情愿先付出相当的代价。当然,企业的这种行为毕竟不是慈善义举,只是一种对人力资源的投资,既然是投资,就要求有回报,要保证产出和收益。所以为了控制风险,也就有权要享受这些特殊待遇的劳动者作出一个保证,要为他这个企业工作服务一定的年限,于是服务期的约定就形成了。服务期是劳动合同当事人通过协商确定的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必须服务的期限,这里所称的服务不同于一般的提供劳动的行为,而是劳动合同当事人根据约定享有特定权利义务的情况下,劳动者为特定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行为。服务期不是劳动合同必须的内容,而是用人单位在招收或使用劳
    2023-04-22
    102人看过
  • 工程合同中哪些内容必须写
    一、工程合同中哪些内容必须写工程合同中必须包含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工程发包人、承包人的全称、营业执照、注册地址、联系方式等。2.合同工程概况,包括工程名称、地点、规模、结构类型、质量标准、施工内容等。3.承包范围,包括承包人承揽的工程范围、工作内容等。4.合同工期,包括合同工期起始和结束日期,以及工期顺延的情形和程序。5.合同价款,包括合同总价款、计价方式、付款方式等。6.质量标准,包括工程质量标准、验收程序、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等。7.安全文明施工,包括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环境保护要求等。8.履约保证金,包括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支付方式等。9.违约责任,包括违约责任的情形、责任承担方式等。10.争议解决方式,包括解决争议的方式、适用法律等。除了以上必须包含的内容外,工程合同还可以包含其他条款,如工程变更、保险与担保、竣工验收等。此外,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和法律法规要求
    2023-12-07
    332人看过
  • 时间和合同内容必须和约定一致吗
    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并不要求必须一致,合同可以附期限和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法律其他规定。一、附条件合同生效前可以解除吗附条件合同生效前,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出现当事人约定的解除情形,可以解除。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二、如果没有附条件,保险合同自什么时候生效附条件和附期限都属于法律行为的附款,是指当事人对于法律行为效果的发生或消灭所加的限制。我国法律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如果所附的条件是违背法律规定或者不可能
    2023-03-24
    413人看过
  • 劳动合同包括哪些内容劳动合同有什么内容
    一、劳动合同包括哪些内容(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二、如何签订劳动合同1、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应尽量清楚用工单位是否为合法经营的单位,有无用工主体资格。否则,既使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2、合同中应明确工作内容、条件、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以防止约定不明,致使自己权益受到侵害;3、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约定的事项都要以书面形式确定写在劳动合同中,避免用工单位的口头承诺,防止将来发生纠纷,因缺少证据而得不到法律有效的保护;4、详尽填写合同条款,避免签订条款不全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
    2023-04-29
    122人看过
  • 哪些内容必须包含在集体合同中
    集体合同的具体内容通常包括:劳动报酬,包括工资水平,分配方式与支付办法等;安全生产与工业卫生;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工伤、医疗、养老与死亡保险待遇;生活福利,包括改善住房条件、生活供应、保健、科学文化、体育设施等。集体合同概念研究(下)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的集体合同应当表述为: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与其所属的职工所推举的代表(该用人单位职工成立工会由该工会代表职工),依法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进行集体协商达成一致,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报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的书面协议。我们国家的集体合同与某些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不同,工会是唯一合法的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权益的维护者,集体合同对该用人单位及其所有的全体职工具有法律的约束效力。1949年6月8日国际劳工局理事会在日内瓦举行的第32届会议,确定了《组织权利和集体谈判权利原则的
    2023-07-05
    229人看过
  • 订购合同有哪些内容是必须要的
    订购合同的必须内容有:订购人的身份信息;商品的基本信息;商品的价款;商品交付使用的条件和日期;商品的质量标准承诺;商品的交付承诺和责任;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条款。一、房屋买卖合同都包含哪些内容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和姓名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二、没有签购房合同可以退款吗没有签订购房合同可以退款。房屋买卖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写明双方和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2023-06-22
    372人看过
  • 转租合同有哪些必须包含的内容?
    转租合同包括以下内容:1、转租人和次承租人的身份信息;2、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和转租合同的租赁期限;3、房屋基本情况、租金和支付方式;4、权利义务;5、违约责任;6、争议解决方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转租合同无效的情形转租合同无效的情形:1、签订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合同意思表示不真实;3、合同内容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4、合同是当事人恶意串通订立的,且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第三人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
    2023-07-02
    156人看过
  • 劳动仲裁要求必须明确写明哪些内容
    一、劳动仲裁要求必须明确写明哪些内容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二、劳动仲裁裁决书多久下达劳动仲裁裁决书一般会在四十五日内下达,案情复杂的不能超过六十日。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三、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是什么?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主要如下:1.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申请仲裁的主体不适格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
    2023-10-30
    285人看过
  • 贸易合同中必须的内容包含哪些
    贸易合同中必须包含以下内容:1、基本原则。2、具体位置。3、住房用途。4、租赁期限。5、房租。6、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7、住房状况和设施。8、转租的约定。9、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0、违约责任。贸易合同中必须的内容包含哪些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n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n  (二)标的;\n(三)数量;\n(四)质量;\n(五)价款或者报酬;\n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n  (七)违约责任;\n  (八)解决争议
    2022-06-15
    239人看过
  • 劳动合同书应该有哪些内容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一览
    劳动合同应当载明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和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住所等基本情况,并必须具备以下内容:(一)劳动合同期限。即劳动合同的有效时间,是判定劳动合同是否有效、何时有效的重要依据。(二)工作内容。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工种),以及工作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或者应当完成的任务。(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这是指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卫生及其他劳动条件,用人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而采取的各项保护措施,如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等。(四)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是劳动者的成果返还,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等。(五)劳动纪律。劳动纪律是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工作秩序和规则。(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这是指除期限以外其他由当事人约定的特定法律事实,这些事实一出现,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即自行消灭,双方当事人
    2023-06-10
    405人看过
  • 订购合同如何写?它规定必须有哪些内容?
    订购合同的一些内容包括:一、产品的具体内容;二、质量技术标准、供应商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三、交货地点和方式;四、运输方式和到达港口及费用负担;五、合理的损失和计算方法;六、包装标准、包装材料的供应和回收;七、验收标准、方法和异议期限;八、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法等。交易产品订购合同范本产品订购合同范本卖方:(以下简称甲方)买方:(以下简称乙方)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100%芒果鸡尾汁500ml*20箱200100%芒果鸡尾汁1000ml*10箱200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甲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Q/YBS001-2005企业标准;三、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铁路或汽车运输,从甲方工厂到乙方目的地的一次性运输;四、包装标准:康美包,外包装为普通纸箱;五、验收标准:乙方收到货物后,按合同第二款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提货;如在提货
    2023-08-18
    437人看过
  • 法律规定下借款合同必须包含哪些内容
    一、法律规定下借款合同必须包含哪些内容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二、借款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
    2023-10-06
    177人看过
  • 民营企业的劳动合同必备内容有哪些
    1、劳动合同期限。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例如:劳务公司外派一员工去另外一公司工作,两个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劳务公司与外派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以劳务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终止,这种合同期限就属于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种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协商选择合同期限时,应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来约定。2、工作内容。在这一必备条款中,双方可以约定工作数量、质量,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等内容。在约定工作岗位时可以约定较宽泛的岗位概念,也可以另外签一个短期的岗位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还可以约定在何种条件下可以变更岗位条款等等。掌握这种订立劳动合同的技巧,可以避免工作岗位约定过死,因变更岗位条款协商不一致而发生的争议。3、劳
    2023-02-23
    52人看过
  •  入职后必须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是什么?
    在入职的第一天,公司就与员工建立了劳动关系。根据法律规定,在职满一个月的员工之间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公司应该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从第二个月起,公司应支付员工双倍工资。是的,在入职的第一天,我们才建立了劳动关系。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在职满一个月的员工之间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 入 职 满 月 才 签 合 同 吗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因此,入职满月才签合同的做法是违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满一年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后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
    2023-09-02
    367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内容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身份、地址、联系方式等;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等; 3、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 4、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除此之外,合同还可... 更多>

    #合同内容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必须约定的内容有哪些, 劳动合同怎么写呢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01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的概念及结构: ⑴、劳动合同期限和试用期限; ⑵、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⑶、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⑷、生产条件或工作条件; ⑸、劳动纪律和政治待遇; ⑹、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⑺、违约责任; ⑻、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⑼、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 二、劳动合同必须约定的内容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
    • 劳动合同必须约定的内容有哪些,劳动合同的工作内容和期限有何要求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07
      劳动合同必须约定的内容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可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签订劳动合同主要是建立劳动关系,但建立劳动关系必须明确期限的长短。合同期限不明确则无法确定合同何时终止,如何给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引发争议。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所谓工作内容,是指
    • 劳动合同订立必须了解哪些方面的内容?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04
      劳动合同订立须知的事项:用人单位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
    • 会计中必须提交的劳动合同内容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9-11
      会计公司劳动合同需要具备的内容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 婚内财产约定必须的内容有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30
      一、一方出现婚外情的。这个是导致双方对婚内财产进行分割的最主要原因。 二、双方因为性格不和等原因开始分居时签订婚内财产分割协议; 三、其他原因。如双方收入悬殊的、再婚家庭的、双方年龄相差较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