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灭失后能否确认产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6 19:13:34 452 人看过

一、房产灭失后能否确认产权

房产灭失后不能确认产权。房产灭失是指房屋因为倒塌或者被拆除而在物理形态上消灭。房屋作为登记的客体,是登记的前提和基础,一旦客体不复存在,房屋所有权也失去了依存的基础。房屋灭失后房屋上所设立的各种物权也随之消灭。因此不能确认产权。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二、没有产权证的房子起火了可以起诉到法院

没有产权证的房子起火,受到侵害也可以起诉到法院的,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应当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农村房屋确权的办理流程

(一)农村房屋所有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递交土地使用权证书、规划许可证,交由村委会进行审核;

(二)村干部及其他村委会成员根据农民的申请情况进行核查,属实的签字盖章并递交给乡政府;

(三)乡镇部门会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去实地查看,看看农民的房子是不是符合相关的规定,宅基地的大小是不是在规定范围内,审核无误的情况下签字,交给县规划局;

(四)县规划局会审核农村房屋所使用的宅基地是不是符合乡镇发展要求,符合要求的审核通过;

(五)农村朋友拿着相关审核政府,去当地的房管局办理不动产登记,即农村房屋产权证,并缴纳相应的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有部分农村房屋是不能进行确权的,像是在农田耕地上建房,而未经城建规划局的许可的属于违章建筑;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房屋不能进行确权;村集体以外的人员(如城镇居民)购买的本村宅基地或建房,在确权时,合同当属无效,不能进行房屋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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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07日 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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