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内部转让土地使用权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3 09:51:08 96 人看过

集体内部转让土地使用权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负责人:

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土地使用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转让给已方的土地位于至,总面积平方米/亩。(以下称该土地)

2,甲方保证对该土地在转让给乙方前没有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也没有将其全部或部分出资或作价入股,甲方将此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已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征得了其集体组织内部成员的同意。

3,乙方将此土地用于兴建住宅。不得用于其它用途。

4,双方协商确定此土地的转让价格为元人民币/平方米(亩),共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此外,乙方再无须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

5,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将土地补偿款元人民币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6,甲方须全力协助乙方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审批手续,办证所需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负担。

7,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后,如该土地被国家征用,依法所得的各种补偿款归乙方所有。甲方及其组织成员不得分配补偿款。

8,任何一方违约,除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土地转让价款%的违约金。

9,本协议定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有关管理机关一份,都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0、双方确认在国土局签订合同或协议只供参考,具体生效内容以本合同为准。

甲方:

(公章)

乙方:

年月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3日 14: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集体土地使用证内页相关内容有哪些
    一、集体土地使用证内页相关内容有哪些?1、编号2、土地使用权人3、土地坐落4、地号5、图号6、地类(用途)7、使用权类型:划拨,转让8、终止日期9、使用权面积10、发证机关11、平面图补充:按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同时,地上附着物随之转移,也就是房产转移。而所买的房子的土地是集体的,按法律,集体土地是不准买卖的,但个别地方也有自己处理执行方式,如果房主在所在地这种情况可以办理,那程序就是:因为土地发生买卖,所以在交易之前,先得把此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也就是你得交一笔出让金,出让金各地不同,而且同一地方不同地段也不同,要看你购的土地在城区还是城郊,属于几等几级地,这种土地部门有个划分依据的(30、40、50元每平方米的不等,具体可问一下你们的土地管理部门),至于交出让金的费用就看买卖双方协商了。只有这样转为国在土地以后,才可进行变更登记,它包含土地性质的变更和土地使用权的变更。这个过程
    2023-06-03
    66人看过
  • 集体土地使用权租赁管理办法主要内容是什么
    本办法所称的集体土地租赁,是指县(市,下同)及县以上人民政府将集体土地在一定期限内出租给土地使用者,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出租人)与土地使用者(以下称承租人)签订集体土地租赁合同,承租人根据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的活动。一、土地使用权转让租赁有哪些要求土地使用权租赁条件如下:1、投资开发、利用土地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进行;2、签订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租赁合同;3、继续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二、集体土地是否可以租赁可以租赁,但是需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租赁。因为我国法律对集体土地的出租行为是严格限制的,擅自出租集体土地的行为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行为。确有特殊情况需要
    2023-04-10
    150人看过
  • 土地使用转让登记:申请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文件格式及内容要求
    土地使用权转让书首先应当写明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姓名等信息;其次,写明双方转让的土地的具体情况以及双方法律地位及有关文件,写明双方享有的权利与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的承担与争议的解决方式;最后,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写明时间。合伙协议书该怎么写合伙协议书合伙人:甲(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现住址:市(县)街道(乡、村)号合伙人:乙(姓名),内容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情况)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项目名称),总投资为万元,甲出资万元,乙出资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
    2023-07-19
    103人看过
  • 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内容与限制
    出让土地使用权人在出让使用期限内依法对土地享有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部分处分权。分期付款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在领取临时土地使用权证期间,土地使用者对土地不享有部分处分权。该部分处分权指出让土地使用权人可依法将其享有的土地权利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合资、合作经营及其他经济活动。出让土地使用权人对其使用土地[: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享有所有权。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定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者必须依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开发、利用土地,不得法定或约定的期限闲置土地。土地使用者转让土地使用权必须符合法定条件。
    2023-06-10
    384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特征是什么,内容包括什么?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特征是什么,内容包括什么?划拨土地与出让土地是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两种不同法定方式,在适用范围、土地地价、管理方式、权益内容等方面存在诸多不同。划拨用地主要是国家机关、军事、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等用地,无偿取得是其主要特征;出让用地是当前最普遍的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其主要特征是土地使用者应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通过合同方式进行管理。二、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一定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有期限地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法律特征为:(1)出让方的主体资格特定,只能是国家;(2)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有偿、有期限、附条件的土地使用权转移。(3)土地使用权出让属于要式法律行为;(4)土地使用权出让法律关系是国家与用地者之间的一种资源分配关系,不
    2023-06-03
    430人看过
  • 集体土地权的形式以及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原则
    一、集体土地权的形式集体土地权的形式有以下三种:1.宅基地公民对其在农村依法所有的房屋的宅基地,享有使用权。2.自留土地自留地、自留山是农业合作化以后集体分配给社员长期使用的土地。自留地主要是菜地,自留山主要为解决社员的生活用材。自留地只能用来种植农作物,自留山只能用来种植林木,未经批准,不得改作他用。3.公用企事业农民举办乡村企业,或乡、村兴建公用设施需要占用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经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同意或决定外,还必须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土地使用者才能取得土地使用权。利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兴办乡村企业,土地使用权必须折价作为企业的出资,由土地所有权人依法享有出资的收益。乡村企业终止时,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二、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原则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2.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
    2023-06-14
    365人看过
  • 宅基地在集体内部转让吗
    因为农村的房屋宅基地是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只有本村经济组织成员之间才可以使用,本村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农民、城镇居民都不是合法的购买主体。也就是说,只有本村村民之间的购买协议才是有效的,其他都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一、农村宅基地的特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享有是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联系在一起的,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福利性质和社会保障的功能。因此,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农民申请宅基地很大程度上因为其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每一个成员都有权以个人或户的名义申请
    2023-02-26
    169人看过
  • 我国境内的土地使用权怎么转让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一是土地使用人将土地使用权有偿或无偿地转移给他人;二是在土地家庭承包经营的情况下,土地转让指承包人自找对象,由第三者代替自己向发包人履行承包合同的行为。一、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形式1、反租倒包。由乡(镇)或村集体将农民承包的土地“返租”回来,再承包给个人和单位(往往是有经营能力的种养能人或经济实体),由接包方向集体缴纳承包费,同时给转包土地使用权的农民以经济补偿。这种形式在尊重农民土地承包权的前提下,改变一家一户分散种植的格局,实现了区域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在发挥统一种植、统一管理、统一收获的优越性的同时,也发挥了家庭分散劳动的优越性。2、土地股份合作。即农民把土地的承包权和使用权交给集体,从而换取一定数量的股份。集体建立土地股份合作社(或股份公司),实行股份合作制经营,并通过章程或协议将投资形式、投资份额及收益分配等经济处理办法事前做出规定,农民以土地使用权入股参与经营,并
    2023-06-27
    72人看过
  • 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具体内容有哪些
    (1)提供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各种经营用地以外用途的土地,其供应计划公布后,同一土地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2)原计划,租赁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合同转让,依法批准的;(3)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合同转让,依法批准的;(4)转让土地使用权人申请更新,经审查批准的;(5)法律规定,可协商转让的其他情况。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价格如何确定?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拟出让地块的情况,按照《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的规定,对拟出让地块的土地价格进行评估,经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集体决策,合理确定协议出让底价。协议出让底价不得低于协议出让最低价。协议出让底价确定后应当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协议出让土地方案和底价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与意向用地者就土地出让价格等进行充分协商,协商一致且议定的出让价格不低于出让底价的,
    2023-08-18
    99人看过
  • 土地承包权转让法律规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可以。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离婚中的股权转让的法律规定规定如下:一、只有夫妻二人为股东的公司,夫妻二人愿意继续持有股份的,均分股份;夫妻一人不愿意持股,将股份作价一半补偿给愿意持股方;夫妻都不愿意继续经营的,可以对公司资产进行清算,夫妻分割清算后的资产,并注销公司。二、夫妻一方以共同财产出资的,直接转让股权,或者股权在夫妻间不发生转移,持股配偶一方将本属于另一方的股份折价后,以货币的形式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
    2023-07-04
    363人看过
  • 土地集体所有权的性质和内容是什么?
    一、土地集体所有权的性质和内容是什么?1.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集体所有权是指一个集体内部所有成员共同拥有某项资产,每个人的权利都是平等和相同的,不经全体同意,个人无法决定财产的使用和转让。集体所有是公有制的重要组成部分。2.在集体土地的经营管理方面,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
    2024-01-26
    101人看过
  • 转让集体用地使用权
    依据宪法,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转让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一、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因此,这里的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必须符合两个条件:第一,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企业破产后只能拆除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第二,必须是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并随厂房等一同转移的,如果是农用地,或土地上没有房屋等
    2023-02-14
    485人看过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规划管理办法内容是什么?
    一、《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是什么?《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实施,科学、合理利用城市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等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并遵守本办法。第三条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的指导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的指导工作。直辖市、市和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规划管理工作。第四条城市
    2023-06-19
    119人看过
  • 企有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国有土地,顾名思义就是属于国家所有的,我国的土地都是国有土地。那么关于企有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内容是怎么样的?土地我们虽然没有所有权但是有使用权,使用权根据规定也是可以转让的,但是要符合划拨规定等其他的规定。一、企有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1、国有土地的权属调查出让合同签订之前,要对出让方的出让主体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出让方有资产处分权。2、土地出让须符合政府规划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否则会出现出让行为因违反政策无效等情形。3、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对于商业、旅游、娱乐、住宅及工业用地依法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出让,其他性质用地的可以采用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签订形式1、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书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2、出让合同应该
    2023-05-22
    476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怎么写, 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的内容是怎么规定的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0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__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一、地块概况1.该地块位于_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__亩)。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国有土地使用证。2.现该地块的用途为住宅、工业、综合
    • 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 是否改变集体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的问题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0
      根据你所反映的情况,此案件不仅是改变集体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的问题,还涉及到违法转让集体土地、擅自在集体土地上建设商品房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第八十
    • 集体土地使用权怎么转让,什么情况下可以转让土地使用权?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5-06
      依据宪法,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转让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八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村民会议每年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村
    • 农村集体土地内部建设用地转让流程是什么?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0
      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原则上是不允许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但是也不是绝对的不可以转让,只有一种情形可以例外,就是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原因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情形。
    • 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的具体内容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13
      首先要明白我国的土地基本制度:我国的土地归国家所有或归集体所有;个人或单位无权获得土地所有权;个人或单位征用土地取得的是土地使用权。 因此,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但是如果是房屋,则是房屋的(所有权)可以依法转让,但目前只有70年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