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活禽经营市场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02:50:21 233 人看过

发布部门:农业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农医发[2006]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畜牧兽医)厅(委、局、办),卫生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卫生局:

为加强活禽经营市场管理,规范活禽经营行为,预防和控制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保护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89号],农业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制定了《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农业部

卫生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六年十二月十八日

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活禽经营市场管理,规范活禽经营行为,预防和控制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保护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89号],制定本办法。

关联法规:

第二条活禽经营市场以及在市场内从事活禽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活禽是指鸡、鸭、鹅及其他禽类。

本办法所称活禽经营是指市场中活禽交易与宰杀加工等行为。

本办法所称活禽经营市场是指活禽专业批发市场、有活禽经营的城市农贸市场和农村集贸市场等。

第四条法律、法规对活禽经营行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活禽经营市场的动物卫生监督管理。

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活禽经营市场从业人员公共卫生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活禽经营市场活禽经营行为监管。

第六条活禽经营市场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市场建设应当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二)经营场所应当符合动物防疫等要求。

第七条活禽专业批发市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选址应远离水源保护区和饮用水取水口,避开居民住宅区、公共场所等人口密集区,距离养殖场3公里以上;

(二)水禽经营区域与其他活禽经营区域应相对隔离,活禽宰杀区域相对封闭,活禽销售区、宰杀加工区与消费者之间应实施物理隔离;

(三)设有排风及照明装置,地面设下水明沟,墙面铺设瓷砖,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冲水龙头和消毒设施;

(四)活禽宰杀加工区域设置专用盛血桶、热水器、流动水浸烫池、加盖的废弃物盛放桶等设施设备。

第八条有活禽经营的城市农贸市场活禽经营区域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活禽经营区域要与其他产品的经营区域分开,有独立的出入口;

(二)水禽经营区域与其他活禽经营区域应相对隔离,活禽宰杀区域相对封闭,活禽销售区、宰杀加工区与消费者之间应实施物理隔离;

(三)设有排风及照明装置,地面设下水明沟,墙面铺设瓷砖,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冲水龙头和消毒设施;

(四)配备固定禽笼,禽笼底部应距离地面15厘米以上;

(五)活禽宰杀加工区域设置专用盛血桶、热水器、流动水浸烫池、加盖的废弃物盛放桶等设施设备。

第九条农村集贸市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活禽经营区域要与其他产品的经营区域分开;

(二)水禽经营区域与其他活禽经营区域应当相对隔离。

第十条市场主办者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市场内部管理制度,并承担下列责任:

(一)市场主办者作为经营活动的相应责任人,应当建立市场经营管理制度,指导、督促禽类及禽类产品经营者建立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质量安全承诺等制度;制定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应急预案。

(二)向市场经营者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督促经营者执行相关制度,并对其经营活动进行日常管理;引导经营者加强自律,倡导诚信经营。

(三)建立经营者档案,记载经营者基本情况、进货渠道、信用状况等;设专人每天对活禽经营情况进行巡查。

(四)建立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制度,配备相应设施设备。对禽类及禽类产品的运载工具进行消毒,每天收市后对禽类经营场所及设备、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对废弃物和物理性原因致死的禽类集中收集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从事批发经营的市场,应当加强对禽类的入市检查,核对检疫证明,防止不合格禽类进入市场。

(六)设置禽类及禽类产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及时向消费者公示相关信息,进行消费警示和提示,接受社会监督;建立专门的投诉受理点,处理消费者投诉,解决经营纠纷。

(七)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执法人员提供必要的监督场所和工作条件。

第十一条市场内活禽经营者应承担以下责任:

(一)经营的活禽应当有检疫证明。

(二)应根据销量购进活禽,避免在市场内大量积压、滞留活禽。

(三)应建立购销台账。如实记录进货时间、来源、名称、数量等内容;从事批发业务的,还应记录销售的禽类及禽类产品名称、流向、时间、数量等内容。

(四)应在经营地点公示活禽产地和检疫证明等。检疫证明应保存六个月以上。

(五)每天收市后对禽类存放、宰杀、销售摊位等场所和笼具、宰杀器具等用具进行清洗,并配合市场主办方实施消毒和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

第十二条从业人员应当掌握基本防护知识。

从业人员在进行活禽经营和宰杀过程中,应当按照卫生部《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相关要求采取个人防护。

第十三条活禽经营市场实行休市消毒或市场区域轮休消毒制度。

活禽经营市场应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轮流休市或安排市场内区域轮休。在休市或轮休期间,对活禽经营场所、活禽笼具、宰杀器具等进行彻底的清洗消毒。

第十四条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对辖区内活禽经营市场的家禽进行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监测。

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对辖区内活禽经营市场中从业人员进行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监测。

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和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建立情况通报机制。

第十五条活禽经营市场出现禽只异常死亡或有高致病性禽流感可疑临床症状,市场主办者和经营者应立即向当地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对家禽病原学监测结果呈阳性的,市场主办者应立即启动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应急预案,配合兽医部门做好有关应急处置工作。

活禽经营市场发生禽只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时,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国家规定处置疫情。

活禽经营市场从业人员出现发热伴咳嗽、呼吸困难等呼吸道症状时,市场主办者和经营者应当立即将病人送医疗机构就诊,并说明其从业情况。医疗机构根据卫生部门相关规定进行诊治、排查和报告。

第十六条禁止生产、加工、销售和购入病、死禽只以及无检疫证明的活禽和禽肉。禁止在活禽经营市场经营野生禽鸟,禁止在市场外经营活禽。

第十七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职权对活禽经营市场主办者和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实施日常监督管理,检查督促市场主办者和经营者履行国家关于禽类和禽类产品经营管理各项规定,指导、监督市场主办者建立健全经营管理自律制度。

第十八条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做好活禽经营市场禽类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对运离市场的活禽实施有效检疫监管。要加强对活禽经营市场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动物防疫要求的市场,责令市场主办者和经营者按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查处。

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组织做好对活禽经营市场消毒、无害化处理的技术指导工作。

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和处罚。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8: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卫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工伤保险费率问题的通知
    【发布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卫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文号】劳社部发〔2003〕29号【发布日期】2003-10-29【生效日期】2003-10-29【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卫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工伤保险费率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卫生厅(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为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合理确定工伤保险费率,促进工伤预防,实现工伤保险费用社会共济,经国务院批准,现就工伤保险费率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行业划分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将行业划分为三个类别:一类为风险较小行业,二类为中等风险行业,三类为风险较大行业。三类行业分别实行三种不同的工伤保险缴费率。统筹地区社
    2023-04-23
    244人看过
  • 财政部、国家土地管理局、总后勤部关于军队土地详查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及财政厅(局)、土地(国土)管理局(厅),各军区、各军兵种、国防科工委后勤部,军事科学院院务部,国防大学校务部,总后所属直供单位:军用土地详查是全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城、镇、村庄地籍调查的组成部分。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1986〕7号文件和解放军三总部〔1987〕第478号通知精神,军用土地的详查由军队自行组织完成。在地方各级政府和土地管理部门的大力支持帮助下,军用土地详查在试点的基础上,于今年七月份全面铺开,截止十月份已自查11902个座落(宗地),领取了931个土地使用证。但军队土地详查工作也遇到一些问题,如一些地方单位对军队自查成果不予承认;要求军队退出原征地界线内的土地;对军队土地使用权申请、登记、领证收费偏高;四邻单位不予盖章等。为使军用土地详查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军队进行土地详查前应与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取得联系,军队
    2023-04-22
    292人看过
  • 贩卖活禽由什么部门管理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活禽定点屠宰管理以及与活禽交易相关的动物防疫工作。2、设区的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活禽及禽类产品交易行为和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3、省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相关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一、关于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学生学籍管理采用信息化方式,实行分级负责、省级统筹、属地管理、学校实施的管理体制。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宏观指导各地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建设全国联网的学生电子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电子学籍系统),制订相关技术标准和实施办法。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本行政区域内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制订本省(区、市)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指导、监督、检查本学生学籍管理采用信息化方式,实行分级负责、省级统筹、属地管理、学校实施的管理体制。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宏观指导各地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建设全国联网的学生电子学籍信息管
    2023-03-02
    238人看过
  • 农牧渔业部、国家计委、商业部关于印发《国家建设征用菜地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根据《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第九条关于国家建设征用城市郊区菜地应向国家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具体办法另订的规定,研究制定了《国家建设征用菜地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现印发执行。地方的现行规定如与本办法规定不一致的,须以本办法规定为准进行修订具体实施办法,并抄报我们。执行中的问题和意见请函告农牧渔业部。国家建设征用菜地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切实做好因国家建设征用城市郊区菜地,需要开发建设新菜地的工作,根据《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城市郊区菜地,是指城市(不含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但本办法第四条第二项规定的除外)郊区,为供应城市居民吃菜,连续三年以上常年种菜或者养殖鱼、虾等的商品菜地和精养鱼塘。一年只种一茬或因调整茬口安排种植蔬菜的,均不作为本办法所称的菜地。第三条凡批准征用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菜地
    2023-04-22
    124人看过
  • 劳动部、财政部、外经贸部关于印发《外贸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财政厅(局)、外经贸厅(委)、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国家计划单列企业集团,解放军总后勤部生产管理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劳动部、财政部《关于在全国外经贸企业试行出口收汇美元工资含量分配办法的通知》(〔1994〕外经贸计财发第687号)和《关于在全国非主营进出口业务外经贸企业试行工资总额与实现利税挂钩分配办法的通知》(〔1994〕外经贸计财发第805号)下发以后,外经贸企业普遍实行了出口收汇美元工资含量分配办法和工资同经济效益挂钩的办法,对促进企业努力扩大出口,提高经济效益,搞好搞活工资分配,建立工资增长机制和约束机制,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上述办法在执行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需要加以改进完善。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改进完善出口收汇美元工资含量办法的指示精神和国家关于企业工资同经济效益挂钩的规定,我们研究制定了《外
    2023-04-22
    474人看过
  • 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安部关于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商标卷烟活动的通告
    发文单位: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安部发布日期:1999-12-14执行日期:1999-12-14为维护国家、企业和消费者利益,进一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商标卷烟的违法犯罪活动,特通告如下:一、对制造、销售假冒商标卷烟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刑法》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惩处。二、制售假冒商标卷烟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由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和烟草专卖管理部门依法处理。三、坚决取缔制造假冒商标卷烟的“地下工厂”、包装、藏匿假冒商标卷烟的“黑窝点”和已成为假冒商标卷烟集散地的卷烟交易市场及场所。四、各执法部门查获假冒商标卷烟案件,必须全部收缴其假冒商标卷烟、制假机械、原辅材料,不得罚款放行。没收的假冒商标卷烟依法公开销毁
    2023-04-23
    458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管理办法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9-11
      活禽经营市场出现禽只异常死亡或有高致病性禽流感可疑临床症状,市场主办者和经营者应立即向当地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对家禽病原学监测结果呈阳性的,市场主办者应立即启动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应急预案,配合兽医部门做好有关应急处置工作。活禽经营市场发生禽只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时,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国家规定处置疫情。活禽经营市场从业人员出现发热伴咳嗽、呼吸困难等呼吸道症状时,市场
    • 活禽监管属于哪个部门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2-19
      活禽交易由以下几个部门管理: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活禽定点屠宰管理以及与活禽交易相关的动物防疫工作; 2、设区的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活禽及禽类产品交易行为和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3、省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相关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通知第十九条规定全部内容规定全部内容?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9-12
      听证主持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通知与案件有关的、鉴定人、翻译人员参加听证。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通知第24条规定全部内容规定全部内容?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9-11
      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的,外汇局应当自接到听证要求之日起5日内,审核当事人的听证要求,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是否受理。对符合本程序规定的听证要求,外汇局应当组织听证。对听证要求超过期限或者不符合听证条件的,外汇局应当告知当事人不予听证,并说明理由。
    • 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管理办法第16条有什么规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9-11
      禁止生产、加工、销售和购入病、死禽只以及无检疫证明的活禽和禽肉。禁止在活禽经营市场经营野生禽鸟,禁止在市场外经营活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