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举证责任怎么确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6:06:25 135 人看过

谁主张,谁举证。

当事人主张事实进行辩论不能空口无凭,而应提供证据加以证明。谁主张什么谁就应该证明什么,否则,提出的事实将有可能不被认定。

谁主张,谁举证这一罗马法中的证明责任分配规则,是符合自然正义理念的古老经验,也是世界大多数国家正在采用的一般意义上的举证责任规定。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当共有关系的存在已得到证明,共有人之间就某项财产究竟属共有还是个人所有发生争执,该财产的权属得不到确切证明时,一般是将它作为共有财产处理。这表明发生上述争执时举证责任在主张财产归个人所有的一方当事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5日 10: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财产损害营业损失可以赔偿吗,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处理
    一、财产损害营业损失可以赔偿吗侵权行为造成财产损失,受损财产造成营业损失的,除了赔偿财产损失后,营业损失也可以主张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财产损失计算方式】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二、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处理(一)协商协商是指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对人身损害
    2023-06-23
    499人看过
  • 处理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时,如何确定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责任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一、医疗事故人身损害案件如何举证医疗事故人身损害案件的举证责任具体如下:一、受害人(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的举证责任:在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中,受害人应当就自己受损害的事实和接受过医疗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二、医疗机构的举证责任:1、病员的损害结果与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2、医疗机构不存在医疗过错。医疗机构证明自己没有医疗过错的途径表现为:(1)损害结果属于医疗意外。(2)出现了难以预料的并发症。(3)病员及其家属不配合治疗。二、动物侵权的民事责任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
    2023-03-24
    127人看过
  • 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如何确定,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如何划分
    2001年12月21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医疗机构对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医疗过程中是否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意思是:1。患者应承担初步举证责任。在医疗损害赔偿诉讼中,患者应当对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成立承担初步的举证责任。举证责任责任可以转移。如果患者对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确立证明达到达真实的程度,证明责任将转移到医疗机构。三是确定责任转移的依据。确定医疗机构对没有因果关系和医疗过错承担证明责任,主要基于以下三点:一是患者的医学知识非常有限,在治疗过程中也处于被动服从的地位;其次,如果因错误造成损害,在手术过程中一直处于麻醉状态,医疗过程中不可能知道证明责任的实质性分配标准,证明责任应由离证据最近或控制证据源的一方承担。最后,对因果关系和医疗过失的认定,涉及医学领域中的专门问题,一般都要通过鉴定才能认定。医疗纠纷举证责任怎么承担?在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2023-08-06
    198人看过
  •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与医疗服务合同纠纷的举证责任有什么区别
    一、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依照《证据规定》第四(八)条的规定,应当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分配举证责任。原告的起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条件。患方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后,应当先行完成二项举证证明义务:一是证明其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有医患关系。如挂号凭证、就诊病历、身份证明及其它相关证据,据以确定适格的原告和明确的被告;二是证明患方存在有具体的损害结果。如伤残等级鉴定书、金钱损失数额凭证或者计算依据,据以确定具体的诉讼请求。依照《证据规定》第四条第(八)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双不承担举证责任:一是证明其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二是证明其诊疗行为不存在过错。也就是说,对医疗机构的过错是不需要举证证明的。依照举证责任倒置的责任分配的原则,如果医疗机构不能完成双不的证明,则应当按过错推定原则,依法推定其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023-03-25
    106人看过
  • 买卖纠纷财产保全举证责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买卖产生纠纷的,一方申请财产保全时,由申请人承担举证的责任,主要是提供申请书、被保全财产信息等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程序1、起草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格式申请人被申请人事实和理由申请法院)2、起草财产担保书,诉前财产保全必须提供担保否则驳回申请,实践中一般用自己的房产作为担保,如不是自己作为房产所有人可以叫所有权人写一份担保书
    2023-06-14
    146人看过
  • 财产损害损害赔偿确定标准是怎样的
    1、简单财产损失应会同被保险人一起根据财产价值和损失程度确定损失金额,必要时请生产厂家进行鉴定;2、对受损财产技术性强、定损金额较高的、难度大的物品,如较难撑握标准可聘请技术监督部门或专业维修部门鉴定,严禁盲目定价。3、根据车险条款规定、损失残值应协商折价折归被保险人,并由被保险人进行处理。一、购买车辆后上车险的流程是怎样的购买车辆后上车险需要遵守购买车俩→选择险种→购买的流程,在车辆全损的赔款计算中应注意掌握和区分:车辆的实际价值和车辆的保险金额。在车辆全损的赔款计算中,不论车辆损失险按保险价值或实际价值或由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协商估价投保确定保险金额的,若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在赔款计算中则以保险金额为最高赔偿限额进行赔款计算;若保险金额高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时,则以不超过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进行赔款计算。车辆残值应根据车辆损坏程度、残余部分的有用价值与被保险人协商作价折归被保险
    2023-02-04
    255人看过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起诉状范本,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起诉状注意事项
    一、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起诉状范本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起诉状样本原告: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职业,住址。被告: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职业,住址。诉讼请求:1、要求被告赔偿原告(费用名称如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补偿金等)损失××元。2、本案诉讼费由全部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应写明侵害行为的事实和侵害后果的事实。若是人身伤害的,应写明受侵害的时间、地点、起因、经过,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就医情况等,作过法医鉴定的也应写明结论。若是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应写明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后果和影响。此致甘肃省××人民法院具状人(本人签名):××年××月××日二、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起诉状书写注意事项1、诉状若是手写的,须用蓝黑或黑墨水钢笔书写,诉状用A4纸。2、诉讼副本应按被告人数提交。3、随诉状应交原告身份证复印件及有关验伤单、伤势证明、护理证明及各种合理费用凭据、转院证明等。三、财
    2023-06-08
    308人看过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开几次庭
    一、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开几次庭国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也就是对于同一案件,通常经由一审和二审就终局了。一般情况下,一个案件单独一审只开一次庭即可定案。开庭审理的时间长短或者天数根据具体案件而不同。当在第一次开庭时出现应当中止审理的情形时,就同一案件就会开两次庭。但无论如何法院都会控制开庭的次数,每个案件都会在庭审前做好准备,争取一次开庭审理完毕。法律对民事诉讼案件开几次庭并没有相关的规定,只要案件审理需要,法院可以开庭数次,法律只对审限有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两审终审制度。所谓两审终审制度是指某一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后即告终结的制度。《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
    2023-05-06
    245人看过
  • 水上运输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怎么赔偿
    核心内容:本院于2009年9月7日立案受理原告张某林与被告江远见、沅陵县公路管理站水上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张某林诉称,2009年3月22日17时许,原告张某林在太常茶场摘完茶叶后准备从太常渡口过渡回家,与同行的人一起上了停靠在太常渡口的轮渡等候过渡。约过了30分钟许,被告江远见驾驶大货车倒着开上轮渡,撞上了停放在轮渡上的一辆三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倒退时将原告张某林撞倒压伤,后被送到沅陵县中医院住院治疗,花医疗费用7556.30元。原告张某林在轮渡上等待过渡时,因被告沅陵县公路管理站的工作人员未尽到指挥管理和保证安全责任,被告江远见在无轮渡工作人员指挥的情况下倒着上轮渡,以致造成原告张某林的损伤。现原告张某林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两被告共同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7600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被告江远见辩称,原
    2023-08-04
    384人看过
  • 地面施工损害纠纷责任如何确定?
    一、地面施工损害纠纷责任如何确定?地面施工致害的,属于施工方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造成的,由施工方承担责任,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是指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时,施工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一)必须是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施工公共场所,是指公民共同的活动场所,如公共道路、广场、影视剧场、体育馆(场)、商店营业场所、集贸市场等。在公共场所施工,因行人较多,故危险性大,必须设置明显标志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道旁与公共道路相连,也是公共危险场所。通道指一般行人通过的地方,是公路之外的道路,亦为常人通行之处,也是公共危险场所。(二)必须是从事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作业因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在施工现
    2023-05-22
    444人看过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所需材料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诉讼应提交的证据材料:(1)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的证据;(2)被告实施侵害行为的证据;(3)财产受损害情况的证明(财产名称、数量和发货票、受损害现场和实物的照片、有关部门的鉴定等);(4)财物修复所需费用的证明;(5)产权有争议的受损财产的产权证明;(6)被告无过错或者受害人对发生损害亦有过错的证明;(7)其他证据。一、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1、由国家通过法律确认和赋予,不由民事主体的主观意志决定。法律确认一个人有民事行为能力,就承认他有资格进行民事法律行为。2、民事主体对其民事活动的法律后果负责的资格。只有具备这种资格的主体实施的民事行为才有效,才能对其不法行为承担责任,否则,实施的民事行为不能发生法律效力。3、民事主体独立地进行民事活动的资格。有民事行为能力就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并通过民事行为为自己或他人取得权利和设定义务。民事行为能力依民事主体的不同可分为公民
    2023-02-11
    439人看过
  • 准确确定损害赔偿的责任范围
    损害赔偿的责任是一种财产责任。行为人对于他人人身侵害的赔偿,必须以因侵害人身而引起的财产损失来确定。也就是说,对人身的侵害只有引起财产上的损失时,行为人才负赔偿责任。如果对人身的侵害没有引起财产上的损失,行为人不负民事责任。因此,在确定损害赔偿的责任范围时,要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做到实事求是、合情合理地处理。(一)对财产损失全部赔偿的原则民事赔偿责任既然是一种财产责任,那么责任范围的大小一般来说应当以财产损失的多少为依据。法律规定赔偿责任的根本目的,一方面在于制裁违法行为,另一方面在于补偿受害人财产上的损失。只要行为人由于主观上的过错实施了违法行为,造成了受害人人身损害而使其遭受财产损失,又具备直接因果的,就应该全部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但是,在适用这一原则中必须注意赔偿的范围,一般只限于因被侵权直接造成的伤害而引起的医药费、误工费及因伤、病就医的住宿费和交通费等,不能随意扩大赔偿范围。所
    2023-06-25
    150人看过
  • 劳动纠纷财产损失损害赔偿标准
    1、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赔偿。对于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权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行为,属于物之失去控制,与之相适应的最好赔偿是返还财产。2、查封、扣压、冻结财产造成的赔偿。查封、扣压、冻结财产的,应当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应当返还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国家承担赔偿责任,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3、财产已经拍卖的赔偿。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财产实行违法强制措施后,如果对财产已经进行了拍卖,原物已经不存在或已为他人所有,恢复原状已不可能,便应给予金钱赔偿。对已拍卖财产的赔偿,国家赔偿法规定是给付拍卖所得价款。4、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损害赔偿。国家赔偿法规定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造成损害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所谓必要的
    2023-02-24
    154人看过
  • 损害赔偿包括赔偿损失吗,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如何解决
    一、损害赔偿包括赔偿损失吗侵权行为造成损害的,受害人主张赔偿时,侵权赔偿包括损失,损失包括侵权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和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数额的确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二、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如何解决财产损害赔偿主要指的是对财产的损害,财产损失赔偿可分为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赔偿;查封、扣压、冻结财产造成
    2023-04-18
    294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怎样举证举证财产损害赔偿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2-06
      财产损害纠纷举证方式如下: 1.纠纷起因、被告过错、损害事实的依据,要求赔偿数额及计算依据; 2.受损害现场、实物的照片、有关部门的鉴定及证明; 3.涉及民法典规定的特殊侵权赔偿的受害人,应提供损害的事实以及损害事实与被告有因果关系的证据; 4.证人的姓名、住址和证明内容。
    • 财产损害赔偿案件中,受害人需承担怎样的举证责任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09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坚持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当由受害人证明财产损害是由被告方造成的。
    • 请教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举证责任范围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法律规定,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举证责任的分配方式: 1、由患者对到该医疗机构就诊、受到损害等相关事实进行举证; 2、由医疗机构对就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等抗辩事由进行举证。
    • 离婚后财产纠纷举证责任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22
      谁主张谁举证,也就是说夫妻任何一方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相关法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 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
    • 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如何确定,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如何划分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26
      2001年12月21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医疗机构对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医疗过程中是否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意思是:1。患者应承担初步举证责任。在医疗损害赔偿诉讼中,患者应当对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成立承担初步的举证责任。举证责任责任可以转移。如果患者对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确立证明达到达真实的程度,证明责任将转移到医疗机构。三是确定责任转移的依据。确定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