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一直在外地工作生活,听说老家要拆迁,为了分得拆迁安置房,竟以哥哥霸占父母留给自己的房屋为由,要求法院确认归属于自己的房产份额。
江苏省江阴市法院近日审结了这起物权纠纷案件,以受理不动产变更登记不属于法院管辖为由,依法驳回了原告的这一虚假诉讼请求。
刘江和刘涛是一对亲兄弟,哥哥刘江一直生活在江阴,弟弟刘涛因考上大学到苏州发展。1993年,他们的父母经批准,在宅基地上建造了一幢三间二层的房屋。1998年,江阴市重新核发房产证时,考虑到刘涛已经在苏州安家落户,于是他们的父母便将房产登记在了刘江名下。
2009年8月,弟弟刘涛向江阴市法院起诉,要求法院确认哥哥名下的房产有一部分约70平方米属自己所有。为此,刘涛还拿出了一份协议书,内容为:父母将房产进行分割,东面两上两下以及附房归刘江所有;西面一上一下归刘涛所有。父母对房屋拥有居住权,兄弟俩在有条件时可以重新变更房产登记。
法院在审理时发现,对于弟弟起诉自己,哥哥刘江一点都不感到意外和不悦,相反他还极力赞成法院将房屋过给弟弟。所谓“亲兄弟,明算账”,这手足俩的感情如此之深不免令人生疑,于是承办法官对房屋进行了实地调查,原来,兄弟俩争议的房屋属于拆迁规划范围。如果确认了这处房产刘涛有份,那么刘涛将来就可以获得一套拆迁安置房。
法院审理后认为,不动产权属登记证簿,是物权的归属和内容根据。本案中争议的房产现依法登记于被告刘江名下,原告刘涛要求确认该房屋西侧一间二层房屋归其所有,应当提供其在该房屋登记前依法取得相应物权的证据。但其提供的协议书是在得知争议房屋列入拆迁范围以后签订的,因此,这个证据只能证明房屋所有权人刘江同意变更产权,不能证明刘涛在该房屋登记前已经取得西侧一间二层楼房的物权。而受理不动产变更登记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故依法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
法院驳回男子的拆迁分房诉讼
165人看过
-
大额借款双方认可虚假诉讼被判驳回
491人看过
-
能否以虚假陈述驳回诉讼请求
224人看过
-
女子离婚后起诉分房产被驳回法院:为男方婚前财产
407人看过
-
争夺公房拆迁费继承之诉被驳回
272人看过
-
男子只愿掏一半抚养费上诉再被驳回
471人看过
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通常在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拆迁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具有本市户口的被拆迁人定... 更多>
-
-
如何反驳原告虚假诉讼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161、被告人可以提起反诉。 2、反诉是本诉被告用以反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而进行辩驳的一种特殊形式,是被告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特殊手段。所以,被告人可以提起反诉。 3、《刑法》第三百零五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房屋被拆后夫妻请求分割房被驳回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6拆迁补偿费应该归谁所有房屋拆迁安置补偿,一般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两种方式,如果拆迁的房子是国有土地上建房,根据规定: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以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租用凭证、房屋租赁合同计户,由拆迁人按户进行补偿安置(即该处房屋户口里在册人口。现在在册户口为6人,应当按照6人分配,并适当照顾孤老、孤残、孤幼人员)。私有房屋被拆除后得到的补偿款,是对被拆私房所有人财产损失的一种赔偿
-
拆迁补偿民事诉讼驳回是什么意思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12拆迁补偿民事诉讼驳回如果是在立案阶段的驳回,则说明当事人的起诉不符合起诉条件,法院不予受理;如果是在案件审理阶段的驳回,则说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
-
被起诉人的诉讼请求中驳回起诉和驳回驳回的区别江西在线咨询 2021-11-18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的区别如下:1。适用法律不同。驳回起诉适用程序法;驳回诉讼请求可以适用程序法和实体法。2、适用的诉讼主体不同。驳回起诉适用的诉讼主体单一,主要适用于原告的起诉;而且适用于驳回诉讼请求的主体是多种多样的,既可以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也可以针对被告的反诉请求,以及具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诉讼请求。3、不同的裁判形式。驳回起诉是程序意义上的上诉权的确认,应当采取裁定的形式;驳回诉讼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