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规定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8 18:01:32 499 人看过

法律就是为了帮助民众而设立的。像被逮捕的人,如果不满意这项处决,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开展羁留必要性审查。满足什么样的条件才能申请羁留必要性审查,在这里向大家介绍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规定有哪些?下述材料供您参考,希望能对您的问题有帮助。

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规定有哪些?

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下发《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下称《规定》)。今后,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向检察机关申请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不需要羁押的,将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最高检刑事执行检察厅负责人表示,《规定》旨在加强和规范人民检察院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维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由办案机关对应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统一办理,侦查监督、公诉、侦查、案件管理、检察技术等部门予以配合。

根据《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可向人民检察院申请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时应当说明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理由。人民检察院可以对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进行公开审查。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应当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事实、主观恶性、悔罪表现、身体状况、案件进展情况、可能判处的刑罚和有无再危害社会的危险等因素,综合评估有无必要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按照《规定》,人民检察院发现四种情形后,应当向办案机关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案件证据发生重大变化,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行为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为的;案件事实或者情节发生变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拘役、管制、独立适用附加刑、免予刑事处罚或者判决无罪的;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期限将超过依法可能判处的刑期的;案件事实基本查清,证据已经收集固定,符合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条件的。

按照《规定》,十二类人在符合“具有悔罪表现,不予羁押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这一必备条件后,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办案机关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预备犯或者中止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或者胁从犯;过失犯罪的;防卫过当或者避险过当的;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系未成年人或者年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与被害方依法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且已经履行或者提供担保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系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可能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宣告缓刑的;其他不需要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情形。

人民检察院制作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应当说明不需要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理由和法律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之规定,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将被纳入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监督体系。

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是希望被判处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能够从轻处理,无罪释放或者变更处罚内容。这是一样非常有必要性的工作。犯罪嫌疑人需要做的就是像人民检察机关的审查部门提交个人开展羁押必要性申请书,然后执法机关进行核查,确认属实,就会批准你的申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7日 09: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羁押相关文章
  • 找哪个部门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
    2016年1月22日最高检公布了《羁押必要性审查规定》全文,目的是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这对于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来说是个利好的消息,以更好地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的办理主体是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刑诉法修改后,刑诉规则(试行)第617条将羁押必要性审查权赋予侦监、公诉、执检三个部门。经过两年多的实践,执检部门在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方面的优势日益凸显,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相对中立性。侦监部门是审查逮捕部门,逮捕决定即是侦监部门做出的,对自己做出的逮捕决定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立场难免有失客观;而公诉部门的主要任务是保障对犯罪的成功追诉,与不羁押相比,羁押明显更有利于追诉犯罪。因此,与侦监部门、公诉部门相比,执检部门相对更加超脱,更加中立。二是便利性。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派驻看
    2023-04-25
    350人看过
  • 关于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时限
    一、羁押必要性审查时限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审查时期为5个工作日;当做出变更强制措施决定后,交由案件承办公安机关领导批准,在十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在《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第二十条中有明确的规定。相关法律条文可参考以下的刑事知识链接。二、哪些人能用到羁押必要性审查?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赋予了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的职责。什么是羁押必要性审查?据记者了解,不仅普通百姓对其颇感新鲜,甚至一些司法人员也对这一概念不甚了解,容易混淆刑事诉讼法第93条、第94条和第95条的规定。刑事执行检察厅负责人表示,《规定》第2条专门规定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概念,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司法实践中,除司法工作人员,哪些人能用到羁押必要性审查,他们又该如何申请进行羁
    2023-02-22
    294人看过
  • 出台羁押必要性公开审查后如何做好
    (一)完善法律法规,赋予检察机关对捕后变更强制措施的审查决定权。通过这一举措,从立法上明确变更强制措施需要检察机关的批准,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从而减少随意变更强制措施可能出现的种种弊端,有利于检察机关“权责一致”的全面实现,强化其侦查监督的法律效果。(二)规范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程序。现实审查逮捕操作中,检察机关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只是简单制作一份《批准逮捕决定书》,内容一般是“某某人犯某某罪,根据第某某条规定,作出批准逮捕决定”,一句话概括,并无其他相关法律文书,对批准逮捕的理由说服力并不强。因此,检察机关在审查终结后应对批准逮捕决定作出充分说明和依据,使批捕程序更加完整规范,从而提升检察公信力。(三)对捕后变更强制措施的程序进行规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捕后,由于案件事实证据,被逮捕人情况变化,符合规定的,公安机关拟变更强制措施,应向原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的检察机关提交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说明
    2023-04-28
    218人看过
  • 羁押必要性审查需要多长时间
    新《刑事诉讼法》增加了第93条:嫌疑犯、被告人被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审查拘留的必要性。不需要继续拘留的,应当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有关单位应在十日内通知人民检察院办理情况。审查时间可以在审查的频率和间隔期间每月定期展开一次。如果期限过短,频率过多,结论和审查逮捕阶段不同,失去审查意义,检察机关也无法承受。如果取保候审期限,不利于对嫌疑人的保护。诉讼环节发生变更,比如从侦查阶段到起诉阶段,检察机关需要对犯罪嫌疑人适用强制措施是否正确和适当取保候审,如发现不应继续拘留,应及时更改强制措施,因此取保候审起诉应对所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是否有拘留的必要性进行主动取保候审。什么是羁押必要性审查?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1、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2、依照不同情形,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最高
    2023-08-05
    161人看过
  •  羁押必要性审查和认定由哪个部门监管?
    在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进行必要性审查时,人民检察院负责此事。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公安机关是否继续羁押后,应当对其审查作出决定。如果不需要继续羁押,人民检察院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在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进行必要性审查时,人民检察院通常负责此事。人民检察院在公安机关是否继续羁押后,应当对其审查作出决定。《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羁 押 必 要 性 审 查 规 定 : 由 谁 负 责 ?羁押必要性审查规定:由谁负责?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侦查羁押或者审查起诉期间,羁押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应当对其是否具有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那么,由谁来负责羁押必要性审查呢?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活动实
    2023-09-05
    336人看过
  • 办理取保候审和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有哪些技巧?
    刑事案件中,嫌疑人一旦被刑事拘留,就意味着已经陷入“牢狱之灾”,嫌疑人本人及其家属非常着急,经常病急乱投医,寻找并不靠谱的“捞人”方法,被骗的案例五花八门。其实,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对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亲属、律师有权申请取保候审,但不同阶段,申请递交的单位、申请的事由、名称并不相同,本文对不同情况下,申请取保候审进行了较为系统的介绍。一、取保候审的概念及作用虽然我国刑事诉讼法并未明确规定取保候审的含义,但顾名思义,取保候审就是在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后,办案单位有条件的同意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在看守所的羁押机关外等候审判,保证随传随到、不逃避、妨碍侦查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人民法院均有权主动或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在保证不危害社会的前提下,对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2023-05-22
    181人看过
  • 羁押必要性必要性
    羁押又称审前羁押、未决羁押,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作出前被暂时剥夺人身自由的一种状态,它不是一种法定的刑事强制措施,而是刑事拘留和逮捕适用的一种法定后果和当然状态。首先,有利于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防止错误羁押,不当羁押的出现。其次,有利于改变我国羁押率居高不下的局面,节约国家的司法成本和资源。最后,有利于更好地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最佳时间羁押必要性审查时间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如果情况较为复杂的,可以再延长5个工作日。羁押是逮捕、拘留决定后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一种自然状态,不是独立的强制措施。羁押场所包括监狱、看守所、拘留所、置留室。羁押一般由检察院受理,看守所进行办理。《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
    2023-08-01
    52人看过
  •  必要羁押审查流程
    本文描述了羁押性必要审查程序的具体流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的同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说明不需要羁押的理由。公安机关初审后,在三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立案审查的意见。公安机关制作《羁押必要性审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并制作《羁押必要性审查报告审批表》,报分管副检察长审批。若符合条件,结案即可。羁押性必要审查程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的同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说明不需要羁押的理由。公安机关初审,在三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立案审查的意见。公安机关制作《羁押必要性审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并制作《羁押必要性审查报告审批表》,报分管副检察长审批。结案。 犯 罪 嫌 疑 人 权 益 保 障 : 羁 押 性 审 查 规 定犯罪嫌疑人权益保障是民主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之一。在羁押性审查规定中,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的羁押应当符合
    2023-09-01
    469人看过
  • 羁押必要性审查成功了之后呢
    羁押必要性审查通过后,会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2024-04-25
    333人看过
  • 逮捕前羁押必要性审查可以吗
    逮捕前可以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但通常是在逮捕后提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逮捕后的必要性审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2024-04-23
    247人看过
  • 哪些法律标准用于审查羁押必要性的类型
    一、哪些法律标准用于审查羁押必要性的类型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的审查类型如下:1.检察院依职权审查。人民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可以依职权主动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2.申请审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时应当说明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理由,有相关证据或者其他材料的应当提供。3.建议审查。看守所根据在押人员身体状况,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二、羁押的条件有哪些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2.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的罪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三、刑事羁押算刑期吗刑事羁押算刑期。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
    2023-10-16
    348人看过
  • 羁押必要性审查和取保候审有什么区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已经被逮捕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进行审查,经审查决定不需要继续羁押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建议有关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制度。而取保候审则是五种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所以羁押必要性审查和取保候审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制度。一、取保候审还用进看守所吗取保候审之后,如果没有其它情况就不用进看守所,等候审判就可以了。一般情况被取保判缓刑的可能性比较大,但是如果被判了实刑的话,还是要被收押服刑的。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客
    2023-06-28
    304人看过
  • 审查起诉阶段如何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
    刑诉法第93条规定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第617条规定,侦查阶段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由侦查监督部门负责;审判阶段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由公诉部门负责。监所检察部门在监所检察工作中发现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可以提出释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笔者以公诉部门为视角,探讨审查起诉阶段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如何开展。【目录】1、审查起诉阶段羁押必要性审查主体2、审查起诉阶段羁押必要性审查内容3、审查起诉阶段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正文】1、审查起诉阶段羁押必要性审查主体从逮捕执行至移送审查起诉,随着侦查活动的深入展开,案件事实和证据状况均有可能发生变化,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继续羁押的条件也会随之发生改变。因此,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在收到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之初,有必要首先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如根据犯罪嫌疑人同案犯的判决情况,犯罪嫌疑人
    2023-06-11
    453人看过
  • 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交给哪个部门
    一、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交给哪个部门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交给以下部门:办案机关对应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二、羁押期间能见家属吗犯罪嫌疑人被羁押期间,其家属或其他近亲属不能探视,只能委托律师与犯罪嫌疑人会见。1.犯罪嫌疑人在被羁押期间,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2.羁押,又称拘押。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对被拘留或逮捕的犯
    2023-11-07
    427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羁押
    词条

    羁押基本上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当然状态,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 更多>

    #羁押
    相关咨询
    • 审查羁押必要性有必要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20
      可行。增设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保障人权。具体的说就是防止超期羁押和不必要的羁押。尽量减少羁押,大幅度降低羁押率。羁押必要性审查的主体是人民检察院。审查对象是看守所关押人是否合法关押,是否有超期关押,是否有不必要的关押。
    • 如何开展必要性审查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3
      【摘要】新《刑事诉讼法》施行在即,其中就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作出了规定,但具体的审查范围、方式和程序却未作出规定。笔者尝试从审查的范围、审查的启动程序、救济措施等方面对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程序和方式作出细化规定。【关键词】羁押必要性;审查;救济措施新刑事诉讼法就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作出了规定,但具体的审查范围、方式和程序却未作出规定。(剩余1627字)
    • 审查起诉羁押必要性审查的问题
      河南在线咨询 2023-10-16
      审查起诉羁押必要性审查的问题有:审查人员存在认识偏差、法律规定不完善,导致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可操作性不强、变更强制措施有脱保风险、缺乏行之有效的替代性强制措施等。羁押作为最严厉的羁押措施,是对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权的限制,遵循“不羁押为常态,羁押为例外”的原则,在采取羁押措施的时候应该相当谨慎。
    • 什么是指羁押必要性审查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9-04
      《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第二条规定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被的、被告人有无继续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 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7-13
      羁押必要性审查向办案机关对应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对被逮捕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