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赡养费的程序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08:35:18 119 人看过

法院强制执行赡养费程序。向作出有效判决或调解书的法院提交申请,以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对法院的有效判决或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获得后,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2条:被执行人未按照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部分收入。但是,被执行人及其扶养人的必要生活费应保留mily成员。扣缴、提取所得时,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机构必须由该单位办理。“

在司法实践中,被执行人的收入是人民法院经常使用的一种执行措施。羁押和撤回是两种密切相关的执行措施。羁押是指法院与被执行人的原单位联系,暂时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使其不被使用,并将其扣押。”转让,以促使其在限定期限内履行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可以直接从原单位提取收入,交申请人执行。被执行人不按照执行通知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部分财产

扣押是一种临时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进行封存,当场封存,禁止转让和处理的执行措施。拍卖,是指人民法院以公开、竞争的方式,以最高价格现场成交,将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拍卖出去。变卖,是指强行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变卖所得清偿债务的行为。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需要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的,可以交有关单位变卖,也可以直接变卖。人民法院直接变卖的,应当在变卖前征求价格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价格问题的意见,变卖价格应当合理,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人民法院扣留、提取的保证金、收入,以及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财产所得的价款,应当及时交付申请执行人,终结执行程序。搜查被执行人的隐藏财产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可以拒绝执行,以恶意逃避债务、转移财产。有鉴于此,《民事诉讼法》第227条第一款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p>搜查中发现依法应当查封、扣押的财产,执行人员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查封、扣押。如果对扣押和拘留作出裁决为时已晚,可以先予以查封和拘留,然后在48小时内处理。延期履行期间,强制双倍支付债务利息和延期履行违约金

延期履行期间,强制双倍支付债务利息是指被执行人的义务是支付款项。在依法强制履行义务和支付款项的同时,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应当在原债务利息的基础上加倍计算,并按照同期银行贷款的最高利率计算支付,自判决书规定的交付日后第二天起计算,另一种情况是,被执行人未在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件规定的期限内履行非金钱支付义务,因迟延履行给执行申请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迟延履行违约金的数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在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发出的执行通知中另行决定,人民法院除责令被申请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外,还应当在迟延履行期间通知支付债务利息或者迟延支付。在这两项措施中,其意义在于赔偿被执行人的损失,并对被执行人实施制裁。如果发现对方未按规定申报财产状况,或财产申报不实,或部分财产拒不履行,或隐瞒财产转移拒不履行,建议法院依法处以罚款和拘留,法院依法可以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三万元以下罚款。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的文书,情节较重的,依法追究拒不履行生效裁定罪,法院可以依法收集证据,并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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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05日 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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