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属于公安机关执行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15 17:55:53 237 人看过

一、管制属于公安机关执行吗

管制属于公安机关执行的,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犯罪分违反禁止令的,应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二、管制和缓刑的区别有

1.管制是具体刑种。缓刑不是一种具体的刑种,只是刑种的附条件不执行方式;

2.管制是不予关押、由社区矫正机构执行。缓刑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和基层组织予以配合;

3.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解除管制;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三、管制的刑期起算

管制的刑期起算是管制的期限,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根据《刑法》第三十八条和四十一条的规定,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当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

《刑法》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一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二节 管制    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n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n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n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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