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某小区购房合同约定的地下停车场没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16:00:55 261 人看过

爱丁郡院小区的部分绿地是市政绿地

题记

日前,数名在四川省成都市某小区购房的消费者向记者反映,他们在收房时发现,合同约定的地下停车场没有修建,横贯小区的绿地竟是市政绿地。连日来,记者就此纠纷进行了深入调查。有关律师分析认为,由于合同约定不明,消费者可参照同一小区地下停车场的建筑成本及小区所占土地的出让金标准进行索赔。

1.投诉

合同约定的地下停车场未修建

2009年12月28日上午,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的韦先生等4名消费者向记者反映,他们在接到开发商的书面收房通知书后,近期专程赶到成都市来收房,不料,开发商未按照合同约定修建地下停车场,这将给业主停车带来困扰。

韦先生告诉记者,他们所购房屋均位于爱丁郡院小区5栋,由四川辉皇富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辉皇富源公司)开发。韦先生于2007年11月7日与该公司签订购房合同,合同第三条约定建筑层数为19层,其中地上18层,地下1层,合同附件中还就室内地下停车场的收费标准进行了相关约定。但韦先生等人在收房时发现,5栋下面无地下停车场。

让韦先生等人担忧的是入住后的停车问题。据韦先生介绍,该小区共有住户675户,机动车停车位共363个,其所在的5栋共有住户174户,地面停车位仅有10余个,我多次和四川辉皇富源公司有关负责人交涉,对方在短信中回复我说,只能给我600元补偿费。韦先生说。

2.调查

小区规划中该楼无地下停车场

2009年12月28日下午,记者与韦先生等人一同前往成都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查询爱丁郡院小区的规划建设相关情况。记者在爱丁郡院小区原始总平面图上看到,按规划,该小区5栋的建筑层数只有地上18层,无地下停车场。

该小区规划方案的通过时间为2007年6月28日,我们买房的时间是2007年11月7日,这说明四川辉皇富源公司在售房给我们之前,对5栋无地下停车场的事实是明知的。韦先生认为,四川辉皇富源公司在合同中约定地下1层的行为涉嫌欺诈。

调查中,记者和韦先生等人还发现了另一个问题——横贯该小区的一块面积较大的绿地是市政公共绿地。记者注意到,该小区原始总平面图上显示,该小区规划净用地面积为12857.25平方米(约19.29亩),5栋和其余4幢楼之间正好被公共绿地的用地红线以及地铁控制红线隔开,形成了孤岛。

就该小区的占地面积问题,从消费者提供的楼盘宣传资料来看,四川辉皇富源公司在前期推广中宣传的是约30亩。记者随后登录四川辉皇富源公司网站查询到,该公司的宣传多次提到项目占地约30亩、实际用地30亩。而据韦先生等人介绍,四川辉皇富源公司此前未告知过市政绿地的事,如果早知这一事实,他们可能购买其他4幢楼的房屋也不会买孤岛。

2009年12月29日,记者在该小区看到,5栋下面确无地下停车场,地面仅有停车位10余个,总平面图中显示的市政公共绿地则被围墙全部围在了小区内。

3.回应

合同约定属笔误开发商可补偿业主

2009年12月31日,四川辉皇富源公司董事长助理张某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按照规划,爱丁郡院小区5栋原本就无地下停车场,合同中出现地下1层这样的约定,是该公司人员工作失误造成的,5栋的大部分业主对此是明知的,该公司仍然愿意给予5栋每位业主600元至1000元的补偿。

张某还谈到,该公司将市政绿地围进小区确未征得相关部门的许可,如业主对此有意见,该公司可以重新修围墙并将市政绿地圈出去。

4.建议

可参照地下停车场建筑成本及地价索赔

合同约定的楼层数缩水,开发商未如实告知市政绿地横贯小区的事实,由此引发的购房纠纷并不少见。记者注意到,在本起购房纠纷中,双方所签合同中的违约责任部分未涉及到上述问题。

韦先生等购房者该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呢?四川万鑫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全中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市政绿地横贯小区,合同约定的地下停车场没有了,这些均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房屋的使用功能和价值,开发商应就此承担违约责任。购房者若诉至法院,开发商的担责比例将取决于法官的自由裁量。

四川省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律师邓明攀说,消费者可从两方面考虑如何确定索赔标准。其一,基于地下停车场的缺失会给业主带来诸多不便,受损业主可参照同一小区内地下停车场的建筑成本,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其二,基于实际用地30亩等宣传已对购房者构成误导,购房者可参照该小区所占土地的土地出让金标准,要求开发商补偿差价。

记者发稿前得知,韦先生等人已聘请律师拟起诉四川辉皇富源公司。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1日 13: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购房合同相关文章
  • 拉车在地下停车场被水淹没
    1、自然灾害造成的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保险公司应该按约定负责赔偿。像这种在地下车库因车库进水而导致汽车受损,是符合车损险的理赔条件的。2、已经向物业公司缴纳停车费用,与物业公司形成的是有偿保管的法律关系,此时物业公司负有对天气变化的预报义务,采取必要、合理的排险、抢险和时候补救措施的义务。如果物业公司疏于防范,没有尽到必要的注意或者管理义务,导致车辆受损,物业公司应该对车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3、地下车库进水也可能和开发商的设计或者施工不符合要求有关系。地下车库一个很重要的设施就是要有足以排出一般能预见的暴雨所形成的积水灾害的排水系统。如果因为排水系统在设计之初就无法满足排水需要,导致地下车库进水汽车受损,那么,对于已经购买了地下车库的车主来说,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要求开发商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拉车门盗窃判多久拉车门盗窃判多久,需视情况而定:1、如果是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
    2023-07-19
    406人看过
  • 车停小区地下车库,下雨被淹,谁赔
    如果是小区的免费车库并且物业合同没有规定物业有保管车辆的义务,物业不会承担任何责任,否则物业必须承担责任。一、小区业主被入室盗窃,物业有责任吗小区物业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不能一概而论:首先要看物业合同和物业服务手册等文件中,是否有明确约定物业负责小区的安全,保障住户的财产安全,如果有,则物业应付全部赔偿责任。如物业合同中无以上明确约定,就要看物业公司是否尽到了管理义务,管理措施是否得当,是否有管理上的纰漏导致了盗窃事件的发生,如果有,则物业公司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当的赔偿责任二、小区被偷,小区保安和物业有责任吗小区物业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不能一概而论:首先要看物业合同和物业服务手册等文件中,是否有明确约定物业负责小区的安全,保障住户的财产安全,如果有,则物业应付全部赔偿责任。如物业合同中无以上明确约定,就要看物业公司是否尽到了管理义务,管理措施是否得当,是否有管理上的纰漏导致了盗窃事件的发生,
    2023-02-11
    314人看过
  • 小区的地下停车位是免费的吗
    一、小区的地下停车位是免费的吗小区的地下停车位是否免费,这并非一个一概而论的问题。实际上,小区地下停车位的收费情况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车位的所有权归属、小区内的管理规定以及地方政府的相关政策等。1.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小区地下停车位并非一定免费。(1)在某些情况下,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已将地下停车位作为配套设施出售给业主,这种情况下,业主需要支付相应的购买费用。(2)即使停车位未出售给业主,小区也可能根据业主大会或物业公司的规定对停车位进行收费,以维护停车秩序和管理成本。2.也有一些小区规定地下停车位为业主共有,这种情况下,停车位的使用可能是免费的。(1)这并不意味着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不能对停车位进行任何管理或限制。(2)他们可能会通过制定一些规则,如限制非业主停车、规定停车时间等,来确保停车位的合理使用。因此,对于小区的地下停车位是否免费,业主需要了解小区的具体规定和管理政策。同时,也需要
    2024-07-21
    215人看过
  • 小区周边建停车场合法吗
    行政诉讼当事人
    如果有合法的审批手续,是合法的,但如果因噪声等问题侵犯了合法权益,可以起诉维权。一、物业费涨价的合法流程是怎样的物业费涨价的合法流程如下:1、小区物管费的涨价,物业公司要准现备好材料,向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提出申请;2、由业委会决定是否召开业主大会,需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这样物业费的涨价申请才能通过。物业费,是指物业管理人提供物业服务,接受物业服务的业主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应支付的费用。业主支付物业费是业主的义务。业主拖欠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可以催交,也可以起诉,但是不能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
    2023-02-19
    87人看过
  • 小区地下停车位属于公共停车位吗
    一、小区地下停车位属于公共停车位吗1、小区地下停车位是否属于公共停车位视具体情况而定,具体情况如下:(1)占用业主分摊面积的地下车库,如地下车库面积是全体业主的公摊面积,是没有独立产权,但是地下车库的使用权是属于全体业主的;(2)开发商独立建设的地下车库,如果开发商单独购买土地建造地下车库,这样的地下车库是有产权的车库,产权是归属于开发商的;(3)人防车库,部分地下车库的归属权是人防办公室,地下车库的使用权是归开发商所有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七十六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二、物业私自改停车位怎么办1、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
    2023-08-10
    453人看过
  • 小区地下停车场不属于同一物业公司如何管理费
    一、小区地下停车场不属于同一物业公司如何管理费1.若该单位归属于开发企业,则其内部停车费用由开发企业自行设定;而对于小区公共区域的停车收费,则应交由业委会决定。至于停车服务费的收取,应严格参照物价部门所规定的相关条款执行。2.在利用小区共有的道路或场地进行车辆停放时,场地占用或租赁费用应当由业主大会来制定,同时,关于车辆停放服务费的具体定价,也需要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机构按照物价部门所规定的标准约定。特别指出,小区规划内的停车场,一旦产权属于开发企业,通常此类场所多为地下车库车位,因此,这类停车场车位的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应由开发企业与业主或使用者进行商讨协调后再做决定,关于车辆停放服务费的具体价位,同样需要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价部门的相关法规规定进行约定。3.另外,对于外部车辆进入本小区进行临时停放,是否应收取停车费用应当由业主委员会予以决定。若是同意收取停车费的小区,则其收费标
    2024-04-04
    432人看过
  • 小区地下停车位签什么转让合同还是租赁合同
    小区地下停车位签的是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一、合同的成立时间及地点1、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2、当事人采用新建、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定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外约定的除外。3、承诺生效的地点未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
    2023-02-27
    286人看过
  • 如何让小区里的停车场
    国有企业家庭社区没有地下停车场和汽车停车位。小区道路上停着汽车。由于小区停车位有限,居民汽车保有量不断增加,停车位十分紧张。据小区所在小区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有通行证登记的车辆有200多辆。面对越来越大的停车压力,只有持有通行证的车辆才能进入小区。据了解,房产证、户口簿、驾驶证等相关证件都需要申请通行证,因此出租房屋承租人的车是不允许进入小区的。据相关人士透露,这个小区的房子不属于商品房,而是单位的福利房。小区物业费、取暖费均享受单位福利待遇。同时,小区内不收停车费。近年来,一些居民在租房前就购买了新房。虽然承租人有房屋使用权,但小区地面的相关设施由单位管理。他们社区一些工人的孩子没有购买新车的通行证,不能停车。社区停车场如何出租。出租人有固定车位使用权的,也可以将这部分权利转让给承租人。如果小区停车位不固定,先到先得,那么租客也可以提前停车。如果车位有限,社区实行单位内部管理,优先使用车
    2023-05-08
    173人看过
  • 民法典中关于小区地下停车位的规定
    有产权证的地下车位能买卖。至于具体价格,原则上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来确定。开发商应当依据诚信原则,以市场价为依据。因此,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用来买卖是没问题的,关键是看合同对车位如何约定。根据规定:小区车位大体上有三种,有产权车位,人防车位,无产权车位。民法典对小区停车场的规定小区建筑规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机动车的车位、车库,该部分属建筑规划的一部分,由业主购买后取得所有权,该部分属于法定的车位(车库)。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所用于停放机动车的车位,该车位没有在建筑规划范围内,不属于法定的车位,而是为了业主的方便,小区物业公司意定的车位,该车位的使用权受《民法典》的保护,但属于业主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
    2023-07-06
    445人看过
  • 同一小区的购房合同都一样吗
    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开发商的合同一般都是格式合同来的,主要是保障自己的利益,但是也有特殊情况,所以需要自己注意看清楚,这是同一楼盘的购房合同是否是一样的。一、全款买房需要购房合同吗有。新房的购房合同一般包括商品房预售契约(期房)和商品房买卖契约(现房)两种。其格式都是一式四份,分别为开发商、购房人、贷款银行、房管局各执一份;购二手房的购房合同是由买卖双方自行签订的,过户核税时需另外填写房管局制定的统一格式合同,方便管理。二、买房子需要签什么合同买房子需要签以下合同:1、定金协议。定金协议主要确定定金的额度及支付方式,定金协议一旦签订,便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约,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定金协议主要包括:房屋情况概括,房屋交易情况,定金的额度及支付方式,其他的约定等;2、房屋购买合同。房屋购买合同,主要涵盖房屋权属,成交方式,成交价格,产权状况,房屋交付,违约责任,税费相关规定,权属转移登记
    2023-02-18
    216人看过
  • 地下停车场怎么收费的?地下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一、地下停车场怎么收费的?地下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是什么停车费的收费标准,应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三种定价形式。其中,住宅区的露天或地下配套停车场等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小区地下停车场一般是要收取费用的。一般情况下地下车库车位权属开发企业,其车位出售价格或租金标准由开发企业与业主或承租人协商确定,车辆停放服务费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按物价部门规定约定具体收费标准。具体定价形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保有量和停放服务供求关系确定。小区停车位租赁价格和临时停车收费标准的确定一般按停车位产权所有分为两种情况。权属开发企业的,停车费由开发企业自定,小区公共区域停车收费由业委会说了算,停车服务费需按物价部门规定执行。利用小区共有道路或者共有场地停放车辆的,场地占用费或租赁费由业主大会制定,车辆停放服务费由业主
    2023-04-20
    376人看过
  • 小区内市政路忽变临时停车场
    临时停车场的问题惹了不少争议。临时停车场可以缓解业主停车难之苦。不少小区的市政路在建设之前由开发商代征,开发商将它们建成临时停车场以解停车位不足之渴。然而,记者调查发现,这种临时停车场面临监管真空:它是否应纳入物管范围?使用权归谁?收益是否应分给业主?……近日,海珠区一楼盘业委会为此和开发商争得不可开交。文/记者倪明实习生刘星业主市政路变“临停”业主无份家住海珠区风景路顺景雅苑的业主们反映,这几个月的“停车难”让他们伤透脑筋。“顺景雅苑一共住着1000多户人家,而地下车库只能容纳100多辆车。本可以用来停车的另外三个地面停车场(一个南停车场,两个北停车场)却在4月底的时候被发展商用铁链子隔开,不准业主的车停进去了。”业主一边抱怨,一边拿出了“广东省机引农具厂地段商住区规划”图纸。“小区三个停车场的位置有公共绿地,其中两个停车场有一半的范围是规划的市政道路。开发商怎么能把公共绿地变成停车场?
    2023-06-10
    285人看过
  • 地下停车场是否交房产税?
    问题:我是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现在将一处地下停车场出租,是否要交房产税?答:财税[2005]181号文件第二条第三项规定: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商场的地下部分等,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第三条规定:出租的地下建筑,按照出租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提示:您企业应当按租金收入的12%交纳房产税,同时还涉及服务业——租赁业的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财产租赁合同千分之一的印花税等。
    2023-06-07
    126人看过
  • 小区停车场停一天多少钱
    一、小区停车场停一天多少钱关于该小区临时车辆停放费用的相关规定如下:在第一个小时之内,车主无需支付任何停车费用;而自超过第一小时开始,每增加1小时则需缴纳2元的停车费用(若时间未达到整点,也将按照1小时的标准进行计费)。每日(24小时以内)的累计最高收费为10元人民币。此项标准主要适用于临时步入本社区的社会公共交通工具。《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二、小区停车费标准由谁制定关于机动车停
    2024-07-08
    131人看过
换一批
#购房指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购房合同本质上是房屋买卖双方就交易行为达成的一致合同,是双方的共同的意思表示。购房合同的内容主要是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例如买方何时付款,卖方何时交房等。购房合同的作用是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交易顺利的情况下,双方凭借购房合同办理过户手续,... 更多>

    #购房合同
    相关咨询
    • 现在小区地下停车场的车位都禁止出售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9-05
      《》第七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所以,目前多数商品房在销售时,开发商和购买者都会在合同中约定专门用来停放汽车的车库、车位,通过出租、出售或附赠等方式,约定其归业主专有或专用。在这种情况下,不宜一概认为车库、车位归业主共有。只有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车的车位,才属业主共有。即使是业主共有的车位,收取一定的
    • 没有购买小区的地下停车位物业不让业主的车停在地下车位!合理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03
      1、住宅小区的停车位是作为配套设施用房纳入小区规划,同时报建、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的,停车位与住宅小区的主体建筑具有密不可分的主从关系,相对主题建筑来说,具有一定的附属性和非独立性。因而,住宅小区内部的停车位不能脱离小区住宅房屋而单独买卖。2、按照建设部住宅小区规划建设的有关规定,住宅小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公用配套设施的配建水平,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在住宅区建设一定数量的车位,规划部门是有
    • 小区地下停车场离住户多远合适?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01
      相关规定有,车库之间以及车库与除甲类物品的库房外的其他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为12米。高层汽车库其他建筑物之间,汽车库、修车库与高层工业、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规定值增加3m。
    • 小区绿地可以成为停车场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5
      小区绿地可以成为停车场吗案例:日前,在东陵区某楼盘买房的孙女士向言言求助,说自家的窗户原本是朝向园区中的大面积绿地的,现在绿地却被开发商改作了停车位。孙女士说,这些停车位与她家窗户的距离也就三、四米远,虽然开发商对这些停车位没有收取费用,但是大量的尾气污染和噪音污染还是让她难以接受。律师解析:针对公共绿地被私自改为停车场这一问题,律师认为,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
    • 安置小区地下停车场车位管理费合法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23
      要看具体情况再定,总的来说,收费大概是肯定的,关键是收的钱应该如何处理。 一、先明确小区里面停车用的土地使用权到底归属谁? 1、如果是开发商向有关部门经过单独审批,用作经营性的停车场的,那么该区域就可以用作经营,因为其使用权不是业主。 2、有些区域(包括道路和绿化带)如果是属于小区业主共有。在这个公共区域停车是否收费,这决定权就握在全体业主手里,或者选举产生的小区业委会手里。 二、即使停车用地是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