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取保候审在什么时候去
在我国,申请办理取保候审的时间需依据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在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了强制措施之后,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与相关法律法规而进行确定。通常来说,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满足取保候审的各项条件要求,便可在受到强制措施后的法定时期内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为例,其中明确指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均有权利向司法机关申请取保候审,并且必须在收到强制措施通知后的特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办理取保候审后如何收监
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若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触犯了相关的法律法规,那么他们很可能会身陷囹圄,面临被司法机关逮捕的风险。
然而,关于他们最终是否需要入狱服刑,这取决于法院在审理案件之后所做出的判决。
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并不等同于最终无法判处实际刑罚或者无需入狱服刑。但是,取保候审的确存在着一些适用的前提条件,通常只有那些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的犯罪嫌疑人才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依照我中华人民共和国之法制原则,凡公安、检察及法院等执法机构在对嫌犯或被告实施强制性措施之后,应依据案情情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取保候审申请予以审查与审批。若申请人满足法定要求,则有权利在法定期限内向职能部门提交相应申请。根据《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嫌犯、被告及其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等人均享有在特定时限内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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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时候为什么要预审海南在线咨询 2023-09-011、这是公安机关正常的办案程序要求。取保候审是一各刑事强制措施,当事人被取保候审的,并不表示不再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2、在对当事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公安机关仍会进行案件侦查,根据具体案件办理的需要,仍然会要求当事人前往公安机关录取口供,制作讯问笔录。而且,按照正常的办案流程,公安机关在侦查终结、向检察院移送起诉之前,负责预审的办案人员也应该再找当事人核实案情,并制作一份讯问笔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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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和保留候审?福建在线咨询 2022-02-28在判决之前都可以。最好在刑事拘留期间。一、《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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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去给我哥哥办理取保候审,30取保候审什么时候出来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14按照法律规定,办案机关在接到取保候审申请三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只要办案机关同意,警方就会办理有关手续放人,一般当天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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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取保候审的时候哥哥去了可以取保候审吗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01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 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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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取保候审办理取保候审多少费用?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9-051、的数额由办案机关决定,最低不低于一千。《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7号)第八十三条的保证金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一千元。具体数额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以及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2、只要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规定的,在变更、取消强制措施时,保证金都会如数退还。《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