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用工单位劳动者也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6 21:30:59 299 人看过

非法用工是指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务工者与用工单位所建立的非法劳动关系。常见的使用童工,未经备案登记招用员工,外籍员工未经批准在国内工作等都属于非法用工。依法打击非法用工,是我国政府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三条及《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二条第二款之规定,非法用工单位必须按照《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的规定向伤残职工或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并且赔偿标准不得低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职工或童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全部由伤残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值得特别指出的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之规定,“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在工作时间内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也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而不应按一般人身损害进行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3: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保险待遇相关文章
  • 非全日制劳动者是否有权享受工伤待遇?
    详情:王某为高级技工,专门维修数控机床。2008年5月,王某与甲公司订立口头协议。协议约定:王某每周一、五上午各工作三小时,每周六小时,为公司维修机床,并约定了相应的报酬。同年9月,王某在甲公司维修机床时,不幸被扎伤,经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5000余元。出院后王某要求享受工伤待遇,甲公司拒绝,辩称非全日制用工不享受工伤待遇。双方协商未果,提请劳动仲裁。请问:非全日制用工,王某是否有权享受工伤待遇?解答:非全日制用工,王某有权享受工伤待遇。《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本案中王某与甲公司订立的是口头协议,王某每周一、五上午各工作三小时,每周六小时,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本案中,王某
    2023-04-19
    482人看过
  • 单位员工工伤没有保险能否享受赔偿待遇
    一、单位员工工伤没有保险能否享受赔偿待遇单位员工工伤没有保险可以享受赔偿待遇,其工伤待遇全部由用人单位支付。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二、申请工伤待遇赔偿需要什么材料申请工伤待遇赔偿需要的材料:1.工伤认定决定书;2.劳动能力鉴定书;3.工伤职工身份证明;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5.其他。经工伤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
    2024-02-28
    463人看过
  • 未依法享养老保险待遇者与单位是劳动关系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一个很多人不知道的法律规定:对于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老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应该认定为劳动关系,而不是劳务关系。花甲老人蔡某应聘为绿化养护工人。一次移栽花木时,他被人殴打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聘用他的园林公司不服,认为他年过六旬,不符合订立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等,要求法院撤销工伤认定。9月29日,沙坪坝区法院驳回该公司的诉讼请求。搬运花木碰行人花甲老人被打伤今年63岁的蔡某,是大足县的农民,因为女儿居住在沙区天陈路,他就搬来与女儿同住。不愿闷在家里,又觉得自己身体还可以的蔡某,决定出来找个工作,发挥余热。2009年3月,他应聘到重庆开宜园林景观建设有限公司(下称园林公司),成为了一名绿化养护工人。但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去年4月23日下午4点半左右,蔡某受公司的指派,在三峡广场移栽花草。他称,在搬运花木的过程中,他不小心碰到了一个行人,被其殴
    2023-06-05
    215人看过
  • 劳动者非工伤(伤亡)本人及亲属享有哪些待遇?
    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补助费的标准:3个月工资(月工资按当地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计,下同);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标准:6个月工资;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在职职工6个月工资;离退休人员3个月工资。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死亡,由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按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发放待遇;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除有规定纳入社会保险支付的地方外,由企业按上述标准发给死亡抚恤待遇。
    2023-06-10
    401人看过
  • 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能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吗
    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不再具有劳动法意义上的主体资格,不再适用劳动法律法规,加班工资是劳动法意义上的一个概念。因此,依法亨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不能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但依法亨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可以通过聘用协议对其劳动报酬进行约定。《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2024-04-30
    151人看过
  • 不在工作岗位不享有工伤保险待遇
    朱某系某公司的门卫。2006年2月16日7时左右,朱某被人发现在公司大门的警卫室内发病,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而死亡。2006年3月23日,朱某的妻子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求劳动局对朱某作出工伤认定。2006年4月29日,劳动局作出了朱某死亡系工伤的决定。某公司不服,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劳动局的工伤认定决定书。[争议]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死者朱某是否构成工伤,即朱某的发病是否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某公司认为,朱某发病不是在上班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其不属于工伤。劳动局则认为,朱某系该公司的门卫,是在上班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而死亡,应视为工伤。[评析]关于朱某发病是否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的问题。《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本案中,关于朱某的发病时间,劳动局认为朱某是在2
    2023-06-10
    475人看过
  • 无合同无保险的员工受伤也享工伤待遇
    企业没给签订劳动合同,也没给缴纳社会保险,这样的临时工在工作中受伤,企业该给予工伤待遇吗?答案是肯定的。近日,聊城莘县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依法判决企业支付伤者各项费用共计9万余元。王某自2010年3月起在莘县一企业打工,用工时企业没有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给其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2011年10月的一天,王某在操作工作所用的机器时,左上肢被机器卷入,不幸受伤。后住院治疗两个月,企业为其支付了住院医药费。出院后,王某的伤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为部分七级伤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也认定王某受伤符合工伤认定范围,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也鉴定王某的伤达到劳动功能障碍程度七级。随后,王某以工伤为由要求企业给付工伤保险待遇,企业认为王某非正式人员,对此不予认可,双方因此发生争议,协商无果,王某将企业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用人企业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企业是否与职工签订了劳动
    2023-06-07
    68人看过
  • 劳动争议也叫工伤待遇吗
    因工伤待遇赔偿属于劳动争议案件,但一般情况下应先认定为工伤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后再进行仲裁,因为伤残等级是计算赔偿费用的主要依据。一、工伤事故处理流程有什么工伤事故处理流程:1、工伤报告程序,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资工伤保险的,方可办理此手续。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当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交工伤报告;2、工伤认定程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于工伤程序,这是一般工伤的第一步。但是,如果用人单位书面认定为工伤,不投保工伤保险,就不能办理这个手续;3、工伤鉴定程序,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员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在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后对其进行的伤残等级评定的行为;4、协商工伤赔偿程序,工伤鉴定后,赔偿金额可以按照鉴定标准计算。单位投保工伤保险的,国家工伤保险机构应当按照标准直接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未投保的,应
    2023-04-10
    202人看过
  • 山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作者:王志发布时间:2007-01-0419:23:44从2007年1月1日起,山东省内所有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或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都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厅、民政厅和财政厅4日联合下发的通知,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的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民间非营利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应参加所在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等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根据规定,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工作人
    2023-04-22
    157人看过
  • 企业未参加工伤保险,劳动者因工受伤后能否享受工伤待遇
    一、企业不为职工购买保险是违规的:1.首先应该明确公司不缴纳社保是不对的。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社会保险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件,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缴存工伤保险。企业没有给劳动者购买保险已经是触犯了劳动法。2.其次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3.所以即使单位没有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员工依然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只要能够确认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发生工伤后,无论公司有没有缴纳社会保险,都要尽量走工伤认定的合法程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二、用人单位不为职工参加保险,职工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1.在《工伤保险条例》颁布以前,有相当一部分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但不参加工伤保险,这部分单位的职工是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以及如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没有具体
    2023-05-03
    235人看过
  • 季节工也应享受工伤待遇
    李某现年45岁,农忙务农,农闲务工,是地地道道的季节工。2011年12月,李某在某建筑工地上谋得一份搬运水泥的临时工作。当月,李某在搬运水泥过程中,不慎摔伤,造成肋骨多处骨折。李某受伤住院,该建筑企业为李某支付了医药费。李某认为自己属于因工负伤,还应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企业却认为,李某是短期季节工,没有参加工伤保险,企业支付了医药费用,已尽到了责任和义务。该企业经营者放出话来:正式职工因病住院还不能全部报销呢,刚来了就摔伤了,伤了就给治,还全部报销了,这已经是给了莫大的面子了。因此,企业拒绝承担其他费用。该案例的主要疑点是:季节工能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其中的本单位全部职工
    2023-06-09
    214人看过
  • 当志愿者受伤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当志愿者受伤也可享受工伤待遇。5月底的一个双休日,某银行指派孔先生等5名职员参加本市交通宣传周义务志愿者。在协助交通警察引导、疏通过往行人和车辆时,孔先生由于缺乏工作经验,不慎被一辆汽车剐伤摔倒,致腰部骨椎压缩性骨折。花掉万余元医疗费不说,还被确诊鉴定为九级伤残。孔先生的情况可否享受工伤待遇?法律人士表示,如果是单纯的志愿者服务中受伤,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因为《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而志愿者组织者不是企业。然而,孔先生的情况并非单纯的担当志愿者,而是被单位委派,属于代表单位从事志愿者服务活动。《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
    2023-05-31
    264人看过
  • 用人单位要保障患有职业病劳动者享有哪些待遇
    一、用人单位要保障患有职业病劳动者享有哪些待遇1、用人单位要保障患有职业病劳动者享有以下待遇:(1)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2)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3)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4)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六条二、确定职业病必须具备的条件1、患者必须与用人单位存在实际上的劳动雇佣关系,而用人单位必须有工商营业执照(包括个体经济组织)。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如大家都知道的四川省油田井喷事故,百余名当地老乡硫化氢中毒身亡,因不是从事开采油田这项工作,只能认定为意外伤害事故,不能定为职业病;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
    2023-06-17
    105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的单位项目
    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其作用是使伤残者的医疗、生活有保障,使工亡者的遗属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工伤保险待遇的高低,项目的多少,取决于国家或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们的社会生活水平。因工死亡职工亲属经确定为供养亲属的,无论是否存在其他供养人,均按法定标准支付其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伤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给劳动者缴纳医疗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基金一般都能全额支付,未付全部分(自费),由用人单位补足。对于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项目有哪些呢?(1)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的住院伙食补助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经批准转诊转院去外地就医所需的交通费、食宿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2)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
    2023-06-07
    141人看过
换一批
#工伤保险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补助。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 更多>

    #工伤保险待遇
    相关咨询
    •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吗, 劳动者是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待遇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09
      一、合法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工伤保险机构承担相应的工伤待遇,派遣单位只是支付辅助性待遇(对于劳动者损失不大)。二、劳务派遣合同中应当约被派遣劳动者工伤、生育或者患病期间的相关待遇,按约定执行。三、可以依法(社会保险法)请求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
    • 劳动者受到工伤后,用人单位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哪些待遇可以享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28
      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
    • 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劳动者是否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06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按时缴纳保险费,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属于违法行为。《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依法缴纳工伤保险的,发生工伤后所产生的工伤保险待遇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也就是说这笔费用应由用人单位掏腰包。所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不影响劳
    • 第三方劳动者在用工单位享有哪些待遇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05
      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作为劳动者的当事人进行劳动仲裁,要求其承担离职的经济补偿金,加班费,未足额缴纳社保的赔偿金,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扩展阅读: 1、你从事的工作(工种),是不是公司的
    • 享受工伤保险的待遇的是否包括非法用工单位的员工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6-12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第61和第63条的规定,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不仅包括企业,也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不仅包括合法用工单位,也包括非法用工单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主体涵盖各类企业的职工以及非法用工企业、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