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约过失责任怎样追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1 14:41:23 437 人看过

追究缔约过失责任需要证明以下事实:第一、对方有缔约过失行为;第二、对方的缔约过失行为造成了自己的信赖利益损失;第三、有缔约过失行为的一方存在主观上的过错;第四、自己的损失与对方的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一、合同撤销后能主张缔约过失吗

合同撤销后能主张缔约过失。缔约过失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有的义务,而使另一方当事人信赖的利益遭受损失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一方行为人存在缔约过失行为的,另一方行为人可以依法主张缔约过失责任。

二、缔约过失能不能解除合同?

缔约过失不能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缔约过失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有的义务,而使另一方当事人信赖的利益遭受损失,而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因此只是缔约过失的,不可以解除合同,毕竟缔约过失针对的是合同未订立的时候,想要解除合同的前提是合同已经成立并且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三、合同成立后有缔约过失责任吗

合同成立后存在缔约过失责任。有效的合同符合缔约过失责任的以下要件即可主张:(1)缔约当事人违反法定的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比如通知、保密、协助义务等。(2)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给对方造成了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3)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一方缔约人在主观上存在过错,比如一方隐瞒真实情况、欺诈等。(4)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与对方所受到的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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