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终止劳动合同的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4:24:32 480 人看过

①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②劳动者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③劳动者应当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试用期内;(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自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者承担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⑤用人单位的“过失终止”

如果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经证明不符合劳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或者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⑥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一)被确认因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患病或受伤(3)怀孕、分娩和哺乳期的女工;(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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