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人身体受伤害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一般伤害,这种伤害没有造成受害人残废、死亡,受害人身体经过治疗可以复原。这种伤害应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致人身体受伤害的另一种情况是造成受害人残废,经治疗不能恢复的。致人丧失全部或部分劳动能力的,除赔偿上述一般伤害的费用外,还应赔偿残废者生活补助费和依靠受害人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
一、导致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该如何认定
应当采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受害人提供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五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二、认定财产损失应把握以下几点
1、真实性:一是客观真实,企业的财产损失必须是实际发生的,不能有虚构或者夸大的成分;二是必须是可以用合乎法规要求的证据证明的真实,如果企业在财产损失发生之后没有保存、搜集、取得有效的证据,那么即使财产损失是客观真实,也不能税前扣除。
2、证据资料应合理采信,企业申报扣除各项资产损失时,均应提供能够证明资产损失确属已实际发生的合法证据,包括:
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应根据不同企业、不同损失事项予以采信。
3、既要准确理解和把握“实质重于形式”,也要辩证的看待“实质重于形式”。
对于损失事项的认定,应“实质重于形式”,防止被假象蒙蔽。
对于证据的采信,要“形式重于实质”,也就是说,没有证据资料证明的损失,不能予以认定。
4、认定时应依据税收法规并结合财务、会计等相关经济法规综合考虑.
-
解析意外伤害认定的原则
129人看过
-
传销导致人身伤害的判罚原则
277人看过
-
侵害人身权的归责原则
149人看过
-
关于缔约过失责任认定的原则
350人看过
-
怎么认定人身伤害
89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原则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
158人看过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
关于人身伤害伤残鉴定的费用问题北京在线咨询 2024-11-25工伤鉴定费是由各地物价局根据当地的生活、经济水平综合考量制定的,因此各地区的工伤鉴定费会有所不同,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和工伤伤情进行确定。 但是,无论工伤鉴定费的具体金额是多少,可以肯定的是工伤保险基金可以报销该费用。 如果劳动者需要进行工伤鉴定,必须先领取工伤认定,然后在病情稳定或者出院时到设区市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通常是将申请鉴定的资料交给所在地劳动局工伤科,由工伤科代为申请,然后伤者
-
关于人身损害赔偿中固定收入的认定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18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中的固定收入,需要由受伤人所在单位出具工资证明,并加盖公章予以确定。固定收入是指固定职业所取得的稳定收入。如果对固定收入数额有异议,可以申请法院调取用人单位的有关工资材料,财务资料以备核查。
-
我国关于工伤认定的基本原则有哪些?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15十个原则: 1、无责任补偿(无过失补偿)原则 2、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原则 3、风险分担、互助互济原则 4、个人不缴费原则 5、区别因工与非因工原则 6、经济赔偿与事故预防、防治相结合原则 7、一次性补偿与长期补偿相结合原则 8、确定伤残和职业病等级原则9、区别直接经济损失与间接经济损失原则10、集中管理原则。
-
认定意外伤害的原则是什么?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0一是外来的伤害。是指被保险人遭受的伤害是非本意的,来自自身以外的偶然原因引起的事故。这里要注意的是疾病不属于意外。一些保户往往认为得了疾病(如心脏病突发脑血栓等)也是意外,要保险公司赔偿。实际上,疾病虽是偶然发生的,也违背当事人主观的意愿,但它的发生是一种来自身体内部的因素,故不在人身意外死亡保险责任范围之内。二是剧烈的伤害。是指造成机能丧失、残缺、机能障碍等伤害的意外事故。三是明显的伤害。是指在
-
关于诉讼中的自认原则山东在线咨询 2021-10-151、当事人私下自认,即不是在法庭上(包括书面形式材料的),只作为证据材料使用。2、本人在他事件中的自我效效果:兵马,兵马,兵马,兵马,兵马,兵马第八条 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对于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另一方当事人既没有表示承认也没有否认,经过审判人员的充分说明和询问,还没有明确表示肯定或否认,被视为对这个事实的承认。当事人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