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的行为模式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5 13:24:18 105 人看过

1、欺骗行为

欺骗行为的内容是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现实生活中,诈骗罪的欺骗手段是多种多样的,有语言欺骗也有文字欺骗等。

2、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

欺骗行为必须使对方产生或者继续维持错误认识,即使受骗者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骗行为的成立。需要注意的是,认识错误必须是处分财产的认识错误。

3、使对方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

处分财产的具体表现通常有直接交付财产、承诺行为人取得财产、承诺转移财产性利益、承诺免除行为人的债务等。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使他人放弃财物,行为人拾取该财物的,也宜认定为诈骗罪

4、行为人或者第三者获得财产

欺骗行为使对方处分财产后,行为人或第三者获得财产。获得财产包括两种情况:一是积极财产的增加,如将被害人的财物转移为行为人或第三者占有,或者获得债权等财产性利益;二是消极财产的减少,如使对方免除或者减少行为人或第三者的债务。

5、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

我国《刑法》要求诈骗罪的既遂情形是欺骗行为导致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或者导致发生了财产损失的紧迫危险。其中的被害人不仅包括自然人,而且包括单位与国家。比如,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成立诈骗罪。

6、责任形式

本罪的责任形式为故意,同时,要求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无论是运用何种手段以及何种方式实施的诈骗行为,只要是犯罪行为人的犯罪行为符合诈骗罪的行为模式,并且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6日 17: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借贷为名的诈骗行为是什么
    “借贷为名”的欺诈行径,其核心内涵在于行为人怀揣着非法占有的念头,利用虚构借款用途、掩盖还款能力等手法,从而哄骗受害人交付其财物。在这个过程中,固然存在伪装成为借款人的欺诈者,他们表面上是在向受害人借出资金,但事实上他们从未想过要归还这些款项,甚至在明知无法偿还的情况下,仍然刻意营造出有还款能力的错觉。举例来说,某位欺诈者可能会捏造不实的商业计划,向众多受害人借款,同时承诺支付高昂的利息以及在短时间内偿还债务。然而,当他们成功获取到资金之后,却将其任意挥霍或藏匿起来,试图逃避偿还债务的责任,这样的行为无疑已经构成了“借贷为名”的欺诈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2024-08-15
    87人看过
  • 诈骗罪指什么行为2024
    法律综合知识
    一、诈骗罪指什么行为诈骗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欺诈方法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后作出财产处分。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财产处分包括处分行为与处分意识。作出这样的要求是为了区分诈骗罪与盗窃罪。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二、诈骗罪的基本构造是怎样的1、欺骗行为;
    2024-01-15
    203人看过
  • 贷款诈骗罪表现为什么形式
    贷款诈骗罪的表现形式为:1、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2、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3、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4、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5、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贷款诈骗罪表现为什么形式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022-07-02
    95人看过
  • 诈骗罪以什么方式作为证据
    诈骗罪案件通常以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等作为证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集资诈骗罪的被害人可以通过什么方式追回款项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我国《刑法》及《刑事诉讼法》对于被害人遭受物质损失应当获得赔偿均做了相应的规定。如《刑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
    2023-07-27
    486人看过
  • 为诈骗提供银行卡是什么罪
    一、为诈骗提供银行卡是什么罪1、明知他人实施诈骗行为,为诈骗分子提供银行卡的,属于诈骗共犯,按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2、依据当事人在诈骗活动中的作用和诈骗数额量刑。3、诈骗罪量刑标准如下:(1)、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4、法律依据:《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通讯传输通道、网络技术支持、费用结算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二、诈骗罪的认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1、诈骗罪的犯罪主体:主
    2023-04-20
    123人看过
  • 行为人诈骗3000块钱是什么罪?
    一、行为人诈骗3000块钱是什么罪?诈骗财物价值达到3000元的,是属于数额较大的情形,构成诈骗罪,基准的刑罚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涉嫌诈骗罪办理候审取保还会坐牢吗?办理取保
    2024-01-07
    175人看过
  • 什么类型的行为是信用卡诈骗罪
    一、什么类型的行为是信用卡诈骗罪(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
    2024-01-12
    58人看过
  • 什么样的行为被视为网络诈骗罪?
    我国《刑法》中并没有单独设立网络诈骗罪,一般诈骗行为人在网络上进行的诈骗行为可以认定为构成诈骗罪。《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网络诈骗罪有什么独特的特点1.网络诈骗犯罪呈空间虚拟化、行为隐蔽化;2.网络诈骗犯罪网络呈低龄化、低文化、区域化;3.网络诈骗犯罪链条产业化;4.诈骗行为手法多样化,更新换代速度快;5.诈骗高危人群犯罪手法多元化、交叉化趋势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23-07-06
    286人看过
  • 招摇撞骗行为与诈骗行为的区别是什么?
    (1)侵犯的客体不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因此规定在现行刑法典分则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中。(2)行为手段不同。招摇撞骗罪的手段只限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而诈骗罪的手段并无此限制,可以利用任何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进行,由此骗取被害人信任,“自愿”交出财物。(3)行为人犯罪的目的不同,诈骗罪中行为人的犯罪目的是希望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而招摇撞骗罪行为人的目的是追求非法利益,其内容较诈骗罪目的的内容广泛得多。(4)构成犯罪有无数额限制不同。招摇撞骗行为和招摇撞骗罪区别是什么招摇撞骗行为和招摇撞骗罪有共同的行为方式,二者的区别在于:1、行为的情节和危害后果的不同,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严重,危害较大的,则构成招摇撞骗罪,应依据刑法追究刑事责任。2、冒充的对象不一样,招摇撞骗罪冒充的对象仅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招摇撞骗行
    2023-08-04
    248人看过
  •  什么是贷款诈骗罪的形式?
    贷款诈骗的方法有七种,包括编造虚假理由骗贷、利用虚假合同骗贷、虚假证明文件骗贷、产权证书担保骗贷、伪造单位公章印刷欺诈贷款、假货币抵押骗贷和先借贷后拒绝偿还贷款。以下是改写后的内容:贷款诈骗的方法包括:1.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以欺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2、利用虚假的经济合同骗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3、利用虚假证明文件欺诈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4、使用虚假的产权证书作为担保或重复担保超过抵押品价值,骗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5、以其他方式骗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伪造单位公章,印刷欺诈贷款;6、以假货币作为抵押贷款欺诈;7、先借贷后拒绝偿还贷款。哪些行为属于贷款诈骗?贷款诈骗是指以非法手段获取贷款,并承诺按照一定利率收取高额利息或者滞纳金等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属于贷款诈骗的行为包括:1. 使用伪造、变造的贷款凭证,如身份证件、营
    2023-12-24
    58人看过
  • 赌博式诈骗是什么罪
    1、2010年4月,被告人陆树某化名“韦勇某”窜到天峨县与从事石碑雕刻的龙美某假意恋爱,在取得龙美某的信任之后,陆树某便伙同陆靖某(在逃)以在南丹从事矿产开发为名对龙美某实施诈骗。经密谋并经陆树某事前指认,陆靖某找到居住在天峨县六排镇民族路龙美某的门面,自称是“庞老板”,需要转让矿洞,陆树某就假意邀请龙美某共同开采,并伪造了一张其与陆靖某合伙开矿的26万元的收条,以此蒙骗龙美某出资,龙美某信以为真。2010年4月21日,龙美某将50000元现金交给陆树某并一同前往南丹,在一旅馆将钱交给自称庞老板的陆靖某。诈骗得逞后,陆树某与陆靖某将50000元平均分赃。2、2010年5月11日上午,被告人陆树某、戴清某、黄汉某、韦恒某(在逃)、陆靖某等人经密谋后,由黄汉某以介绍租房为名与龙美某接触,并于次日中午将龙美某骗到六排镇城西路“布柳河渔村”饭店三楼“响水滩”包厢内,然后黄汉某、戴清某、韦恒某以冥币
    2023-04-16
    412人看过
  • 什么样的借条是诈骗行为?
    一、什么样的借条是诈骗行为?在他人欺诈的情况之下所打的借条是诈骗行为。正规借条如下。借条出借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因用于__________(用款目的,例如:个人购房或生意周转)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出借人__________借到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支付方式为:现金/银行转账)(小写________元),利息________。于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归还本息。如不能按时归还,每逾期一日按未偿还借款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出借方因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担保费等合理费用。借款人(签名并摁手印):联系电话:住址:日期:二、借条满足哪些条件才有效?(一)行为人
    2024-01-05
    320人看过
  • 诈骗罪不包括什么行为
    法律综合知识
    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都属于诈骗行为;2、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其次,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再次,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最后,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2024-04-23
    330人看过
  • 合同诈骗的常见形式有哪些,合同诈骗罪与民事欺诈行为的区别是什么
    合同诈骗的常见形式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方法,诈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5、以其他方法骗取当事人财物。合同诈骗罪与民事欺诈行为的区别理论上普遍认为,主要应把握如下几点:(1)主观目的不同。合同诈骗罪的行为人主观上是以签订合同为名,以达到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而民事欺诈行为人虽然也有欺诈的故意,但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2)客观方面不同。民事欺诈虽然在客观上表现为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但其欺诈行为仍在一定程度内,故仍应由民事法律、政策调整;合同诈骗罪中的虚构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应由刑法来调整。民事欺诈行为有民事内容存在,合同诈骗罪的行为人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实际行为。(3)履行合同的
    2023-06-03
    9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什么是欺诈?合同诈骗罪的常见行为表现为哪些形式? 诈骗行为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10
      欺诈是指当事人一方故意制造假相或隐瞒事实真相,欺骗对方,诱使对方形成错误认识而与之订立劳动合同。欺诈的种类很多,包括:在没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签订合同;行为人负有义务向他方如实告知某种真实情况而故意不告知的等等。合同诈骗罪的诈骗行为表现为下列五种形式:(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这里所称的票据,主要指能作为担保凭证的金
    • 什么是诈骗罪?诈骗行为构成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11
      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由于这种行为完全不使用暴力,而是在一派平静甚至“愉快”的气氛下进行的,加之受害人一般防范意识较差,较易上当受骗。 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 信用卡诈骗罪行为有哪些, 信用卡诈骗罪行为的表现形式及危害是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信用卡诈骗罪行为有哪些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所谓使用,包括用信用卡购买商品、在银行或者自动取款机上支取现金以及接受信用卡进行支付、结算的各种服务。这里“伪造的信用卡”,是指本法第177条规定的伪造的信用卡,即使用各种非法方法制造的信用卡。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所谓作废的信用卡,是指使用因法定的原因失去效用的信用卡。根据有关规定,作废的信用卡主要有以下几种:(1)信用卡超过有效使
    • 什么是保险诈骗罪, 包括哪些行为方式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07
      保险诈骗罪:(刑法第198条)是指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保险诈骗的行为方式有以下五种: (1)财产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保险标的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物质财富及其有关利益、人的生命、健康或有关利益。故意虚构保险标的是指在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故意捏造根本不存在的保险对象。以为日后编
    • 护患关系的行为模式是什么?护患关系的行为模式及责任能力是怎样的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2-08
      护患关系的行为模式(1)主动-被动型模式;(2)指导-合作型模式;(3)共同参与型模式。(1)主动-被动型:亦称支配服从型模式,是最古老的护患关系模式。此模式受传统生物医学模式的影响,将患者视为简单的生物体,忽视了人的心理、社会属性,将治疗疾病的重点置于药物治疗和手术治疗方面。此模式的特点是“护士为患者做治疗”,模式关系的原型为母亲与婴儿的关系。在此模式中,护士常以“保护者”的形象出现,处于专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