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购合同能否认定为房屋买卖合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5 08:04:43 129 人看过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预购合同具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的情形下,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商品房基本状况、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等十三项内容。

一、商品房买卖的合同都有什么内容

商品房买卖的合同的内容,根据法律规定,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二、房屋认购书是否有法律效力

房屋认购书属于预约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20: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 买卖合同是否为定制合同?
    买卖合同是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当事人约定的书面合同。前者称为法定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要式合同。类别:房地产合同、特殊动产合同、涉外合同。不要式合同是相对于要式合同的法律概念。是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不需要依法采取具体形式,当事人可以口头或者书面采取。非特定形式的合同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买卖合同、赠与合同、承包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纪律合同、中介合同均为非法合同。不合同成立,生效时间与承诺合同相同,合同在合同达成时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以书面形式、口头形式等形式订立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书面形式的,应当书面形式。当事人同意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房屋买卖合同是不是要式合同一、房屋买卖合同是不是要式合同1、房屋买卖合同是要式合同。因为法律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所以对于房屋买卖合同是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所以其是
    2023-07-04
    203人看过
  • 购买房屋签合同能否毁约
    可以随时进行毁约。支付违约金,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百。《民法典》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度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合同违约需承担什么责任在签订合同之后,合同的当事人通常都是想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如期的履行,因为一旦违约了是要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很多人只知道违约责任,却对违约责任的具有情况不清楚。签订了合同之后,合同中有约定约定责任的,违约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承担违约责任,并不能说因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过重或者难以履行就想换一种违约责任,有约定须按约定。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一般按照民法典规定的违约责任的
    2023-02-15
    354人看过
  • 认购房屋定金合同能退吗
    认购房屋定金合同退,购房者应当不存在违约情形,除此之外,因特殊情况天然要素导致不能签定生意合同的、对协议及补充协议内容未能达成合意而无法签约不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定金均可以退,售房者单方违约导致不能履行的,能退双倍。一、房产纠纷怎么适用定金罚则房产纠纷适用定金罚则如下:按约履行债务的,卖方必须返还定金或抵作价款;因特殊情况如政策变化、天然要素导致不能签定合同、双方未达成合意无法签约但不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应当退还定金;买方单方违约不能签定合同的,定金不退;卖方单方违约不能签定合同的,退还定金双倍。二、认购过程中定金可以退吗签订认购书后双方按约履行的定金可以退,或抵作价款;因特殊情况天然要素导致不能签定生意合同的、对协议及补充协议内容未能达成合意而无法签约不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定金可以退回;售房者单方违约导致不能继续履行的,定金可以退回双倍;其余情况定金均不可退。三、购房定金可以退吗?定金有哪些情况
    2023-03-27
    73人看过
  • 签订房屋认购合同后没按时签买卖合同是否违约
    要视情况而定。现在不少楼盘在购房协议中都会有这样一个说明条款:“本协议签订某日内,认购人未能交纳首付款或与出卖人签订正式购房合同的,认购人所付定金不予退还”,或者“购房者须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某日内到某处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若购房者逾期未签订买卖合同,开发商有权将购房者所定的商品房另行销售而无需告知,本协议自动作废,且定金不予退还。”此条款仅对购房者在未能签订合同的情况下进行约束,却未对出卖方进行约束,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如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返还定金。如上述情况,开发商不能认定违约,应退还定金。相关法律知识: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销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
    2023-06-14
    139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如何认定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1、合同当事人的意思是虚假的;2、合同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3、合同当事人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以来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怎么赔偿房屋买卖合同是指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一、房、地分别转让的,合同无效。我国实行房地一体原则,房屋是建在土地上的,与土地是不可分离的。所以房屋转让的时候也必须转让土地的使用权。如果在买卖房屋时,只转让了房屋而没有转让土地的,那么该合同是
    2023-08-07
    110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为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商品房预售合同不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所谓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指的是出卖方将出卖物交付给买受方,买受方将其应付的总价款,按照一定期限分批支付给出卖方的买卖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承购人就上述行为所签订的合同就是商品房预售合同。
    2023-04-21
    130人看过
  • 能否在合法的合同中买卖房屋?
    商品合同房就是仅有购房合同,但两证不齐全的房子。很多房子早已交房入住,但一直拿不到房产证。对于这类没有完成产权过户手续的商品房,以双方合同约定房款金额、付款时间、过户时间、过户手续办理等相关内容,按照合同约定内容进行的房屋交易就是俗称的商品合同房交易。合同房交易在法律上是不规范的,因为房屋出卖方交易时并未取得房屋所有权,房屋处于无权状态,一般而言,房屋买卖双方私下签订合同后,购房者会向卖方支付一部分首付款,待卖方取得房产证,并完成过户手续后,再支付另一部分房款。也可以说是押金。合同房买卖合同有效吗只要协议内容合法,私下签订的交易合同一般具有法律效力。一般来说,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应具备三个条件:1、签订合同的行为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合同的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3、它不违反法律和公共利益。因此,无论合同是否私下签订,只要合同满足这三个条件,当事人之间就会存在不可逆转的具体权利
    2023-07-04
    253人看过
  • 刚购买的房屋合同能否取消?
    刚签的购房合同不买了不可以。只有下列情形才能单方面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无法达到合同目的;2、履行期届满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3、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未履行;4、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达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下列情形的,合同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方式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方利益;合法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签署购房合同须知:1、产权证要齐全。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此三证是办理产权证的必要条件。销售许可证的证件原件应该在售楼现场悬挂,可以在售楼现场看到证件的原件,再有就是土地证是否抵押了,土地使用证有一个备注页,如果开发商向银行进行了开发贷款,在土地使用权证上会有注明。还
    2023-07-07
    302人看过
  • 只有买卖合同的房屋,能否变卖
    不能。只有买卖合同没有房产证,无法证明房屋产权属于谁。《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一、没有房产证的二手房到底如何买卖没有产权证的二手房,从法律的规定上讲,是不能买卖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
    2023-06-21
    228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能否作为伤害赔偿?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是可以提起损害赔偿的。法律关于合同解除后果的相关规定是,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存在违约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一、合同解除时的法律效力《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确立了合同解除的两方面效力:一是向将来发生效力,即终止履行;二是合同解除可以产生溯及力(即引起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二、施工方面合同解除后如何处理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3-06-26
    485人看过
  • 购销合同是预售合同还是买卖合同
    关于购销合同是预售合同还是买卖合同这个问题的回答,需要看合同内容的相关权利与义务的规定。一般来说,购销合同包括了买卖行为。并且注意买卖合同与预售合同都可以进行备案,买卖合同的备案与预售合同备案的流程各不相同。一、房屋买卖合同与预售合同有何区别简单地说,政府按不同的房屋状况出台了三种合同示范模板——预售合同、出售合同、买卖合同。前两个对应的是购房人从开发商手里买一手房所需签订的合同。第三种是购房人从已经取得了房产证的个人(这人的房屋取得也是从开发商手里买的一手房)买二手房签署的合同。在房屋建设工程还未竣工、但已经达到了政府允许的预售条件时,开发商与购房人签署的就是预售合同。购房人买的是期房——远期交付的房屋。在这阶段,因为房屋的平面建筑设计、室内设施配备、交付日期、房屋实际面积、小区平面规划都是预计的,是不确定。所以针对这些(例如面积误差的处理规则),必须在合同里双方约定下来。交房时,按约定
    2023-02-20
    142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权利能否继承
    房屋买卖合同中的权利能继承的。但买卖合同一般不得继承,可以按照约定代履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产一般指的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买卖合同中的财产性权利也属于前述个人财产的范畴,故可以进行继承,而买卖合同不属于个人财产,故不可以继承。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能否仲裁房屋买卖合同当然可以申请仲裁。仲裁是指买卖双方在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签订书面协议,自愿将纠纷提交双方所同意的第三者予以裁决,以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协议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在争议发生之前订立的,它通常作为合同中的一项仲裁条款出现;另一种是在争议之后订立的,它是把已经发生的争议提交给仲裁的协议。这两种形式的仲裁协议,其法律效力是相同的。《仲裁法》的第2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这里明确了三条原则:一是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民事主体,包括国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
    2023-08-12
    96人看过
  • 买方限购合同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是否依然生效?
    房屋买卖合同买方限购合同无效,买方存在缔约过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买方什么情况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买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形,具体如下:1、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2、一方明示违约,一方在履行期届满前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3、一方先卖后抵押,买卖合同签订后,一方未告知对方将房屋抵押给第三方,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4、一房二卖;5、其他隐瞒无证出售事实、隐瞒房屋抵押、过度延迟交付房屋催告后三个月内未履行合理期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
    2023-07-08
    425人看过
  • 夫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如何认定房屋买卖合同的有效性?
    当由夫妻一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或者登记在非合同上签字方名下,那么购房人仅与夫妻一方签订合同,而且在没有得到夫妻另一方授权的情况下,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需要经过夫妻另一方的追认。如果房屋登记在夫妻中的签字一方的名下,那么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民法典如何界定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分配的前提,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是指基于夫妻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包括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和夫妻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
    2023-07-06
    405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房屋买卖合同能否有效,房子买卖合同能否属于房屋买卖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5-29
      城市房屋的产权与房屋占用土地的使用权实行权利人一致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不得分离。 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合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出卖人将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分别卖与不同
    • 预售房屋签订认购书后不签房屋买卖合同是否违约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14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 哪些房屋买卖合同有效,购房者能否收回预付款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18
      让我们看看哪些是无效合同《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3、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支付宝《民法通则》相关规定,可以归纳出合同生效的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缔约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强制性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如果合同本身无效,购房者可
    • 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预告登记预查封是否属于房屋买卖合同法律行为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2-27
      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预告登记、抵押预告登记、预查封是针对房屋交易、抵押、查封等处置过程而产生的,有的属于行政管理行为,如网签备案,有的属于房屋权利人自愿实施的行为,如预告登记、抵押预告登记,而预查封则属于司法行为。这些概念与行为之间具有一定的联系,厘清各概念的含义、区别及联系,以求在实践中灵活有效运用,达成自己的经济预期。投资新建的商品房,对二手房与新建商品房其买卖合同网签备案、预告登记、抵押预
    • 房屋买卖合同和购房合同能不能转让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10
      一般法院认定有购房合同和商品房购销合同登记备案表(房管部门出具的)才能进行转让,你们面临的风险:1、房产证什么时候能下来?之后是否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等?2、房产证下来之后找不到卖方、卖方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3、房价上涨,卖方反悔等。如何规避风险:1、约定高额违约金;2、最好让对方提供担保;3、取得所有共有人同意。法院如何判要看到时候你们具体的诉讼主张及相关证据,如果所有共有人都同意,婚姻变化是不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