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权激励纠纷处理如下:
股权激励是公司为了激励和留住核心人才而推行的一种长期激励机制,是目前最常用的激励员工的方法之一,与股权激励相关纠纷往往是与劳动争议纠缠在一起出现的,劳动纠纷的劳动者可以与公司进行协商,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协商流程如下:
1、通知对方;
2、对解除合同存在异议的,可请求法定机构解决;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遵守特别程序的规定;
二、对于股权激励纠纷劳动者与公司协商不成的,可以适用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步骤如下:
1、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
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3、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进行裁决;
三、劳动者与公司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进行诉讼处理。诉讼的流程如下: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股权激励的模式有哪些
股权激励的模式一般分为两大类别,即权益结算类和现金结算类。权益结算类中的常用模式包括股权期权、限制性股权、业绩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这种激励方式的优点是激励对象可以获得真实股权,公司不需要支付大笔现金,有时还能获得现金流入;缺点是公司股本结构需要变动,原股东持股比例可能会稀释。现金结算类中的常用模式包括股权增值权、虚拟股权计划、业绩单元、利润分享计划等,其优点是不影响公司股本结构,原有股东股权比例不会造成稀释。缺点是公司需要以现金形式支付,现金支付压力较大。而且,由于激励对象不能获得真正的股份,对员工的激励作用有所影响。从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和实践操作来看,限制性股权、股权期权和股权增值权激励是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模式。
现代企业理论和国外实践证明股权激励对于改善公司治理结构,降低代理成本、提升管理效率,增强公司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股权激励的常用模式包括股票期权、虚拟股票、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和管理层收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度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内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容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话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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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股权激励方案有哪些天津在线咨询 2022-12-11激励对象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但不应当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外籍员工任职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的,可以成为激励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