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人是所有权人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6 19:22:17 55 人看过

一、安置人是所有权人吗

安置人可以为房屋所有权人。被征收人获得拆迁安置房后,可以持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产权登记,办理产权登记后,领取房产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二、安置房怎么确定产权人

以房本登记或在拆迁协议约定的所有权人为准。

因拆迁安置房是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对被拆迁户进行的安置补偿,故凡是通过正规拆迁程序,由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开发商开发建造的安置房屋,被安置人将来都能取得房屋的产权证并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只是相对要经过更长的时间才能取得房产证。

安置房的所有权一般归属当地或区域房管部门所有。房产证是需要通过房管部门来办理的,需要按照现行的房屋平均售价的一定比例缴纳费用,然后办理产权证。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房屋权属证书(房产证)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合法权利并对房屋行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唯一合法凭证。

三、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形式有哪些

1、受让房产关系中根据合同规定履行完义务而实际交付房产使房产所有权转移

2、受让房产双方当事人进行过户登记使房产所有权转移

3、行政行为使房产所有权转移(如房屋拆迁、税务处罚拍卖、没收等)

4、法院裁判使房产所有权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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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31日 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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