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拆迁人是户主还是家庭成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7 11:57:38 150 人看过

一、被拆迁人是户主还是家庭成员?

房产是谁的,是由房产证名字是谁的决定,不是户口决定的,户口本户主是谁的房子不一定就是谁的。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房产实行的是登记制度,即登记在谁名下,谁就对该房产享有产权。户主,指户籍上一家之主,户籍上一户的负责人。

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

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按照我国现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房屋登记是城镇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

二、拆迁补偿协议给被拆迁人吗?

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后,补偿协议是一式两份的,两份都属于原件,由被拆迁人和房屋征收部门各持一份。

虽然说,法律并没有统一补偿标准,但是也给出了大原则,就是不能低于被征收房屋周边市场价,不得降低被征收人原有生活水平。

如果低于这两原则,那么被征收人首先可拒绝在补偿协议上面签字。

其次,要试着与征收方协商,虽然对方比较强势,也知道协商成功的概率比较小,但只要有一点点协商的机会,都应该要牢牢的抓住,尽可能的争取合理补偿。

最后,如果与征收方就补偿一事没有协商成功时,可申请裁决。所谓申请裁决是专指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纠纷。如果当事人对裁决机关作出的裁决仍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国务院裁决除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是有期限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那么也就是说,如果在征地拆迁中,征收方在下发的各种文件中告知了起诉期限,而且被拆迁人又知道拆迁行为也已经发生,那么就从这个时候算起,其起诉期限为6个月,被征收人就必须要在这6个月内提起诉讼,错过这个期限,那么维权的最后一道防线也就没有了。

行政机关可以在实施拆迁行为之间和行政相对人之间就主要的征收补偿事项协商处理,如果可以协商达成一致的,此时就可以签订补偿协议,在补偿协议订立后,如果是行政机关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那么行政相对人就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08: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被拆迁人相关文章
  • 拆迁的归宿是户主还是每个人?
    农村房子拆除后,拆迁补偿款属于户主,还是所有家庭成员都可以分,这其实属于家庭财产分配问题,由家庭内部成员协商解决,外人无权干涉。农村征地拆迁都是以户为单位,没有特别的情况,拆迁款都是给户主本人,由户主拿去再分配,如果户主拿到钱后不予分配,其妻儿可以起诉他要求分割财产。户主是谁的房子拆迁房拆迁户主是谁并不表示房子是谁的。商品房房屋权利人就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即指房屋的物权人。自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上为准,不动产登记簿是房屋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除非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农民拆迁补偿款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补偿费。而在这过程中,征地单位一般是与村委会或村民组签订征地合同,并将补偿款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直接支付给村委会。
    2023-07-15
    394人看过
  • 其他家庭成员的户口是否受到房屋主人户口迁出的影响?
    户囗本上户主迁移的,在户主办理相关手续后,户口本上其它人可以继续留在原籍;户口簿上户主迁出的,申请人(户主)应填写《变更户主情况登记表》确定原户口簿新户主并注明新户主与户内人员的关系,办理地区公安局办证中心将在原户口簿的户主或户主关系栏上做相应变更。户主户口迁出其他成员可以随迁吗可以的。户口的户主迁走,迁移后,可以选定家庭成员中的其它人当户主。公民立户应提供家庭成员有亲属关系和居住条件的证明,持户口簿,身份证,及(居)委会证明,到派出所办理,未满18周岁的(除父母均为军人,出国出境,或双亡的)不得单独立户,租用私房居住的,不得单独立户。《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2023-07-16
    258人看过
  • 被拆迁户家庭安置人口怎么处理
    被拆迁户家庭应安置人口的认定以征地补偿公告发布之日在册的户籍人口为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纳入被拆迁户应安置人员:1.与被拆迁人系直系血亲关系的,因征地农转非迁出,户籍未在本拆迁人户内的家庭成员,但仍在被拆迁户家庭居住的。2.与被拆迁人系直系血亲关系,从本集体经济组织应征入伍的现役义务兵和初级士官。3.与被拆迁人系直系血亲关系,因升学迁出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毕业后未被行政、事业和国有企业聘用,且实际居住在被拆迁人家庭内的家庭成员。4.原为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现正在服刑人员。5.原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获得了宅基地使用权后,因“经济户口”或“自理口粮户口”迁出后未被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聘用,且实际居住在被拆迁人家庭内的家庭成员。6.与被拆迁人系夫妻关系且在他处无住房或宅基地的家庭成员。7.被拆迁户家庭中的“轮换工”(国家政策确认)退休人员可纳入被拆迁户家庭应安置人口。农村拆迁安
    2023-08-05
    201人看过
  • 被拆迁人资格是只有户主有吗
    被拆迁人是指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和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使用人。被拆迁人可以是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人,即所有人;也可以是对房屋享有合法使用权的人,即使用人;还可以是对房屋享有共有权的人,即共有权人。被拆迁人可以按照下列方式进行分类:依据被拆迁人的被拆除的房屋及其附属物所享有的权利性质的不同,可以将被拆迁人分为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及代管人。由上可知,被拆迁人资格不仅仅是只有户主有的。一、拆迁的流程是怎样的?(一)拆迁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房屋拆迁许可证内容向社会发布公告。(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四)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一般而言,对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迁补偿方式分为一般情形的补偿和特殊情形的补偿两类。一般情形的补偿分货币补和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被拆迁人可以选择
    2023-04-10
    69人看过
  • 户主与家庭成员的关系
    户主与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既可以是父子父女关系,也可以是夫妻关系,也可以是兄弟关系,也可以是主妇与孙子孙女关系,也可以是外祖父与外孙子外孙女的关系,也可以是叔侄关系。一、代位继承都有哪些法律特征代位继承的法律特征:1、被代位人须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2、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亦即代位人可以是被代位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等,这进一步解释说明了“晚辈直系血亲”的范围。3、代位继承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中规定的“血亲”是既包括自然血亲,同时也包括拟制血亲。二、民事诉讼近亲属包含女婿吗根据法律的相关的规定,近亲属,是指与自然人当事人之间具有特定的亲近亲属关系的人。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可以看出可看出,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近亲属”
    2023-03-09
    164人看过
  • 家庭成员有纠纷怎么拆迁
    家庭成员有纠纷不影响拆迁,支付了征地补偿款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一、家庭成员有纠纷拒不配合拆迁可以申请强拆吗?可以,征地单位申请强拆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2)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3)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4)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5)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补偿资金证明;(6)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补偿资金的提存证明;(7)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
    2023-04-11
    360人看过
  • 农村拆迁家庭成员该咋分
    1、一人一份,均等分割。这样做,一方面考虑到平等、公平合理是民法的基本原则。2、适当照顾老年同住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同住人。3、承租人及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可以适当多分,这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以及等价的原则。一、房产证上同住人有没有产权仅仅同住,是没有任何权利的。连居住权都没有。居住权是由产权人分配的。产权人同意你住,就有居住权。不同意你住,就没有居住权。 1.福利住房是家庭的住房。福利住房是公民根据身份(如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集体组织成员、动迁区域具有户籍等)、居住区域、收人等情况,以家庭需要为理由,向国家机关、国有企业、集体组织等无偿或低于市场价格,租赁、购买、交换、安置,或获得土地使用权自行建造的住房。2.同住人是隐名权利人。同住权是以住房的使用和收益为目的设立的权利,公有福利住房同住人是通过承租人代表与公房产权(出租)人订立租赁合同的人员,非公有福利住房同住
    2023-03-14
    314人看过
  • 谁是迁出人员户主
    理论上说,户主迁移后,留下一个人就是户主了;户主,不一定就是房产的所有者。可能各地政策有不同我们这里,户主迁走、留下另外一个人作为户主,那就要另外那个人也同时去派出所办理手续的。建议你咨询下当地派出所为妥。户口本上的户主可以更换吗户口本户主是可以更换的。经户口本上现在的户主同意,由户主本人向所在地派出所递交书面申请,指定新的户主,就可以变更了。但这个户主必须是这个户口本之内的人。实际上这没有什么意义,一般也没有人去改。户主都是在户口本正页的第一页。如果原户主去世,在注销户口时,如果没有特殊请求,派出所一般是直接把户口本上第二页上的人登记为新的户主。《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2023-07-02
    56人看过
  • 户口本被家庭成员拿去不还
    一、户口本别人拿了不还怎么办?如果有证据,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返还并承担相应责任。如果已经遗失,可以向户籍地派出所申请补办。注意,户口簿、身份证,属于个人的身份证明,不可以外借。如果外借,可能产生对自己十分不利的法律后果。1、居民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户口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户籍调查、核对时,户主或本户成员应主动交验居民户口簿。2、户主对居民户口簿应妥善保管,严禁私自涂改、转让、出借。如有遗失,须立即报告户口登记机关。3、居民户口簿登记权属于户口登记机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记载。4、本户如有人员增减或者登记事项发生变动,应持居民户口簿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5、全户迁出户口管辖区的,应向户口登记机关缴销居民户口簿。二、户口本遗失补办的手续是怎样的?1、办理条件本市居民因种种原因遗失居民户口簿
    2023-03-04
    285人看过
  • 家庭人口是否包括户口迁出的人员?
    不算了。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一)办理本市城区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
    2023-07-06
    169人看过
  • 家庭成员是否属于被保险人
    2003年10月28日,申请人(××电子结算中心)与第一被告签订保险协议。《保险协议》第一条规定:“被保险人年满65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工作的,可以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被保险人的失业子女,经乙方同意,也可以共同投保,具体人员名单以甲方提供的为准。”根据本协议第2条第(1)款第(1)项的规定,投保人向第一被保险人投保的团体综合意外伤害保险包括以下保险范围:“被保险人因病死亡的,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在协议第二条第一款末,明确列明团体寿险保险金额为10万元,特殊补充住院医疗保险责任保险金额为1万元。申请人按照约定缴纳保险费,并经第一被申请人负责人张某确认后,第二被申请人于2003年10月31日向申请人签发了团体综合意外伤害保险单。保单号码为0107060612003000037,保险期限为2003年11月1日零时至2004年10月31日24时。投保人按照合同规定向保险人提供
    2023-05-31
    320人看过
  • 户主可以单方面将家庭成员户口迁出去吗
    可以,需要有合理的理由。同一户口的家庭成员,因婚姻、居住等原因分开生活的可以申请分户(夫妻间不能分户)。一、离婚后户口分户的条件有哪些、离婚后是可以分户的。1、因婚姻变化、家庭成员变化、住房结构变化需分户的,凭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和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或单位分房证明。2、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的,凭《结婚证》或离婚证明(未成年人子女与父母之间、单元房中分开居住、借住、租赁、搭建临时房等,不得分户),经派出所审核同意后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分户手续。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第十七条和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九条的规定,公民分户应按如下规定办理:(一)公民分户的标准是一家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别生活,可以分别立户。(二)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三、女
    2023-03-10
    351人看过
  • 拆迁户主不给户内成员房子
    一、拆迁户主不给户内成员房子房屋拆迁父亲不给我安置房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方式取得安置房,首先要弄清楚:被拆迁人是谁?是父母?还是你?被拆迁人如果是父母,你是要父母的房子。父母给你是情分,不给是本分,所以就不要那么理直气壮的;如果房子有你的安置份额,但是购房款是父母出的,你也要和父母协商解决。无论怎样“可怜天下父母心”希望你弄明白房子来源,端正态度,和父母多沟通圆满解决。二、拆迁安置房的处理办法1、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2、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被拆迁房和安置房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3、被拆迁房是夫妻一方父母的私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被拆迁房与安置房产权调换之间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
    2023-03-27
    110人看过
  • 拆迁房子拆迁户主是谁
    拆迁不一定谁是户主房子就是谁的。农村房屋凡地审批表登记在册的成员共同享有宅基地使用权,一般情况下共有房屋所有权。城市房屋的权属是由房产证决定,不是由户口本决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户口本上,离婚后户主是谁户口薄上登记的是谁,这个人就是户口户主。(一)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二)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1
    2023-08-06
    241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被拆迁人是指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和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使用人。被拆迁人可以是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人,即所有人;也可以是对房屋享有合法使用权的人,即使用人;还可以是对房屋享有共有权的人,即共有权人。... 更多>

    #被拆迁人
    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