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最新程序是什么。其程序为:(一)土地使用者应当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产权证,并向土地使用者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申请人协商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三)土地使用者应当自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登记手续;(四)土地使用权抵押双方签订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五)土地使用者应当自行办理自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到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登记手续。根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土地使用权转让以外的其他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了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法律批准,将土地交付土地使用的行为使用者在支付补偿、安置等费用后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土地使用期限不受限制。”这一规定是迄今为止立法层面对土地使用权分配概念最权威的界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划拨方式取得下列建设用地:/(一)国家机关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三)国家支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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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主要指的是抵押人和债权人通过书面的形式签订有关的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拒绝履行或者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抵押的财产进行折价变卖、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进行受偿。...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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